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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模范评选

时间:2018-02-07   来源:新秀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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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模范评选 第一篇_道德模范评选方案

忠县黄金镇初级中学校

道德模范评选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上级要求,全面展示我公司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精神风貌,切实发挥道德模范在弘扬文明新风中的示范引导作用,以达到树立身边的楷模,营造“学做身边好人好事”的健康氛围,从而进一步推动和形成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我校特决定举行这次道德模范模范人物评选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深入挖掘、培树、宣传身边的道德典型,在全校形成学习道德典型、争做道德模范的热潮,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和学习作风。

二、评选标准

被推荐人选要具备道德行为的先进性,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等方面表现突出,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

三、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王金川

副组长:周波 叶国勇

成员:陈翠英 陈正国 陆志强 周民心 刘桂华 熊小容

三、活动内容

(一)先进人物学习

组织全体校师生学习道德模范人物黄一志先进事迹。

(二)推荐候选人,组织评选推荐

1、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严格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核,由全校学生公开推荐,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

2、各班主任老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数额为:1名,最终确定5名。推荐截止日期为:2014年7月25日。推荐的候选人要求认真撰写“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表”。

3、最终参评人作出个人介绍,领导小组组织全体评审人员投票得出结果。

四、活动要求

1、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道德模范活动,是今年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一项重大活动,是学校精神文明风貌的集中体现,希望全体员工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参与此次活动。

2、要保证质量。各年级要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结合实际抓好推荐评选工作。对上报的文字材料要组织人员按要求认真撰写,严格把好推荐人选关,推荐材料质量关,保证所推荐的人选具有真实性、先进性和代表性。组委会将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不搞平衡照顾,做到宁缺勿滥。

3、要加强宣传。各班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向社会各界宣传此次评选表彰活动,在全校积极营造崇尚道德模范、学习道德模范、争做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

忠县黄金镇初级中学校 2014年7月20日

道德模范评选 第二篇_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推荐评选活动方案

2012年道德模范暨身边好人推荐评选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促进形成重品行、讲文明、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我校党支部决定,2014年在全校持续组织开展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推荐评选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道德模范评选】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推荐身边模范,比学高尚品行”为主题,以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目标,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群众推荐身边的道德典型,学习身边的道德典型,在全县形成学习、宣传道德先进和争做道德模范的热潮,造就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模范人物群体,促进形成追求高尚道德品行的社会风尚,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思想道德支撑。

二、参选范围和标准条件

1、参选范围。所有学校教师和学生,包括长期在我校学习的外地学生,凡一贯模范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具有感人道德事迹、群众赞誉、社会形象好的个人均可参选。

2、标准条件。分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种类型,具体标准如下:

(1)助人为乐模范:长期主动无私地帮助他人,坚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

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3)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4)敬业奉献模范: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5)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三、方法步骤

推荐评选活动坚持群众主体原则,实行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使推荐评选过程成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

1、宣传发动(5月中旬)。制定下发活动方案,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消息,公布推举评选办法要求等,启动评选活动督查推进工作

机制。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开展群众性推荐评选活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简报、黑板报、宣传栏等阵地和手段,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目的要求、标准条件和方法步骤,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

2、基层举荐(5月下旬至9月上旬)。组织大规模“海选”。以办公室为单位广泛组织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通过召开各类道德评议会、民主推介会、点评会,采取书面推荐、口头推荐等形式,积极发动干部职工发现推举身边好人好事、身边好人身上的感人事迹,在每个办公室选树几名可见可亲、可信可学的身边好人典型。办公室负责人认真核实、确定身边好人候选名单和事迹,多种形式吸纳群众意见和全校领导和教师监督,使推荐的身边好人具有较高社会声誉和坚实群众基础。推荐身边好人需撰写事迹材料(1500字在左右),提供2寸标准照片及生活照片(有电子版)。

3、学校评选(9月中、下旬)。根据各办公室对基层民主推举的身边好人,按照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搞好资格审核把关;凡工作、生活中存有违规违纪、不道德问题的人选,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对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人选,广泛组织开展宣传评议活动,通过刊播感人事迹、举办报告会、人物风采展、演讲比赛和事迹公示、群众投票等形式,评选产生东方红学校好人和道德模范候选人。

5、公示投票(10月上旬、中旬)。道德模范候选人将在评审委员会复查审核后,在广播站、揭示板、电子屏上进行公示。

6、综合审定(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道德模范评审委员会根据候选人的道德事迹,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

综合评委会投票和群众投票情况,确定2名“东方红学校道德模范”和5名“东方红学校身边好人”名单,学校党支部发文表彰。

7、表彰奖励。召开全校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表彰大会进行隆重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同时,开展对道德模范资助行动,建立健全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的长效机制。

四、组织领导

1、成立组委会。

主 任:徐善富 校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主任:李小墨 中学部副校长

常华 小学部副校长

成 员:武桂馥 学校工会主席

崔冬梅 宣传委员

李堂军 组织委员

五、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对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提高市民思想道德素质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中小学各部要引起高度重视,要将评选活动作为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阿城区文明程度的重要载体,抓实抓细。要切实深入到基层,采取多种形式调动干部职工和群众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认真挖掘具有时代特点和引领作用的先进个人,做到好的模范大家评,好的风尚大家传。对填报人的报名表、事迹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先进人物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典型性。

2、舆论引导,注重过程。要充分发挥标语、宣传栏、板面、LED电子显示屏、文化墙等宣传阵地作用,采用多种形式大张旗鼓的进行宣传和报道,努力把他们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格传播到

广大群众中去,形成“人人学习好人,人人争当好人”的良好氛围。

3、长效激励,引领风尚。以此次评选为契机,进一步完善长效激励机制,切实做好对生活困难道德模范的帮扶工作,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行之有效的具体办法,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道德模范的关爱,充分体现道德模范享有崇高社会地位、广受社会尊崇,重在树立正确价值导向,引领良好道德风尚的建立。

东方红学校

2014年5月10日

道德模范评选 第三篇_道德模范评选标准及办法

为加强中葛根水库建管处精神文明建设,发挥道德模范在引领单位精神文明风尚中的作用,激励全体干部职工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推动单位形成讲正气、促和谐的时代风尚,经中葛根水库建管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

此次道德模范共评选3名。分3个类型,分别是:“职业道德模范”(1名)、“社会公德模范”(1名)、“家庭美德模范”(1名)。评选面向全体干部职工,只要符合下述标准,均可作为推荐人选。

一、评选标准

中葛根水库建管处道德模范的基本标准是: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备道德行为的先进性,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师生基本道德规范,在遵纪守法、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方面表现突出,社会形象好、职工认可度高。

(一)职业道德模范标准

1.爱岗敬业,有主人翁责任感,忠于职守,努力提高业务技术水平,精益求精,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充分发挥自己的创造性,做出了突出成绩。

2.执行职业规范,文明礼貌,诚实守信,办事公道,团结互助,服务工程的建设,受到好评和赞誉。

(二)社会公德模范

1、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互相理解、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在公益性活动、志愿者服务等表现突出。

2.遵守社会公共秩序,维护单位安定,见义勇为,敢于同一切不良行为作斗争。在促进行风方面创造出经验,做出成绩。

3.诚实守信、礼貌谦逊、待人和气、讲究卫生,爱护公物,维护环境清洁,在文明单位和节约型单位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

(三)家庭美德模范

1.男女平等,互敬互爱,互信互勉,互谅互慰,尊老孝亲,和睦相处。有家庭责任感,自觉履行应尽职责。

2.提倡晚婚,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生活幸福,婚姻美满。

二、评选办法

1.组织和群众推荐。这次候选人主要由组织和职工推荐、本人自荐三种办法产生。推荐截止日期为6月10日。

2.组织审核。精神文明领导小组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核,采取适当方式征求意见,确保推荐工作的质量。

3.综合评定。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综合投票和考核情况,确定表彰名单。

道德模范评选 第四篇_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方案

和静县第四中学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方案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诚信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发挥道德模范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导作用,促进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进一步推动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为争创自治区文明单位奠定良好的人文基础,现我校将在三月开展以“身边好人好事”道德模范评选工作。 一、奖项设立

此次道德模范奖项设立为“职业道德模范”、“社会公德模范”、“家庭美德模范”,三个类别。

二、评选标准

和静县第四中学道德模范的基本标准是: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备道德行为的先进性,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师生基本道德规范,在遵纪守法、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方面表现突出,社会形象好、职工认可度高。

(一)职业道德模范标准

1.爱岗敬业,有主人翁责任感,忠于职守,努力提高业务技术水平,精益求精,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充分发挥自己的创造性,做出了突出成绩。【道德模范评选】

2.执行职业规范,文明礼貌,诚实守信,办事公道,团结互助,服务患者,受到好评和赞誉。

(二)社会公德模范

1、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互相理解、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在公益性活动、志愿者服务等表现突出。

2.遵守社会公共秩序,维护单位安定,见义勇为,敢于同一切不良行为作斗争。在促进行风方面创造出经验,做出成绩。

3.诚实守信、礼貌谦逊、待人和气、讲究卫生,爱护公物,维护环境清洁,在文明单位和节约型单位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

(三)家庭美德模范

1.男女平等,互敬互爱,互信互勉,互谅互慰,尊老孝亲,和睦相处。有家庭责任感,自觉履行应尽职责。

2.提倡晚婚,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生活幸福,婚姻美满。 三、组织机构

成立和静县第四中学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小组,组成人员有:

组长:李保华(书记)

成员:傲其尔加甫(校长)

蒋特齐(副校长)

金.欧云(副校长)

乌仁才次克(副校长)

乌兰(工会主席)、斯琴高娃(党政办主任)、傲

东高娃(行政办副主任)、尉爱萍(德育主任)、

巴.玉孜曼(德育副主任)、孟开(德育副主任)、【道德模范评选】

巴力杰(教务处主任)、娜仁花(妇委会主任)、

阿力玛(团委书记)

四、评选办法

道德模范的推荐采取组织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截止3月28日将自荐或推荐候选人先进材料交至德育处。

五、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把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把组织推荐道德模范的过程变为深入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变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树立正确价值导向的过程。使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到评选推荐和道德建设实践中来。

2、要面向基层,发动群众。推荐评选活动要充分体现群众性,坚持把群众路线贯穿于推荐评选过程的始终,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道德模范贴近群众,真实可信,使推荐评选成为群众发现典型、学习典型的过程,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

3、要坚持标准,严格审核。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推荐道德模范候选人,使推出的人选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

4、要加强宣传,务求实效。在全校大力营造追求先进、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的浓厚氛围。

和静县第四中学德育处

2014年3月4日

道德模范评选 第五篇_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

中共神华神东煤炭集团公司委员会文件

【道德模范评选】

神东党„2012‟17号【道德模范评选】

关于开展首届道德模范推荐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直属党委、总支、支部:

为了推动“全国学神华,我们怎么办”系列活动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员工文明素养和矿区整体文明程度,营造崇尚、学习、关爱、争当道德模范的长效机制和浓厚氛围,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深入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通知》精神,公司决定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暨首届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发动广大群众,在熟悉的人群中推举好人,在日常生活中发

现好事,将感动我们的身边人和身边事推荐出来、宣传出去,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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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广大群众推举、评议先进人物的长效机制和活动平台。通过发现、宣传、选树好人,推动公民道德建设,促进神东核心理念的行为内化,动员全体员工身体力行,掀起学习先进人物的热潮,为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煤炭企业提供强大的思想保障。

二、组织领导及活动形式

推荐评选活动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成立由党委工作部牵

头,由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部、工会工作部、综合办公室、退管办、团委、计生办、新闻中心等单位和部门负责人、职工代表组成的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委员会。

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委员会成员为:

主任委员: 张子荣

副主任委员:张永智 刘永武

委 员:季静春 吴步箴 袁 伟 牛建军

郝俊奇 谭贤战 高会武 魏占彪

韩浩波 张玉芳 郝子排 梁云飞

郭悟芳 孙胜利 宗淑荣

“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是中央文明办组织开展的发现推荐身边典型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公司将按照内蒙、陕西两地“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要求参与推选。按照中央文明委文件精神和全国道德模范评选办法,公司道德模范评选设“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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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孝老爱亲模范”五个类别。

三、推荐评选标准

基本标准: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神东核心价值理念,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其事迹令人感动,身边群众认可度高。为保证推荐活动的广泛性,需提供可查证的事迹材料、线索和联系方式。其主要事迹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一)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二)见义勇为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四)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

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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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五)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

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四、推荐对象

神东在册员工、离退休人员、劳务工及其家属、子女。凡符合评选标准,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作为被推荐人选。

五、推荐办法

推荐工作采取组织推荐和员工自荐相结合。各单位推荐工

作由各单位党组织负责,机关各部门推荐工作由本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各单位、各部门按照道德模范评选标准和工作要求推荐候选人,每类2名,五项类别推荐不超过10名。并按照要求填写推荐表(样表格式见附件)和撰写事迹材料,及时报送至公司党委工作部进行筛选和评审。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公司“道德模范”评选标准和工作要求,对推荐候选人进行认真考察审核,并采取适当方式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员工意见,确保推荐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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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推荐和员工自荐纸质材料报送至公司办公楼925室,电子版发送到企业文化部霍永霞OA邮箱(电话: 8279503)。

(二)材料要求:事迹材料文字篇幅为3000字左右,推荐表主要事迹为500字左右。

(三)道德模范推荐截止日期为2012年3月31日。

六、时间安排

(一)2月中旬,启动推荐、评议和宣传工作。

(二)2月下旬至3月份,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评选标准和工作要求推荐道德模范候选人,并且在主管推荐单位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送公司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委员会进行核实与评议。

(三)4月份开始,由新闻中心对推荐出的“道德模范”事迹深入采访报道,在电视台、网站刊登,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特别突出的人物事迹,由公司道德模范评选工作委员会把关审核后报送地方文明委,参与地方党委道德模范的评选。

(四)5月份,公司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委员会根据主要事迹和事迹核实评议情况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全公司道德模范和提名奖候选人,开展网络投票评选,产生神东煤炭集团公司道德模范,在“七一”大会上表彰奖励。

(五)6月份,邀请中央电视台等大型主流媒体开展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同时推荐参加全国、内蒙古、陕西省年度道德模范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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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模范评选 第六篇_道德模范评选工作总结

道德模范评选工作总结

为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提高广大公民的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选树群众身边的道德典型,使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扎区文明办开展了以“身边好人好事”评选征集活动为载体的全区道德模范评选工作。通过推荐、评选,从基层涌现出了孙建军、齐青云等一批事迹感人、具有鲜明时代特点、赢得群众高度赞誉的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日益成为推进我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一个有效载体。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大力建设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通过群众推荐、评议身边的好人,在全区上下形成找好人、荐好人、评好人、学好人、比贡献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弘扬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信守业、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的社会美德,促进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推动我区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社会新风尚。夯实满洲里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二、工作开展情况

1、高度重视。扎区文明办高度重视道德模范评选工作,6月份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身边好人好事”评选征集活动的通知》,对全区的推荐评选工作做出统一安排部署,并设立了接受群众和组织推荐的专用电子邮箱和联系电话,使道德模范评选工作真正成为群众广泛参与的活动,使评选出的道德模范真正成为群众心中的道德榜样。

2、广泛发动。扎区文明办扩大以往活动范围,在全区企业、学校、社区和机关事业单位等所有部门中广泛开展。使道德模范评选工作在全区各部门、各行业中迅速展开、大力推进。本次“好人好事”评选征集活动,可由单位推荐或自行推荐。各单位、部门纷纷深入社区、学校、企业进行广泛宣传和动员,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居民群众、中小学生积极开展推荐身边的好人好事活动,把群

众身边的尊老爱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进行认真挖掘,使道德模范评选工作迅速在全区掀起热潮。

3、核实评选。在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广泛评选、层层推荐的基础上,扎区文明办安排专人负责,对各部门、各单位和群众推荐的32名“好人好事”人选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核,并征求纪检、计生、综治办等部门的意见,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对推荐的好人好事进行了严格的核实。目前,推荐申报工作已经结束,评选活动已全面进入核实评选阶段。

4、宣传展播。核实评选阶段结束后,区文明办将把评选出的事迹突出、具有典型意义的好人好事,录制成“身边的好人好事”专题片,在区电视台集中展播,向社会宣传推介。同时,各单位、各企业、各学校,对推荐的好人好事事迹,在宣传栏、板报上进行张贴宣传。扎区文明办还将评选出的事迹突出的好人好事向上级文明委推荐,参加全市、自治区乃至中央开展的“道德模范评选”活动。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yc/417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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