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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定时间

时间:2017-12-22   来源:新秀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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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定时间 第一篇_高工职称评审条件

高工职称评审条件

高级工程师办理依据: 《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中央职改字[1986]78号) 承办条件:

(1)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满5年;

(3)获得全国职称外语B级考试合格;

(4)取得全国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50周岁以下);

(5)取得继续再教育合格证书。

评高级工程师必备资料

(1)学历证书;

(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3)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及其它有关聘任书、再教育证书;

(4)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外语免试审核表》及有关证明材料;

(5)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或《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

(6)个人获得的有关荣誉证书;

(7)《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资格审批表》及证明材料;

(8)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9)年度和任期考核登记表。

(10)论著或研究报告、科研成果等两篇以上及科研、设计、施工项目获奖证书。

(1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叁份;

(12)《推荐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一式三十份;

(13)申报人正面二寸照片一张。

(14)如实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保证书一份。

办理程序:

(1)受理;

(2)专家评审;

(3)公示;

(4)向市人事局上报推荐评审结果;

(5)上报省职改办评审。

收费标准:435元(高工推荐155元,省高评费280元)

(各地的收费可能会不尽相同)

工程师评审

办理依据:

(1)《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中央职改字[1986]78号文件)

(2)《温州市部分系列破格申报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通知》(温职改办[1998]5号)

承办条件:

(1) 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或取得本专业大专证书班毕业;

(2) 取得助工资格满4年;

(3) 取得全国职称外语C级合格证书;

(4) 取得全国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50周岁以下);

(5) 取得继续再教育合格证书。

必备资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

(2)晋升(推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5份;

(3)如实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保证书1份; 1

(4)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聘书、再教育证书;

(5)外语合格证书或免试审定相关材料1份;

【职称评定时间】

(6)计算机合格证书或免试相关材料1份;

【职称评定时间】

(7)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 1

(8)论文、研究报告等两篇以上及科研成果证书、奖励证书各1份;

(9)个人年度考核表(优职附单位考核结果);

(10)破格推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及破格证明材料各1份;

(11)照片3张。其中 2张贴评审表左上角;

办理程序:

(1)受理;

(2)专家评审;

(3)公示;

(4)向市职改办上报评审结果。

收费标准:265元

办理时限:90天

受理地址:飞霞南路210号温州市建设局政治处

联系电话:88817595

初级职务确认(限市直单位)

办理依据:

(1)《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

(2)《关于专业不对口大中专毕业生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问题的通知》(温职改办[1999]012号);

承办条件:

(1)申报技术员

①大专毕业工作满1年确定技术员;

②中专毕业工作满1年确定技术员;

③大专证书班毕业满1年,本专业工作满5年,年龄32周岁,确定技术员。

(2)申报助工

大学毕业工作满1年确定助工;

大专毕业工作满3年或取得技术员资格满2年确定助工。

中专毕业取得技术员资格满4年确定助工。

中专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3年确定助工。

(注:如果学历专业不对口,推迟1年认定,但必须是本专业岗位工作)

必备资料

(1) 初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表1份;

(2)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技术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

(1)受理;

(2)审查;

(3)发证。

收费标准:105元

办理时限:30天(收件截止之日起)

受理地点:飞霞南路210号温州市建设局政治处

联系电话:88817595【职称评定时间】

备注:以上评审表在温州市建设局网上下载(双面打印)

职称评定时间 第二篇_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1、按着国家关于专业技术职称条理规定:

中学教师的职称有高级和中级(中学一级)之分。

特级教师,不是职称系列,是荣誉称谓。

2、请见中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一、评审条件

中级:中学一级(满足一条即可)

1、硕士学位、中学二级职称满两年

2、本科满五年,中学二级满四年

3、专科满七年,中学二级满四年

4、专业不对口,毕业时间加五年

高级:中学高级(满足一条即可)

1、博士学位、中学一级满一年或硕士学位六年以上,任中学一级满四年

2、本科满十年,中学一级满五年

3、专科满二十年,中学一级满五年

4、中专满二十五年,并已取得大专学历,中学一级满五年

5、专业不对口,毕业时间加五年

附件: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政策说明

一、年限的计算

(一)任职资格的起算时间

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任职时间,由各级评委会评审通过后,经批准组建该评委会的职称工作部门批准发文之日起算。

(二)专业技术资格年限(职龄)的计算

专业技术人员的“职龄”从签订聘约、被聘任之日开始计算。各专业技术资格试行条例(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任职条件所提的任某级职务的年限,是指实际被聘任的年限。为此,今年任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是2008年12月31日。

二、职称报评材料的有效性

根据市职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规定,今年职称报评的有效材料原则上应为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到上一年度末的材料。

三、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

(一)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

1.任职年限、学历要求:

⑴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2年以上;

⑵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4年以上;

⑶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学工作,取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5年以上;

⑷从事小学教学工作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小中高”),1979年底以前从事教学工作,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小学教学工作满12年、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高级教师6年以上。

2.在任职年限、学历符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的同时,原则上必须坚持在教学第一线,是学校公认的教学骨干,工作量基本达到规定的要求,任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或负责团队工作、教育教学管理工作)5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

担任班主任工作不少于2年),或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⑴从教以来曾担任过1次大循环或2次小循环的教学工作,或连续担任3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

⑵在担任中学一级教师期间,曾获市(县)、区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

⑶是教研组长以上的教学骨干,或在指导学生课外兴趣小组和运动队工作中取得成绩,由其指导的学生在市(县)、区一级竞赛中获奖或本人在市(县)、区以上学科评优活动中获奖;

⑷学校领导或中层干部,应坚持兼课并符合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较好,其负责的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二)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

1.任职年限、学历要求:

⑴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3年以上;

⑵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4年以上;

⑶1979年底前从事教学工作,1995年底前取得中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从教20年,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6年以上。

2.在任职年限、学历符合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资格条件的同时,还必须达到学校规定的工作量,担任班主任工作(或负责团队工作、教育教学管理工作)3年以上,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⑴任中学二级教师期间,在毕业班任教2年以上或担任过一轮循环教学工作; ⑵积极开展课外活动,指导的学生在市(县)、区一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中获奖,或本人在市(县)、区以上的学科评优活动中获奖;

⑶在担任中学二级教师期间,曾获市(县)、区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或有两次被评为校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或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或受嘉奖奖励。

(三)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

1.任职年限、学历要求:

⑴具有中师学历,从事教学工作满9年,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5年以上;

⑵大专专科学历,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5年以上;

⑶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3年以上;

⑷1979年底前从事教学工作,1995年底前取得小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教龄满20年,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6年以上;

2.在任职年限、学历符合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的同时,还必须具备和中学一级教师相同的基本条件之一。

四、破格申报

凡学历或任职年限未达到规定的教师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均视为破格申报。破格申报人员严格按照《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苏职称[2003]9号)规定的破格条件掌握。任职年限原则上不破格。

1957年(含)以后出生的教师原则上不实行学历破格晋升(省职称工作职能部门有文件规定的人员除外)。

五、关于任职资格和学历的说明

(一)凡196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中学教师申报晋升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原则上应取得本科或双专科学历、小学教师申报晋升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原则上应取得大学专科学历。

(二)对年龄在四十周岁(含)以下的四星级高中教师和三十五周岁(含)以下的其他高中教师原则上须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方可申报中学高级教

师资格。如不符合上述学历(或学位)要求,可以按学历破格要求来申报,但须为在读教育硕士一年以上或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三)凡1956年(含)以前出生的农村中学和薄弱学校的教师及1951年(含)以前出生的其他初中教师,从教15年以上,取得双专科学历,经审核和考核教育教学教研效果显著,达到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者,任期内综合考核为优秀者,可不作为学历破格。

其他人员,凡取得省教育厅认可的双专科学历(其中必须有一个专业学历与所申报专业相同),在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称时可作为已符合破格条件中的一条对待。但对1957年(含)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晋升高级职称必须具备本科学历或符合有关破格要求。

(四)对1956年底前出生的初中教师,高中(中专)毕业后参加工作、教龄满20年,担任中学一级教师并履行其职责6年以上,取得大学专科学历满15年的,经审核和考核教育教学教研效果显著,达到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任期内综合考核为优秀者,可不作为学历破格。其它人员须具备破格条件中的一条必备条件。

(五)对先工作后学历者,如取得的后学历是具备规定学历且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在职称报评时按正常晋升条件掌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按破格处理。

1979年底以后参加工作的教师,必须取得规定学历才能评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根据锡职办[2000]2号文规定,对1979年底以后参加工作,且中专毕业后、职龄满1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申报系列所规定的相应破格条件,考核优秀的,允许破格报评中级任职资格。

六、年度考核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者,方可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破格晋升人员任期内年度考核须有两次以上“优秀”或任期内年度考核有一次“优秀”、并在非同一年度获得本单位(含)以上的各类表彰。年度考核有一次基本合格或未定等次,延长职龄1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须年度考核连续三年(含)合格以上,方可申报。

七、论文与能力测试

职称评定时间 第三篇_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1、按着国家关于专业技术职称条理规定:

中学教师的职称有高级和中级(中学一级)之分。

特级教师,不是职称系列,是荣誉称谓。

2、请见中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一、评审条件

中级:中学一级(满足一条即可)

1、硕士学位、中学二级职称满两年

2、本科满五年,中学二级满四年

3、专科满七年,中学二级满四年

4、专业不对口,毕业时间加五年

高级:中学高级(满足一条即可)

1、博士学位、中学一级满一年或硕士学位六年以上,任中学一级满四年

2、本科满十年,中学一级满五年

3、专科满二十年,中学一级满五年

4、中专满二十五年,并已取得大专学历,中学一级满五年

5、专业不对口,毕业时间加五年

附件: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政策说明【职称评定时间】

一、年限的计算

(一)任职资格的起算时间

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任职时间,由各级评委会评审通过后,经批准组建该评委会的职称工作部门批准发文之日起算。

(二)专业技术资格年限(职龄)的计算

专业技术人员的“职龄”从签订聘约、被聘任之日开始计算。各专业技术资格试行条例(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任职条件所提的任某级职务的年限,是指实际被聘任的年限。为此,今年任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是2008年12月31日。

二、职称报评材料的有效性

根据市职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规定,今年职称报评的有效材料原则上应为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到上一年度末的材料。

三、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

(一)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

1.任职年限、学历要求:

⑴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2年以上;

⑵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4年以上;

⑶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学工作,取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5年以上;

⑷从事小学教学工作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小中高”),1979年底以前从事教学工作,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小学教学工作满12年、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高级教师6年以上。

2.在任职年限、学历符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的同时,原则上必须坚持在教学第一线,是学校公认的教学骨干,工作量基本达到规定的要求,任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或负责团队工作、教育教学管理工作)5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

担任班主任工作不少于2年),或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⑴从教以来曾担任过1次大循环或2次小循环的教学工作,或连续担任3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

⑵在担任中学一级教师期间,曾获市(县)、区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

⑶是教研组长以上的教学骨干,或在指导学生课外兴趣小组和运动队工作中取得成绩,由其指导的学生在市(县)、区一级竞赛中获奖或本人在市(县)、区以上学科评优活动中获奖;

⑷学校领导或中层干部,应坚持兼课并符合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较好,其负责的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二)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

1.任职年限、学历要求:

⑴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3年以上;

⑵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4年以上;

⑶1979年底前从事教学工作,1995年底前取得中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从教20年,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6年以上。

2.在任职年限、学历符合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资格条件的同时,还必须达到学校规定的工作量,担任班主任工作(或负责团队工作、教育教学管理工作)3年以上,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⑴任中学二级教师期间,在毕业班任教2年以上或担任过一轮循环教学工作; ⑵积极开展课外活动,指导的学生在市(县)、区一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中获奖,或本人在市(县)、区以上的学科评优活动中获奖;

⑶在担任中学二级教师期间,曾获市(县)、区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或有两次被评为校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或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或受嘉奖奖励。

(三)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

1.任职年限、学历要求:

⑴具有中师学历,从事教学工作满9年,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5年以上;

⑵大专专科学历,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5年以上;

⑶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3年以上;

⑷1979年底前从事教学工作,1995年底前取得小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教龄满20年,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6年以上;

2.在任职年限、学历符合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的同时,还必须具备和中学一级教师相同的基本条件之一。

四、破格申报

凡学历或任职年限未达到规定的教师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均视为破格申报。破格申报人员严格按照《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苏职称[2003]9号)规定的破格条件掌握。任职年限原则上不破格。

1957年(含)以后出生的教师原则上不实行学历破格晋升(省职称工作职能部门有文件规定的人员除外)。

五、关于任职资格和学历的说明【职称评定时间】

(一)凡196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中学教师申报晋升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原则上应取得本科或双专科学历、小学教师申报晋升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原则上应取得大学专科学历。

(二)对年龄在四十周岁(含)以下的四星级高中教师和三十五周岁(含)以下的其他高中教师原则上须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方可申报中学高级教

师资格。如不符合上述学历(或学位)要求,可以按学历破格要求来申报,但须为在读教育硕士一年以上或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三)凡1956年(含)以前出生的农村中学和薄弱学校的教师及1951年(含)以前出生的其他初中教师,从教15年以上,取得双专科学历,经审核和考核教育教学教研效果显著,达到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者,任期内综合考核为优秀者,可不作为学历破格。

其他人员,凡取得省教育厅认可的双专科学历(其中必须有一个专业学历与所申报专业相同),在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称时可作为已符合破格条件中的一条对待。但对1957年(含)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晋升高级职称必须具备本科学历或符合有关破格要求。

(四)对1956年底前出生的初中教师,高中(中专)毕业后参加工作、教龄满20年,担任中学一级教师并履行其职责6年以上,取得大学专科学历满15年的,经审核和考核教育教学教研效果显著,达到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任期内综合考核为优秀者,可不作为学历破格。其它人员须具备破格条件中的一条必备条件。

(五)对先工作后学历者,如取得的后学历是具备规定学历且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在职称报评时按正常晋升条件掌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按破格处理。

1979年底以后参加工作的教师,必须取得规定学历才能评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根据锡职办[2000]2号文规定,对1979年底以后参加工作,且中专毕业后、职龄满1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申报系列所规定的相应破格条件,考核优秀的,允许破格报评中级任职资格。

六、年度考核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者,方可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破格晋升人员任期内年度考核须有两次以上“优秀”或任期内年度考核有一次“优秀”、并在非同一年度获得本单位(含)以上的各类表彰。年度考核有一次基本合格或未定等次,延长职龄1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须年度考核连续三年(含)合格以上,方可申报。

七、论文与能力测试

职称评定时间 第四篇_工程师初、中、高级职称的评定条件

工程师职称评定申报条件

1.助理职称评定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2.中级职称评定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4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4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4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4年以上。

3.高级职称评定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10年以上,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5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并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5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并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5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此外一般还需要参加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考试,同时必须有相关论文。

二、专业分类:

2007年初级、高级、中级职称评定会计师/工程师/经济师/统计师/卫生/医学等专业

初级、高级、中级职称评定工程师专业分类:土木建筑、土建结构、土建监理、土木工程、岩石工程、岩土、土岩方、风景园林、园艺、园林、园林建筑、园林工程、园林绿化、古建筑园林、工民建、工民建安装、建筑、建筑管理、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施工、建筑设计、建筑装饰、建筑监理、装修装饰、装饰、测量、工程测量、电力、电子、电子信息、电子系统、电气、电气工程、电气设备、电气自动化、工业自动化、制冷与空调维护、暖通、暖通空调安装、腐蚀与防护、热能动力、机电、机电工程、机电一体化、光电子技术、化工、化工机械、机械、机械制造、机械设计制造、机械机电、汽车维修、设备安装、水利、水利水电、水电、水暖、水电安装、水电工程、给排水、锅炉、窑炉、路桥、路桥施工、道路与桥梁、隧道工程、计算机技术、计算机及应用、市政、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建筑预决算、概预算、结构、结构设计、通信、安全、造价、讲师、统计师等。

三、初级、高级、中级职称评定破格申报条件

为了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员,可以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破格申报高、中级职称职务任职资格,直接参与高级、中级级职称评定。

(一) 破格申报高级职称职务者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优秀厂长、经理。

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二等奖以上;地市一等奖以上(含发明奖、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获得国家级金、银产品奖或省、部级名牌产品奖或优秀工程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创国家级、省级新产品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3、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项目或全面负责大中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对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发展作出

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企业连续二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1000万元以上)、或利税在4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200万元以上)的主要负责人。

4、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二年(申报高级职务的前二年)占本企业利税总额(400万元以上,贫困山区200万元以上)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5、对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并在省内同行业中推广的主要贡献者;担任中级职务期间,成绩显著,并获得省级以上先进工作者称号的;或者在地市以上报刊或会议上发表过两篇以上被同行专家认定为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有价值的著作或译著。

(二) 破格申报中级职称职务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国家科技进步、星火计划四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星火计划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地(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优质产品或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2、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技术论文三篇以上或专著。

3、直接主持中型项目或中型骨干企业的专业技术工作,且连续二年以上取得了明显效益者。

4、担任助理级期间,成绩显著且获地(市)级优秀企业家或先进专业技术工作者称号的。

(三)有些条件符合者可以免计算机职称考试以及职称英语考试。各地的要求不一样,请具体参考本地的条件。

【职称评定时间】

四、申报评审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交下列资料:

1、在人事部门领取的上述9份表格。

2、有关证书:

(1)提交计算机考试证书原件;

(2)提交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提交外语成绩单原件;

(4)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提交现有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人员如实填写有关表格,按目录单要求整理、归类装订齐全,送人事局专技科审核,签署意见后送有关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

五、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对申报人资历、学历、业绩及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送评委会评审。

六、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要在所在单位公示7天,通过公示,由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整理、填写有关材料,报人事部门核准、发证。

论文提前发表的好处 :

1:部分区域强制要求提前一年发表

2:提前一年发表更有说服力

3:评职时会加2-3分的印象分.

4:出刊后上期刊网,网站上点击率高也会加分。

5:发表完文章后在网上检索会有3-6个月的检索周期,才能够检索到发表后的论文。

职称评定时间 第五篇_2016教师职称评审 承诺书

教师职称评审 承诺书

为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激发内部活力,根据县教育局教字〔2016〕104号《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实施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建立符合我校实际的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运行机制,形成有效的竞争、择优、约束、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干事创业活力,推动学校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评审推荐原则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要贯彻以人为本和科学人才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多元化评价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和能力,不拘一格选用人才。本次推荐评审,先依据标准量化记分,再由推荐委员会依据记分结果投票表决,形成最终评审结果。

三、评审推荐数量

1.对高级、一级岗位仍有空缺的学校,在空缺数额内依据2016年综合督导评估成绩并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竞争推荐人数。

2.对高级、一级岗位没有空缺但已取得资格尚未聘用人员较多的学校,按照2016年度已聘人员减员人数“减三晋一”的原则依据2016年综合督导评估成绩并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竞争推荐人数。

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未被聘用的和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符合岗位条件的教师均可以参加竞争推荐。通过竞争推荐,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由学校直接聘用,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须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参加评审,通过评审后,由学校聘用到相应教师岗位。

我校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增设1个一级岗位。

四、评审推荐条件

参加评审推荐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如下基本条件,否则不得参加职称推荐评审工作。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2.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行为规范,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书育人,注重身教,为人师表,以身作则。

3.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身心条件。

4.掌握和运用普通文化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自觉运用教育新观念和新理念,指导教育教学工作。

5.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的教师资格。

6.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继续教育等要求。

7.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未被聘用的和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符合岗位条件的教师均可以参加竞争推荐。

(二)业绩能力水平

一级教师

1.教书育人业绩突出

(1)积极履行育人职责,能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德育教育融入课堂教学,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2)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3年以上,能够与学生和学生家长进行有效交流,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关注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在班级管理工作中引导形成良好班风学风。

2.教学成绩优良

(1)能够准确把握和使用教材,熟悉所教学科课程体系,掌握课程标准。

(2)备课认真,课程教学目标清晰,课程设计完整、重点明确。

(3)能够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较为熟练的使用教学语言和运用恰当的教学方法组织课堂教学,与学生产生良好互动和交流,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所教学科学生的学业水平普遍达到教育质量要求。

(4)积极协助组织开展学生课外实践活动。

(5)在高水平教师指导下,参与教学实践、选修课程开设和开发。一般应具有讲授县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的经历。

3.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具有拓展专业知识和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的发展潜力,能够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并在高水平教师指导下对教育教学进行自我反思和评价。

4.取得相应计算机合格证书(到2016年12月30日,年龄达50岁者除外)。

(三)任职资历等其他条件

1.一级教师: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或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4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

2.二、三级教师:按照相应条件自然晋级。

六、评审推荐程序

1.成立领导小组。10月21日下午成立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成员的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推荐评审工作实施方案,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推荐评审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帮助教师进行政策性咨询。

2.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10月23日下午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

(1)传达县教育职称推荐评审工作会议精神及学习有关文件;

(2)公布叩官中心小学《关于2016年度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3)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2016年度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和《量化记分标准》;

(4)个人报名。符合条件参加推荐评审人员提交书面申请,诚信承诺书;

(5)资格审查并公示,由领导小组负责审查报名教师资格,对报名符合晋升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

(6)成立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小组(见附件);

(7)师德评议;组织全体教师采用量化打分的方式对评审人员师德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按100、90、80、70四个分值打分;

(8)推荐成立专业技术职称推荐委员会。委员会由13人组成,其中班子成员2人,中心小学前勤4人,后勤1人,王庄、北回头、南回头小学各2人。委员会成员民-主选举产生。推荐委员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并写出诚信承诺书。

(9)报名人员提供有效证件原件。

3.核定基本成绩。

10月24日推荐评审工作小组对参加评审人员核定基本成绩。根据学校量化计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的学历、资历、年度考核、荣誉称号、教科研成果、管理工作、继续教育绩效考核等成绩进行核定。绩效考核成绩以2016年到2016年的年度考核成绩和2016年、2016年各两个学期的绩效考核成绩分档计分。根据本校实际确定民-主评议成绩、基本成绩、绩效考核成绩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考核分数相同的,按教龄、荣誉称号、学历依次排列。排序后进行公示。

4.专业技术职称推荐委员会投票决出推荐人员名单,当场进行公示,如最后一名得票相同,对相同者二轮投票决出。

5.填表上报。

拟推荐评审人员如对公示有异议,须在公示后12小时内提出复议,推荐评审委员会要及时研究处理,并给予明确答复;如公示无异议,填表上报县教育局。

七、评审推荐量化记分标准

(一)师德分(20%)

1.由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织班子成员,对本次职称评审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民-主评议,总分值为100分。

2.由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单位的全体专业技术人员,针对职称评审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方面,采取单人单桌打分的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民-主评议,总分值为100分。

分别除掉10%的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计算出平均分,按照班子成员40%和专业技术人员60%的比例算出得分,将得分以20%权重记入总分。

(二)基本条件分(35%)(100÷该项前三名分数的平均分×该项实得分×35%)

1.学历分:

硕士10分,本科8分,专科6分,中专4分,高中及以下3分。凡取得与所从事专业相一致的后学历同样记分,本项只记一次最高分。

2.获得任职资格年限分:

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获得任职资格每满一年记1分,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记分,不满六个月的不计分。

3.专业工作年限分:

即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年限,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每一年记1分,超过30年的,超出年限每满一年计2分。如中间因离职进修、病休、病假等各种原因脱离教育教学工作(按规定休产假的除外)的时间扣除,满六个月按一年扣,不满六个月的不扣。脱离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如遇寒暑假等节假日,均计算为脱离教育教学工作时间。

4.年度考核分:

自2016年度以来的历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属优秀的每次记10分,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yc/403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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