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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大学2017浙江录取分数线_2017年大连海事大学录取分数线

时间:2019-05-15   来源:学生随笔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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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5年大连海事大学在全国各地录取线已经发布,聘才网小编进行了收集整理,为考生及家长了解高校分数线提供便捷通道。
2015年大连海事大学录取分数线(部分)
省份 提前批 一批 二批 三批 理   北京 580 572 天津 河北  601   611  山西  539   556  内蒙古 辽宁  587   581  吉林 黑龙江  572   584  上海  416  江苏  349  浙江   664   640  安徽  615   608  福建 581 588 江西 540  545   578  山东  587   617  河南  546   579  湖北  547   564  湖南  563   577  广东 582 586 广西  543   516  海南  731   659  重庆 四川 贵州  581   514  云南  578   551  西藏 陕西  541   548  甘肃  534   525  青海 宁夏 新疆  548   518  附:
大连海事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一、招生范围
在全国范围内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二、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5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4200人)的5%。
三、报名条件
(1)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
(2)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及以上创造发明奖或国家发明专利证书者(已受理但未正式取得专利证书者除外)。
(3)具有招生专业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并有相关书面证明者。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即可报名。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注册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 )注册并填写相关报名信息。
2.邮寄申请材料。网上报名成功后,请按以下要求提供书面申请材料。
(1)内容要求。
①《大连海事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
②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作品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③实名推荐信(自愿提供,不做要求,可由考生所在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实名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推荐人或推荐单位需将推荐信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扫描后作为证明材料上传至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并将推荐信原件邮寄至我校,不能由考生上传或邮寄)。
(2)装订要求。以上材料除第③条外均需中学审核并加盖公章,请考生将所有申请材料按①②的顺序装订成一册(a4纸大小),在左上角装订,无需另加封皮或包装。
(3)邮寄要求。所有申请和推荐材料请以快递方式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并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自主招生材料”字样,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做好备份。邮寄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 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116026。
3.填报专业说明。考生应结合本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情况填报专业,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大类,每个学科大类中可按顺序申报15个专业,具体专业详见附件《大连海事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专业目录》。
五、选拔办法
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考核组,负责实施自主招生测试及选拔工作。
1.初审。对于在规定期限内寄达我校且内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参加自主招生考核的人选。
2.笔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数学与逻辑、阅读与表达、思维与创新、情商与心理、国内外政治经济热点分析等方面的知识。由于考试范围比较广泛,题目比较灵活,我校无法提供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以及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
3.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及综合素质。
六、资格认定
1.考生最终考核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分文理科进行录取。
2.根据考生最终考核成绩排名,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和专业,并将考生相关信息分别在本校、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
七、录取原则
1.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
2.学校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政策、入选专业决定录取与否。优惠政策:入选考生高考成绩总分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即被录取到经公示的入选专业。
3.自主招生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八、监督机制
在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的领导下,我校将加强管理,严格程序,积极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1.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41184729225。
2.申请人和推荐人要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报送和推荐相关材料,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若发现考生弄虚作假,则取消该考生被认定的入选资格,若该生已被我校录取,则取消其入学资格;若发现中学在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将取消该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九、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3月10日3月25日
2.申请和推荐材料邮寄截止时间:2015年3月25日(以寄出邮戳为准)
3.初审资格名单公示时间:2015年4月20日
4.确认是否参加考核时间:2015年4月25日5月5日
5.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5年6月6日6月13日
6.笔试时间:2015年6月14日08:3010:00
7.面试时间:2015年6月14日13:0018:00
8.入选资格名单公示时间:2015年6月21日
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
联系电话:041184727233
传 真:041184724303
邮政编码:116026
十一、其他说明
1.本简章由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报名费具体标准根据辽宁省物价局批复以后的收费标准执行。
3.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2015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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