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时尚知识 > 信访主任的权利

信访主任的权利

时间:2014-06-27   来源:时尚知识   点击:

【www.gbppp.com--时尚知识】

信访主任的权利(一):信访知识

· 信访人享有哪些权利?

一、信访人享有哪些权利?

根据修订后的《信访条例》,信访人享有以下主要权利:

1. 依法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权利;

2. 依法信访不受打击报复的权利;

3. 就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提出信访事项的权利;

4. 查询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权利;

5. 就信访事项受理、办理情况得到书面答复的权利;

6. 要求对办理信访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回避的权利;

7. 检举、揭发材料及有关材料不被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的权利;

8. 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或者对改进国家机关工作以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有贡献的,得到奖励的权利;

9. 事实清楚、法律依据充分的投诉请求得到支持的权利;

10. 对信访事项处理不服,要求复查、复核的权利。

二、信访人应当如何提出信访事项?

根据《信访条例》第17条规定,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三、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注意什么?

根据《信访条例》第16条、18条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并且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不超过5人的代表。

四、信访人可以对哪些组织和人员的职务行为提出信访事项?

根据《信访条例》第14条的规定,信访人可以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

1.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3. 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4. 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委派的人员 ;

5.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五、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被禁止的行为有哪些?

根据《信访条例》第20条的有关规定,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1. 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

2. 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

3. 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4. 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

5. 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

6.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六、信访人对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怎么办?

根据《信访条例》第34条规定,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七、信访人对复查、复核意见不服的,怎么办?

《信访条例》第35条规定: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复核机关可以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举行听证,经过听证的复核意见可以依法向社会公示。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通辽市信访局群众来访九步法承诺告知书

第一步:来访人员凭身份证进入在接访大厅导访台索要并填写“通辽市群众来访登记表”,到登记窗口凭身份证登记分流到具体指定科室准备接谈;

第二步:科室接访人员根据初步接谈和阅读信件了解情况后确定信访事项的具体事权(或牵头)单位,向接访中心主任建议由接访中心制作发出事权单位分管领导、人员“到市(县)信访局联合接访通知书”;

第三步:信访局接访人员经过认真细致梳理认定后,给事权单位和信访人填制“信访事项程序性受理告知书”;

第四步:事权单位接访人员根据接访情况,给信访人出具“信访事项实体性受理告知书”,并报信访局备查;

第五步:在信访局接待人员的监督鉴定下,事权部门人员同信访人详细核对信访人所反映的受理范围内的具体诉求,填写经信访人签字确认给事权部门和信访局的“信访事项具体问题确认保证书”;

第六步:事权单位接访领导给信访人及信访局出具“信访事项包案领导、办案人员情况告知书”,确保案件有人负责有人管;

第七步:涉及市(县)级领导接访的信访事项,由市(县)信访局陪同接访人员根据接访领导批示意见给事权部门填制“市(县)旗领导接访(约访)批示单”,来进一步明确、压实事权部门受理办理信访事项的责任;

第八步:在履行如上述承诺书规定的要求前提下,信访人在《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得不到事权单位的书面答复或对书面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再到市(县)信访局反映情况。否则,如仍来访,信访局一律不予登记、接待,并承诺在信访事项办理期限内,信访人一律不准重复访、越级访或非访,如发生缠访闹访非访等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信访人在接访结束前签定“依法有序逐级走访承诺书”;

第九步:信访局督查科室人员给信访人员和事权单位出具“信访事项规范受理办理督查告知书”,用来双向规范事权单位和信访人的行为,要求事权单位自实体受理之日起60日内(延期不超过30天)必须给信访人出具“信访事项书面答复意见书”,如上述规定时限内不给信访人出具书面答复意见书的,则按违反《信访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信访条例

已浏览 136 次【信访主任的权利】

发布时间:2010-02-24

文档来源:内蒙古政报网

 【颁布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 【颁布日期】 19940531

 【实施日期】 19940531

 1994年5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1994年5月31日公布实施

 【章名】 目 录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 第三章 受理范围

 第四章 办理规则

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 第六章 附 则

 【章名】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保障信访人(进行信访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活动的正常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开放和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信访工作是国家机关(自治区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它们的派出机关)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倾听群众意见和呼声的重要渠道,也是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重要途径。

 做好信访工作是各级国家机关及其负责人的重要职责。  第三条 信访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解决实际问题与思想疏导相结合,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

 第四条 信访人有通过书信、电报、电话或者访问等形式,向国家机关及其负责人反映情况,提出批评、建议、申诉、要求和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提出控告、检举的权利。  信访人依法进行的信访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信访主任的权利】

 第五条 信访人进行信访活动,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 第六条 信访人进行信访活动,一般应使用真实姓名,应当先向当地有关机关、单位反映;多人反映共同要求的上访,要推选代表反映。

 第七条 信访人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信访活动的权利。  【章名】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 第八条 旗县级以上国家机关应当设有代表本级国家机关及其负责人受理信访人来信来访的工作机构或者配备相应的信访工作人员;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有承办信访工作的专职或者兼职工作人员。

 第九条 信访机构的职责是:

 (一)接待来访、办理来信,承办上级机关和本机关负责人交办、转办的信访案件;

 (二)向有关机关、单位转办、交办信访案件;

 (三)调查有关信访案件,提出处理建议;

 (四)协调有关机关、单位查处信访案件;

 (五)分析研究信访动态,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  (六)宣传法律和政策,为信访人提供咨询服务;

 (七)督促、检查、指导本地区、本系统的信访工作;  (八)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开展信访工作理论研究。

信访主任的权利(二):竞争信访办主任讲演稿

竞争信访办主任讲演稿

尊敬的各位评委、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首先,感谢组织给我这次机会。

我叫***,27岁,本科学历,99年参加工作,现部门民政科。

与信访有关的优势:

一、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能准确把握党的方针政策并指导工作;

二、在工作期间接待了多起上访,掌握了一些信访方面的政策法规及处理技巧;

三、遇事冷静沉着,急而不躁、忙而不乱,有较好的应变协调能力;

四、能吃苦耐劳,且担子越重,越能创造性的发挥出聪明才智。

所以,假如领导和同志们能给我独挡一面的机会,我会在以下基础上,做到既使群众满意,又使有关领导少为信访操心劳神:

一、加强学习。全面掌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精髓和科学体系;刻苦学习新时期信访工作的要求、做法及有关的法规;虚心向信访办的老同志学习,把同志们的好思路、好品德作为提高自己的不竭源泉。

二、加强团结,协助科长带好队伍。

三、扎实做好初信初访工作。用爱心温暖上访群众,稳定他们的情绪,耐心疏导,以民主法制的方法解决问题。

四、对待上访老户:1是深入挖掘反映问题中的合理因素,哪怕只有百分之一有道理,也要用百分之百的努力去实现;2是从关心生活入手,灵活变通处理;3是教育引导,对群众在改革过程中不适应不理解且不能单纯通过物质补偿和法律手段来解决的问题,以艰苦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促其息诉罢访。

五、信访重在预防:1是依靠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在社区开展“信访协调中心【信访主任的权利】

户长”活动;2是健全预警机制,充实信访信息员队伍,在全办设立二十个民情测报站;3是把每周一作为信访不安定因素及动态分析日,对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落实防范控制措施。

六、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察民情、解难题、化纠纷、促发展”专项排查调处活动。围绕拆迁改造、居改企改、干群关系、居委会财务管理等工作,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把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七、根据对象、区域、时期的不同,开展宣传教育,使群众知道,信访人有自己的权利,什么情况可以信访,怎么信访,同时也应履行自己的义务,自觉做到依法、文明、有序信访。

八、特殊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请示。(来源于新世纪范本网)

九、试行“电子信访”。

十、通过信访,为领导决策提供更多的社情民意;同时,把领导的想法告诉群众,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各位领导、同志们,如果这次没有成功,说明我离组织要求还有差距,我将进一步提高自己,继续做老实人、办实在事;如果大家给我机会,我将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道理,积极探索和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信访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新机制,以优异的成绩,回报领导和同志们对我的期望!

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信访主任的权利(三):2015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信访工作作为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和连心桥,在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信访人解难、维护社会稳定中确实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得到了信访人的首肯和认同,同样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目前,从总体来看,部分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比较真实,提出的要求比较合理,信访行为也比较规范,体现了信访人对信访部门的充分信任,反映出《信访条例》已深入人心。但从近年来的信访总量和信访人的具体信访行为来看,信访工作形势不容乐观,由于部分信访人的信访行为不当,导致信访总量不断攀升,信访行为愈演愈烈,大有挤破信访部门大门之势,苦了信访部门,累跨了信访干部,伤透了接访人员。如果让不正当信访行为长期延续下去,势必影响构建和谐社会以及经济建设又快又好的发展。因此,务必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关注。

一、信访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

观其信访工作现状,由于我国正处于法制转轨、社会转型时期,随着改革的深化,利益格局的调整,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因土地承包、涉法涉诉、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企业改制、下岗职工、移民问题、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各种因素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多,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时有发生,诱发许多信访问题:一是信访人信访观念出现偏差。主要表现在信访人抓住领导不放,抱着领导好说话、说了算数的心态,明知不应解决的问题,也许能在领导那里开开绿灯,一旦上方宝剑到手,让信访部门吃不了兜着走。二是信访人滥用信访权利。信访人深谙信访渠道简便、快捷,相当一部分信访人明知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就是不依法依规办事,认为找领导来的快,成本少,实惠多。有许多问题的解决也确实如此,误导了信访人。三是信访人信访行为过于偏激。信访人摆出一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架式,无论是找领导还是信访部门,只要没有达到目的就死缠乱打,寻着领导吵,抓住信访干部骂,更有甚者动手动脚,以死相威胁,其结果是缠访、重访、越级访、集体访上升。

二、信访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个人利益主义意识加剧。信访人重权利、轻义务的现象比较普遍和严重。二是部分社会行为失范。包括少数干部的权力致富现象、一些公民公然践踏社会公德和法律而致富的现象。三是对信访工作不够重视。极少数部门和人员在对待上访人信访问题方面,无论是认识上还是措施上都存在较大差距,认为信访访问题是小事儿、不算事儿、不当一回事儿。在工作措施上,重治标、轻治本,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思想上相当忽视。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就很难形成良好的信访工作秩序。

三、解决信访问题的对策

群众利益无小事。正确处理好新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如何更好地做好信访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拿在手上,信访部门必须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我们不能把主要精力放在治标和处理个案上,要在治标的同时,集中精力在治本上下功夫、做文章:

--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基础性、长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从源头上和根本上减少和防止信访行为的发生的重要措施和根本途径,必须常抓不懈。二是加大政策宣传落实力度。党的政策涉及到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涉及到群众的根本利益。无论是政策宣传,还是政策执行,任何一个环节不到位,就会诱发上访和引发各类矛盾,因此,各项工作一定要细,作风一定要实,尤其是在政策执行上要保证公开、公平、公正,把信访行为降到最低限度。三是加大《信访条例》宣传教育力度。要保持《信访条例》宣传的持续性和经常性,信访部门要把《信访条例》的宣传融入信访活动的全过程,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

--进一步规范信访行为。一方面要在保证信访渠道畅通的前提下,重点在规范信访人信访行为上下功夫,对信访人合法、合理的诉求要依据政策及时解决。没有政策依据的,要尽力做好"息访"工作。对有极端行为的信访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以维护正常的信访工作秩序。另一方面,信访部门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对待每一个信访人,尤其是信访承办单位,绝不能草率从事,对信访人反映的信访问题要全面深入地调查,客观、公正的处理。

--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质量。信访工作部门及信访承办单位要以"事要解决,人不回流"为目标,以提高信访队伍业务素质为重点,以提高信访人满意率为标准,全面提高信访事项的办结质量,力求在每一件信访事项的处理上达到"三性"事实调查的客观真实性、适用政策法律的准确性、文书制作的规范性。避免重访、缠访行为的发生。

--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机制。一是领导机制要有新突破。首先是在领导重视程度上、组织建设上、经费保障上要有新思维,其次在工作落实上、目标管理上、考核内容上要有新举措。二是运行机制要有新创举。在整合资源,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上要有新思路,在畅通渠道,整体联动上有新动作。三是处理机制

信访主任的权利(四):2016信访科长述职报告

信访科长述职报告

今年以来,我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信访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落实省、市、县信访工作有关规定,立足镇情,加大依法信访工作力度,妥善处理信访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采取关口前移、变上访为下访,完善快速处理机制等措施,确保了全镇信访形势的稳定。

一、提高认识,加强党性原则

一是在政治上能够做到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始终与镇党委、镇政府保持一致,按照上级部门对信访工作的统一部署,积极解决群众来信、来访实际问题。

二是在思想上加强了政治理论学习,系统地学习了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了科学发展观理论,加深了自己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三是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注重信访工作知识和政策法规的学习与宣传,熟悉和掌握了业务知识和相关的政策法规,并运用到各类信访问题中,解决了群众的实际问题。

二、 提高水平,完成各项工作

信访工作是错综复杂、矛盾繁多的工作,信访问题解决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信访办主任,我能够加强自身的工作主动性,把工作重点放在制度落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上。加强矛盾排查,完成责任分工,积极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问题。

一是做好来访接待工作。保证能够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多渠道疏通,且得到了相关部门和上访群众的认可。

二是选择重点、难点问题,追踪督办,直至问题解决,有效地提高了信访问题的结案率。

三是定期排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镇村两级设立镇专职信访员和村级信访联系员,实行信访信息直报制度,建立起了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信息网络,切实拓宽了信访信息渠道。

四是及时完成了上级信访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全部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信访主任的权利】

五是加强了《信访条例》的学习宣传。抓好落实科学发展观这一普及《信访务例》的契机,一方面召开全镇干部和村干部会议学习《信访条例》;另一方面以书写标语和发放宣传手册、资料等方式向群众进行宣传。

三、搞好协调,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妥善协调好各部门积极开展信访工作,形成全镇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大格局是信访办第一要务。

一是在接待中,碰到较为复杂的信访问题,能够及时召开协调会进行解决。在协调中,按照“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的处理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ss/36845/

推荐访问: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