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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平市安全教育平台

时间:2019-03-22   来源:学生随笔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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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南平市安全教育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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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教育学会安全教育实验区管理办法

  近年来,中小学生在各种意外伤害中遭遇不幸的事件屡见不鲜。对学生开展科学和系统的安全教育,让学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既是学生健康成长的前提,也是教育部门、学校和家庭义不容辞的责任。

  2013年,教育部基础一司委托中国教育学会在全国范围内选择适当地区建立“安全教育实验区”,开展基于信息化平台的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模式研究,探索和创新安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推动各地利用现代信息技能手段,逐步实现学校安全教育科学化、常态化和信息化,全面提升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整体水平。

  中国教育学会和安全教育实验区共同建立安全教育课程体系、技能训练体系、活动开展体系、安全教育资源库以及安全教育管理与评价体系等,全面提升实验区的安全教育水平和能力,努力将实验区打造成全国安全教育“示范城市”。

  为了加强对中国教育学会安全教育实验区的管理与指导,全面提升实验水平,促进安全教育实验成果转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 组织管理

  1、安全教育实验区在中国教育学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其组织与管理工作由中国教育学会秘书处负责,下设安全教育实验区工作指导办公室,具体组织开展实验区的申报立项、指导评估,并与秘书处其它部门共同组织实验培训、学术交流和成果宣传推广等工作。

  2、安全教育实验区工作指导办公室实行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的办法,组织专家开展立项审批、中期检查和成果鉴定。

  3、安全教育实验区的各项试点和实验工作均坚持公益性原则,不收取费用。由中国教育学会提供的安全教育课程体系、安全技能训练体系、安全活动开展体系、家校互动体系、安全教学资源库、安全教育在线管理与评价系统,均由实验区免费使用。

  4、安全教育实验区工作指导办公室组织专家组与实验地区共同形成实验方案,定期对实验工作进行指导,实验区需承担工作人员及专家在实验区期间的工作经费(差旅、食宿等费等);按照实验需要和实验地区的要求可提供:开展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校(园)长、安全负责人、教师等安全教育和管理的相关培训,组织考察、交流等服务。

  二、申报立项

  5、安全教育实验区面向全国地级市或区、县(市)级单位择优立项。实验周期一般为3-5年,滚动申报。

  6、安全教育实验区的实验项目以安全教育为重点,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与在全国具有突破性、代表性相结合;解决问题与探索规律相结合;推动工作与科学研究相结合;开拓创新,力求为全国各地学校和家庭开展安全教育提供有借鉴、推广价值的经验。

  7、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7.1 当地教育局领导重视安全教育,支持安全教育实验区各项工作;

  7.2 辖区学校具备“班班通”的信息化条件;

  7.3 确保将安全教育课时列入课表;

  7.4 确保在信息化平台上开展安全教育常态化教学;

  7.5 将安全教育纳入对学校和班主任的工作考核;

  7.6 有开展安全教育实验的经费支持;

  7.7 接受中国教育学会的相关管理并执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

  8、申请单位须按要求如实填写《中国教育学会安全教育实验区申请表》一式三份,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交。

  《中国教育学会安全教育实验区申请表》可向安全教育实验区工作指导办公室索要或从中国教育学会网站(www.cse.edu.cn)下载。

  9、安全教育实验立项实行同行专家评审制,评审的组织工作由实验区工作指导办公室负责。评审专家在评定的同时负责提出书面修改意见。评审通过后报中国教育学会批准立项。

  三、实施

  10、安全教育实验周期内允许实验区按照批准的名称和统一的规格制作和悬挂牌匾。牌匾式样由中国教育学会秘书处安全教育实验区工作指导办公室提供纸样。

  11、安全教育实验区需制订相关政策,确保学校和家庭通过平台开展安全教育和活动。

  12、安全教育实验主持人接到立项批准通知后,应尽快细化实验工作方案,分解任务,并于30天内组织实施。

  13、与安全教育实验有关的重要活动与重要阶段性成果应及时报安全教育实验区工作指导办公室。各实验区于每年12月底至次年1月初需报实验区年度进展情况。

  14、安全教育实验区工作指导办公室将视实验完成周期,适时对实验区进行中期检查。

  1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须由实验区负责人提出书面请示,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盖章,报安全教育实验区工作指导办公室审批:

  15.1 变更实验负责人;

  15.2 因故中止和撤销实验。

  16、安全教育实验区长期不能按照实验方案开展工作,中国教育学会有权撤销该实验区。

  四、成果鉴定与宣传推广

  17、安全教育实验工作完成后,负责人应向安全教育实验区工作指导办公室索要并填写《中国教育学会安全教育实验区结题申请书》,接受安全教育实验区工作指导办公室组织进行的成果鉴定。凡达到预期目标者,由中国教育学会颁发荣誉证书。

  18、中国教育学会将逐步建立稳定的安全教育实验成果宣传、推广渠道与平台,充分利用简报、报刊、网络等媒体和手段向各级教育决策部门和教育界广泛宣传。

  19、中国教育学会在全国安全教育实验区内拟每年组织安全教育“课件”、“优质课”的评比活动,以及安全教育“达标学校”、“示范学校”的评选活动,对获得荣誉的个人和单位进行奖励,细则另定。

  五 附则

  20、本办法未尽事宜及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教育学会所有。

  2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生效。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xs/58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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