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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时间:2018-10-25   来源:百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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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第一篇_我喜欢的一本书500字

《我喜欢的一本书500字》之二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因为它能让我们体会到童话的神奇魅力,使我们感受到莫大的快乐,得到有益的知识。

我的房间里有许多我喜欢看的书,有《小故事大道理》,有《少年儿童百科全书》、《少儿十万个为什么》,有《一千零一夜》,还有《格林童话》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叫《101个经典童话》。这本书里有很多有趣的童话故事。

我最喜欢金乌鸦这个童话。这个故事讲了一个穷人家的小女孩,金乌鸦吃了她家的米,金乌鸦说:“我会用东西赔偿。”最后,金乌鸦让她在大、中、小三个盒子中任选一个;那个小女孩说:“你只吃了我家一点点米,我就挑个小盒子就够了。”

结果,里面是一百颗宝石,从此,她家过上了幸福、富有的生活。而另一个贪心的女孩,金乌鸦只吃了她家一点点米,她马上要金乌鸦拿出许多珠宝赔给她。选盒子时,她一口咬定要大的。结果,里面是条大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什么事都要脚踏实地,不要狂妄着别人的施舍,贪得无厌没有好下场,对每一件事情要谦虚面对。

读了这本书,我深刻体会到:我们不应该像童话里那些好吃懒做的人学习,应该向勤劳肯吃苦的人学习。我们在学习上也是一样,只要不怕苦,肯动脑筋,靠自己的智慧去创造财富,生命才有价值。

《我喜欢的一本书500字》之三

今年暑假,我看了许多书,其中最喜欢的要数《鲁滨逊漂流记》。作者是英国着名作家:丹尼尔·笛福。书中讲述了17世纪一个名叫鲁滨逊的英国人冒险航海,途中遇险,流落荒岛的故事。

在这个被鲁滨逊称为“绝望之岛”的荒岛上,鲁滨逊面临人生从未有过的绝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地方可逃、更没有获救的机会。但他并不因此而坐以待毙,他有顽强的意志力,在困难面前不畏惧、不悲观,他对生活不抱任何不切实际的幻想,而是脚踏实地去战胜困难。

最终将“绝望之岛”变成自己舒适、安逸的家园。我印象最深刻的情节是鲁滨逊制作陶器。作者不厌其烦的介绍他怎样将泥罐堆起来,四面架上木柴,下面生了一堆炭火,一直烧到罐子红透为止,保留五、六个小时的热度,然后慢慢减去火力,并整夜守着火堆,不让火力减地太快。精彩的细节描写,让神奇的故事真实可信。

书中还讲述了鲁滨逊搭帐篷、修栅栏、开山洞、盖住所、捕鱼狩猎、驯养动物、开辟牧场、种植庄稼、学做面包、制作家具……还拥有了一个奴仆“星期五”。

这本小说非常有趣。看了之后,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在困难面前,我们应该像鲁滨逊那样,不抛弃梦想,不放弃克服困难的希望。在一点一滴努力中,那些看上去遥不可及的梦想最终会成为现实。

《我喜欢的一本书500字》之四

《西游记》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中描写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有神通广大、降妖除魔的孙悟空,他有火眼金睛和金箍棒,会七十二般变化,能腾云驾雾,而且一个跟都能翻出十万八千里。

有好吃贪睡、贪生怕死得得猪八戒,他原来是天蓬大元帅,因为喝醉了就调戏嫦娥被贬下了人间投错了胎,长成了猪的模样猪八戒肥头大耳,据说一顿能吃三五逗得米饭;他有个宝贝那就是太上老君给他的九尺钉耙。

有老实忠诚、默默无闻的沙和尚,他一心一意保护唐僧取经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还有一心取得真经、慈悲善良的唐僧。书中讲述了他们师徒四人经历了九九巴士一难后,取得真经的故事。

我喜欢《西游记》这本书,主人公之一孙悟空则是我最敬佩的。我们要学习孙悟空那种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积极乐观的斗争精神。在生活中,我们虽然没有孙悟空那般神通广大,但是我们也要学习他善于分辨真假善恶,不要被社会上形形色色的“妖魔鬼怪”所迷惑。

喜欢《西游记》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这本书使我明白了要想办成一件大事,绝非易事。唐僧师徒四人西天取经,经历了众多的艰险。使我想到了学习,我们经历的每一天又何尝没有困难呢?我们要面对一道道难题的挑战,要面对完与学的抉择……战胜困难就孕育着成功。这是我喜欢这本书的最大原因。

《我喜欢的一本书500字》之五

书是世界的营养品,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可以带我们遨游知识的海洋;书,可以作为你的终生伴侣。每当我打开《草房子》这本我喜爱的书时,我就再也忍不住了,一看就几个小时,不能自拔。

这是一部将就品位的少年长篇小说。

这本书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秃鹤心中痛苦的伤痕,令他怜爱;纸月的悲惨身世,令他难忘……六年中的一切一切,他都铭记于心。然而在1962年8月的一天中,他们一家因某种原因,就要告别这朝夕相伴的这片金色的草房子。这件突如其来的事,在他心中被埋伏的依依不舍立刻油然而生……

书中没有华丽的语句,也没有夸张的词语,更没有自作多情的文段,书中只有纯美的词句和刻骨铭心的感情。特别是当我看了“药寮”这篇文段时,桑桑的坚强、父亲的关爱、温幼菊老师的默默鼓励,都让我感动得流下了两行热泪。

而想到了自己,我感到我与桑桑比起来,我是那么渺小,连区区一次打针都大哭一场,这是应该做的吗?我为自己的胆小而羞愧,我为桑桑的坚强而鼓掌。看着这些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使我感受到世界是多么美丽,多么可爱。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大事,都是我们要去铭记的事情;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是我们要去珍惜的人! 书,让我懂得了许多人情世故;书,令我学到了许多知识。《草房子》这本书是我的至爱,因为,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一句话说的没错,因为书籍能让我们有更广阔的视野,可以学到更多的知识。下面我来向你推荐一本我最喜欢的书。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如《三国演义》、《伊索寓言》、《水浒传》、《西游记》、《论语》等等,可是我最喜欢当属杨红樱的《笑猫日记》了。

《笑猫日记》是四川省作家协会副主席杨红樱的作品,杨红樱曾经做过小学老师、儿童读物编辑和儿童刊物主编。《笑猫日记》是一部系列性的作品,有《一头灵魂出窍的猪》、《保姆狗的阴谋》、《蓝色的兔耳朵草》、《塔顶上的猫》、《想变成人的猴子》、《那个黑的下午》等。

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那个黑的下午》。这部书主要讲述了2008年5月12日下午2点28分,一场震惊世界的大地震——汶川大地震的故事,作者把地震后的感人场面通过自己的构思展现在我们的面前。身为搜救犬的公爵从废墟中救出三十七个幸存者,黑骑士也救出了二十几人,让那个黑色的下午充满了温暖,使之永远定格在我的记忆中。 杨红樱的作品从严冬写到金秋,犹如温暖童年的“心灵鸡汤”,犹如伴你成长的“心情宝典”,相信你将会在幽默好玩、美妙温暖的文字中,发现一条连通现实和幻想的秘密通道,相信你会流泪,会哈哈大笑,会开始生命中最初的思考……

我喜欢杨红樱的作品,感谢她创作的一个又一个的经典。我想它能温暖我的童年,点亮我的童心。

《我喜欢的一本书500字》之七

我有一个坏习惯,每次只要一看书,我就要打瞌睡。可我已经改了,你知道我为什么会改掉吗?请听我漫漫道来。

有一天下午,我闲着没事儿干,就到书柜里拿出一本叫做《三国演义》这本书。当时,我很好奇,不知“三国”是哪三国,一个中华民族怎么会有三个国家,“演义”大概就是故事的内容了吧!我翻开这本书,第一章就是“桃园结义”,看着这四个字,我感到莫名的熟悉,原来在小学的时候,我的班主任程老师已经跟我们讲过这个故事了!

我不由自主地露出了自豪的笑容。我看了一下目录,故事的名字真精致,真新颖。我一口气就看了四章的内容,却一点儿也不要睡觉,反而更想看了,更想知道下面的内容。我喝了一杯水,就继续往下看,不知不觉天已经黑了,书,我也看了一半了,我没有感到半点疲倦,只是打算着明天接着看,一定要把书看完。

有好几次我看作文书的时候,不知不觉就睡着了,作文书可真起到了催眠的作用。而且我看《老人与海》、《呐喊》、《少年维特之烦恼》……都会想睡觉。但看《三国演义》、《水浒传》、《上下五千年》……都会越看越有劲。我这才知道了为什么。原来,我自己还不知道我很喜欢看历史故事,现代的都不喜欢看。其实我看电视又何尝不是呢?我很喜欢看古代篇,但不喜欢看现代篇。

现在,我看什么书都抱着像看古代书一样的心情看,所以,现在,我看什么书都没问题了。但最喜欢看的,还是《三国演义》,因为这本书让我对所有书都起了兴趣。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可以开阔你的视野,我就非常喜欢读书。今天,我就向大家介绍一本我喜欢的书《一千零一夜》。打开这本厚厚的书,我反复地看了又看,被深深地吸引住了。

传说,从前有一个残暴的国王,他每天都要娶一个妻子,然后在第二天把她杀掉。有一位聪明的姑娘为了避免这样的命运,就在夜里给国王讲故事。

故事迷住了国王,他一夜一夜地听下去,姑娘的故事一直讲了一千零一夜。国王听了一千零一夜的故事,凶残的恶习也不知不觉地改掉了……这就是那神奇的《一千零一夜》。 我喜欢书里面《阿里巴巴和四十个大盗》这个故事,因为这故事的词语特别生动、优美,比如:“只见洞里到处堆满亮闪闪的珍珠玛瑙,整捆整捆的绫罗绸缎,一筐一筐的金币银币,一盘一盘的宝石首饰。各种金银器皿横七竖八地堆放在各个角落。”

多美的语言啊!我要一遍一遍地读,一次一次地学习。我还喜欢故事里面的女仆马尔佳娜,因为在面临快要被杀时,家人急得团团转,只有她,女仆马尔佳娜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好办法,赢得了生命,而且她每次都能识破大盗们的诡计。

我特喜欢这本书,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写得很详细、很吸引人,用智慧让自己更加快乐。

《我喜欢的一本书500字》之九

我有一本《少年百科全书》,它是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非常喜欢。

这本书封面很漂亮,白色的塑皮面上画着很多自然世界中的物体,有大象、袋鼠、昆虫、树叶、菊花、卫星、火箭;反面画着蛇、老鹰、汽车、飞机等等。

这本书的内容分为宇宙科学、地球科学、生物科学等,内容涉及到天文、地理、物理、化学各个领域。这本书具有儿童情趣,每一页都印着彩色的插图,画着漂亮的图画,让人很好理解,叫人想看,爱看。在看书的同时,读者不知不觉就能把知识给牢牢地记住了。这本书还帮了我不少忙呢!

有一回,我对邻居家的小朋友们说:“其实地球中的软体动物有五万多种呢。”他们谁也不相信,说我是“吹牛大王”。回家后,我在书柜里找这方面的资料,终于在《少年百科全书》这本书上找到了关于生物界的一篇。我拿去给小朋友们看,证实了我的说法,他们都夸我知识丰富。

还有一回,我在一本书上看到了“银晕”这个词,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打开《少年百科全书》寻找答案,在第13页就找到了这个答案。原来,银晕是银河系隆起的球状部分,有一层非常薄而高温的气体,大多数球状星团都分布其中。

《少年百科全书》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帮助我更好地学习和生活,是我的“良师益友”。

《我喜欢的一本书500字》之十

“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这句话,是着名作家海明威在《老人与海》里说的。《老人与海》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告诉人们要有永不言败、宁折不弯的精神。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老人常年独自在海上打渔的生活。有一次他遇到了一条大鱼,但是在返回的路上遇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的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的肉全部吃光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

我很佩服老人这种永不言败,面对困难毫不退缩的精神,而我正缺少这种精神与挑战困难的勇气。记得有一次,我在家做数学练习题,由于辅导书是小姨从外地带回的,一些题型并不熟悉,遇到难题就一跃而过了。

这是,爸爸看见了,让我仔细读题,一遍读不懂再读一遍,直到读懂。在那时,我想起了那位老人面对困难锲而不舍的精神,这不正是我需要的吗?

我下定决心,一定要迎难而上,把这些难题攻克。渐渐的,我喜欢上了做练习题,这也是对我学习的一种挑战和锻炼。无论学习还是工作,都需要这种精神。

在今后的学习中,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与挫折等着我们,只有像那位老人那样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克服困难,遇到困难锲而不舍、永不言败才能闯过这些暗礁险滩,战胜困难这只拦路虎,创造美好的明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第二篇_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他不仅可以增长我们的知识,还可以陶冶情操。但是在众多的“营养品”中,最令我百读不厌的,还是这本世界十大著名童话之一——《青鸟》。

这本《青鸟》封皮十分简单,是墨绿色的,上面还印着一段我最喜欢的话:“幸福并不是那么难寻找,幸福就在我们身边。”然而大多数人从生到死,始终没有享受过近在身边的幸福。这段话也是我最喜欢《青鸟》的原因之一,仅仅是这样短小的一段话,却如水晶一般折射出了人们平庸的思想和对事物本质错误的理解,足可以证明作者有无比睿智的大脑和天马行空般的思想。《青鸟》已经有100年的历史了,它作为一个多幕话剧,于1909年发表,1911年在法国巴黎上演后,立即造成了轰动,并荣获诺贝尔文学奖,剧本成功的采用了拟人化等象征主义手法和声、光、影等艺术手段,形式新颖,充满活力,至今依然在世界各地上演,成为戏剧史的经典之作。该剧本以法文写作,2000年被评为“影响法国的50本书之一”。

《青鸟》字面上的简单情节是这样的:圣诞节前夜,一个仙女闯入伐木工家,送给男孩子棣棣一顶可以看见一切事物本质的帽子,棣棣带着妹妹咪棣与光神,仙女、牛奶、水和火、面包一起去寻找可以带来幸福的青鸟。途中,他们经过了仙女宫,怀念国,夜宫,享乐宫、未来王国、墓地„„最后,棣棣突然发现其实自己养的那只鸽子就是他们一直苦苦追寻的青鸟。这本书的真正意思其实是:青鸟的童话世界其实就是我们的现实生活:光明、黑暗、牛奶、面包都是我们生活中的必需品,而光明与黑暗、过去与未来是每个人的生命必经之路。幸福在哪里?我们在苦苦寻觅,幸福就在我们的身边,就在于对身边人的爱、理解与奉献,如同作者所说“大多数人从生到死,始终没有享受过近在咫尺的幸福。”是因为他们对幸福始终有种错觉,即认为物质享受才是幸福,而真正的幸福乃是一颗无私的心所带给人的精神享受。

这本书吸引我的另一个原因是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一种不可捕捉,不可思议的灵妙的气息,便是人生的精髓,一个人大可不必在远处寻找成功的方向,就在自己身边去发现通往成功的道路,《青鸟》的确是一本很棒的书,我相信你一定会喜欢它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第三篇_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103班 黄柯宇

在一个偶然的机会,我阅读到了一本经典之作《草房子》,当我才读了几页,我就被

这部名著深深的吸引了。这本书是著名作家曹文轩的大作,曾荣获国家图书奖、中国安徒

生奖等多个奖项。这是一部如梦如幻的纯美小说,很好的勾起了人们心头对美的向往,本

书中人物刻画的非常鲜明,情节紧凑有序,让我这个不爱看课外书的人也读的津津有味,

欲罢不能。

《草房子》的故事发生在一个叫油麻地的地方,故事通过对男主人公桑桑刻骨铭心而又

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的描写,讲述了五个孩子:桑桑、秃鹤、杜小康、纸月苦痛但不失

乐趣的成长过程以及他们和油麻地的老师蒋一轮、白雀纠缠而又相互为伴的关系。六年间,

主人公桑桑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感动人心的故事:少男

少女间毫无瑕疵的纯洁友谊、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垂暮老人在生命的最后

一瞬间所迸发出来的人性的光辉,在体验死亡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

扑朔迷离却又充满了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的一切,既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了我们

面前,这部书,是启蒙我们人性之美的书。【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草房子》感动我的是它文中所体现的道义的力量、情感的力量、智慧的力量和美的

力量,而恰恰这些是永在人间的。从孤独无助的陆鹤到心灵手巧的纸月,从孝顺乖巧的细马

到固执善良的秦大奶奶,从聪明朴实的杜小康到天真纯洁的桑桑……这一切人和事都从不同

的方面展示出了作者想要表达出的方方面面的力量之美。

读完《草房子》,我便深深爱上了这部作品,它是一本善与美共存的美丽小说。一切的

人和事,在作者的笔下都变得如此的纯真、善良,在本书中,没有好人与坏人,只有善和美,

这正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或许也是它能荣获这么多项国际大奖的原因吧。

《草房子》表达了作者对于孩子的纯真无邪的向往,也表达了作者对于中国日后发展的向往,

作者希望中国人民也能拥有像《草房子》中的人物一样的心性和品格。做为一个初中生的我,

这本书也在启示着我应该拥有像书中同龄的孩子所拥有的美好的品德。

《草房子》是文学作品中的经典,是一本真正的好书,值得我一次又一次的

去阅读它,去品味它,它就是我最喜爱的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第四篇_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中国有五千年灿烂的文化历程。从古至今,李白、李清照、吴成恩、鲁迅、茅盾、巴金„„一代代文学巨匠用手中的笔描绘出一部部经典作品,流芳于世。我最喜欢的是老舍先生的作品,其中《骆驼祥子》是我的最爱。 《骆驼祥子》讲述的是旧中国北平城里一个人力车夫祥子的悲剧故事。祥子来自乡间,日益凋蔽衰败的农村使他无法生存下去,他来到城市,渴望以自己的诚实劳动,创立新的生活。他试过各种工作,最后选中拉洋车。这一职业选择表明祥子尽管离开了土地,但其思维方式仍然是农民的。他习惯于个体劳动,同时又渴望有一辆像土地那样靠得住的车。买车,做个独立的劳动者,“这是他的志愿,希望,甚至是宗教。”城市似乎给了祥子实现志愿的机遇,经过三年奋斗,他买上了车,但不到半年,竟被当兵的抢去;但祥子仍然不肯放弃拥有自己的一辆车的梦想,尽管他对自己的追求不无怀疑,几度动摇,但仍然不断振作起来,再度奋斗。应该说,祥子以坚韧的性格和执拗的态度与生活展开搏斗,构成了小说的主要情节内容老舍先生对祥子、虎妞、小福子进行了生动细致的描写,让我进一步体会到旧社会劳动人民的不幸与痛苦。就像书中那位可怜的老车夫,拼了老命拉了半辈子的人力车,到头来只剩下一辆破车,就连煤钱都拿不出来!老舍先生把任务刻画得极其细微,体现出他对旧社会底层民众生活状况观察得细致入微和对黑暗社会强烈不满与深恶痛绝的仇恨。 而搏斗的结果,是以祥子的失败告终的,他终于未能做成拥有自己一辆车的梦,加上身边的亲人又相继离他而去,一切的一切使他再也无法鼓起积极生活的勇气。于是,他吃喝嫖赌、出卖他人,甚至以自己的灵魂去换得钱财,苟且度日。从此,祥子彻底成了这座城市的寄生虫!

作品中的人物,不管是祥子、虎妞、小福子、二强子,还是曾经威扬一时的刘四爷,都一步步走向了绝境,体现出当时旧社会北京城的黑暗与无奈。

我喜欢这部作品,是由于老舍先生对人物刻画的成功。很多当代作家都侧面地描写了人力车夫,但他们仅仅是居高临下地赞美或同情了他们。而老舍先生不是,因为他真正走进了车夫的内心世界。

难怪过去了半个多世纪,《骆驼祥子》仍能受到各界人们的喜爱。老舍先生真不愧为语言大师啊!

评语:将《骆驼祥子》这本书的大概内容说的很细很好,但唯独自己喜欢的原因说的不是很多,最好在每一段介绍完后应适当加入一些自己的体会和感受,让读者的体会深刻一些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第五篇_五年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品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五(1)班 冯益帆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脾;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书,就像是一丝阳光,照亮了我们前方的学习道路;书,就像好朋友,带给我无穷的乐趣。 我十分喜爱读书。在刚上幼儿的时候,我就每天缠着爸爸给我讲《睡前小故事》,那时候,这本书就每天陪伴着我;上一年级时,我开始学习拼音了,于是,便开始读注音版的图书,再也不会因为父母有事不给我讲故事而哭闹了;上了三年级,我学习了汉字,我也学会了查字典,在遇到不认识的字时,便去查字典,字典成了我忠实的老师;四年级时,我听了妈妈的话,不再读一篇一篇的小故事,开始读整本书的故事,如:《会飞的教室》、《淘气包马小跳》、《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皮皮鲁总动员》等等。 现在,我已经成为五年级的学生了,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选》,即使每天都有许多作业需要做,我也会坚持读30分钟的书。

许多书都使我受益匪浅,但是,如果要让我选择一本最喜欢的书,那我会毫不犹豫,脱口而出:“那还用说,当然是《福尔摩斯探案选》咯!” 这本书是英国柯南道尔的著作。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名侦探形象,一只手杖,一根烟斗,一身神秘的服装,瘦高的个子,鹰勾似的鼻子,锐利的目光打动了亿万读者的心 ,让读者们刻骨铭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丁欣给予这本书这样一个评价:《福尔摩斯探案选》是侦探小说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广大读者的喜爱就是最好的证明。

《福尔摩斯探案选》是一部侦探小说,深受读者的喜爱,讲了经过福尔摩斯办理的一些案件,其中《最后一案》中告知了我们福尔摩斯的结局:为了人民的事业在与莫里亚蒂等人的邪恶斗争中英勇的献身,结束了这段让人期待不断似乎永无止境的侦探之路。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破案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揭开谜底。躲开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的追击等。快来与我共享《福尔摩斯探案选》这一本书吧!让我们跟随福尔摩斯的脚步,一同进入惊险的凶案现场;仔细观察凶手留下的蛛丝马迹;巧妙地揭开凶案背后的真相„„

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别忘了也要学习他的精神 ,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让我们最终走进胜利的殿堂 。

指导教师:曹利青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五(1)班 常蓝月

“一个人生来并不是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去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过他。”这句话出自著名作家海明威先生之《老人与海》。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告诉人们永不言败,宁折不屈的精神。

《老人与海》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老人常年独自在海上打渔的生活。有一天他钓到了一条大鱼,但是返回时却遇见了一群鲨鱼,老人使出浑身解数,与鲨鱼搏斗,鲨鱼把鱼身的肉全吃光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是一大副大鱼骨架。

我很佩服老人这种永不言败,面对困境毫不退缩的精神,而我正缺少这种精神与挑战困难的勇气。记得有一次,我在家做数学练习题,由于辅导书是小姨从外地带回来的,一些题型并不熟悉,遇到难题就一阅而过了。这时,爸爸看见了,让我仔细读题,一遍不懂再读一遍,直到读懂为止。在那时,我想起了那位老人面对困难锲而不舍的精神,这不正是我需要的吗?我下定决心,一定要迎难而上,把这些难题攻克。最后,在我和爸爸的共同努力下,终于把那些难题全部攻克了。把难题做出来后,我突然感到前所未有的喜悦。渐渐地,我发现,我喜欢上了做练习题,同样,这也是对学习一种挑战和锻炼。无论学习还是工作,都需要这种精神。

在今后的学习中,会有许多困难等着我们,只有像那位老人那样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克服困难,遇到困难后锲而不舍,永不言败,才能闯过暗礁险滩,战胜困难,创造美好的明天。 指导教师:曹利青

五(1)班 刘帅显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就像一块肥沃的土地,里面埋藏着许多知识的宝藏,读的书越多,挖到的宝藏就越多。在读书的日子里,我读了一本道理深刻的书,书的名字叫做《木偶奇遇记》,这本书的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从前有一个老木匠叫做杰佩托,他家里非常穷,有时候还吃不饱,穿不暖。有一次,他用一块木头做了一个木偶,这个木偶做出来就会说话,而且还叫他爸爸。这个木偶大大的眼睛里闪烁着渴望的光芒,尖尖的鼻子,樱桃似的小嘴巴。老木匠很高兴,便给他取名叫匹诺曹,并把自己的一些衣服卖了,供匹诺曹读书,可他很淘气,在上学的路上,他遇到了两个骗子,这两个骗子为了骗取钱财,让匹诺曹把他的东西卖了,然后想方设法用绳子把他吊死在树上但是他被一位小仙女救了。他的一个好朋友要和匹诺曹去娱乐国,匹诺曹禁不住诱惑,便答应了。可是,他们去了娱乐国,让大家意想不到的是,他们被变成了驴拉到市场上去卖,他被买到了一个马戏团里,每天吃尽苦头,但终究还是被变了回去。匹诺曹很想成为一个好孩子,虽常常被一些困难打垮,可是他不气馁,于是经历了许多艰难险阻之后,终于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好孩子。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小作者用这样动人的笔调描写了人物的言行举止,引领我走进这本书中,让我身临其境,让我了解了匹诺曹的叛逆、淘气、滑稽。通过这本书中的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第六篇_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2000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当一页页的纸张被印上文字,在被机器装订在一起的一瞬间,它的意义就从一张纸变成了一个智慧的载体—书。

在日常生活中,我的阅读量不是很大,而且大部分书籍的内容在网上也能找到,另外阅读的内容也比较单一,但是有这样一本书让我破天荒的去买了纸质版的书。这本书的名字是《泥沙汗水和眼泪》。

在看到这本书时,大部分人会觉得这是本跟战争历史有关的书,其实不然,这是一本名人传记。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英国人,他曾经是英国空军特勤团的一员,他也是当时英国登上珠峰的人里最年轻的。他就是Discovery探索频道中《荒野求生》的主持人—贝尔·格里尔斯。

正如前面所说的,这是本名人传记,在内容上贝尔以第一人称的口吻向读者讲述他的家庭、出生、求学、参军、登上珠峰、出演电视节目以及他现在的家庭生活。贝尔在许多人眼里都被称作是“食物链顶端的男人”,他敢于冒险,他敢于挑战。在读贝尔的书之前我认为他能做好所有事情,适应各种野外环境,对所有紧急情况都能做出快速反应化险为夷。但在读过他的书之后我才知道要想有一番作为,必须要有理想和为之努力的决心以及遇到困难也觉不放弃的信念。因为贝尔他就是这样一路走过来的,因为在他出生时,他就是伴随着风险出生的„„

贝尔出生在英国的一个小城镇里,在他出生之前他的母亲已经有了六个孩子,但遗憾的是只有两个孩子活了下来,就是贝尔的两个姐姐,另外四位则很不幸的夭折了,于是贝尔的母亲在生下贝尔的怀孕期间格外的小心,最后随着1974年6月7日的一声啼哭贝尔出生在了这个世界上。过了几年贝尔长大了,也许是造物主的旨意,在贝尔的身体发育成熟并且懂事后,在上学前他非常热衷于去野外探险,他的外公经常瞒着他的外婆,偷偷带着他去远方进行为期数天的远足,这极大的激起了贝尔对大自然的兴趣,更让他学会了面对困难绝不轻易放弃的精神。

过了几年贝尔长大了,到了该上学的年龄,他的父母将他送入了一所寄宿制学校,对此当时他对父母的决定很是不满意,原因我们大家都清楚任何一个孩子都不希望长时间的不呆在父母身边。贝尔就读的学校是一所在英国非常出名的贵族学校—伊顿公学,他的小学、初中以及高中都是在这里就读的,对他来说刚入学的时候周围的环境是非常糟糕的,没有父母的陪伴,还经常受到高年级孩子的欺负等,但贝尔并没有因为害怕这些困难而放弃,他选择了去挑战。对于没有父母的环境,他选择去适应;对于欺负他的大孩子,他选择去锻炼使自己强壮起来,就这样贝尔征服了他所不适应的环境。在学习期间,他也像其他孩子一样调皮捣蛋,在他的传记中他曾经误闯女同学的宿舍并险些被宿管发现;在深夜独自一人攀上学校中最高的钟塔。之后,随着年龄的增长贝尔也变得越来越懂事,他不在做那些调皮捣蛋的事,随后的几年他更专注于学习,直到毕业。【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毕业后,贝尔就开始工作融入社会,起初他帮他的母亲卖净水器,之后和他的同学做过一些小买卖,几年平平淡淡的生活过后,他和他的朋友突发奇想,想参军加入英国SAS空军特勤团,要知道SAS在世界特种部队中可以排在前五的位置,其入选的测试要历时三个月,其资格和标准的难度更是可想而知。但,他们真的去做了,而且还参加过两次入选考试,其中他们所经历的艰苦不计其数:夏天忍受山里的闷热、潮湿和蚊虫的叮咬,冬天忍受着严寒和双手冻伤的疼痛,在忍受前两点困难的前提下,他们还要背着重达50公斤的装备在崎岖的上路上进行急行军,忍受着教官的谩骂和拳打脚踢。更重要的是要时刻注意着不能违反任何规定,也正因为这最后一点才使得他们进行了两次魔鬼测试才得以通过。通过后,环境就彻底改变了,你不用再背着沉重的装备去爬那该死的山,也不用穿着湿透的衣服睡在泥坑里,曾经像魔鬼一样的教官也不在吼你,他和你成为了战友。此时贝尔觉得自己的努力真的是他

当时有史以来最成功的一番作为,他挺过了千难万险,成为了世界级特种部队中的一员,他感到非常的幸运,但人生还没有结束,贝尔的路还在继续,只不过几年后发生的一件事让贝尔遇到了他人生中最大的一次危险。几年后,在南非的一场跳伞训练中,一场事故让他摔断了背脊和三根肋骨。这场可怕的事故让贝尔身受重伤,当时医生断定贝尔所受的伤会对他终身造成影响。虽然他是个坚强的男人,但如此严重的伤痛使他绝望了,他曾经一度丧失了对生活的期望。在自传中贝尔提到那个时期的他在绝望时期不断受到家人的鼓舞,他开始渐渐的恢复过来,他开始信仰宗教,对生活有了向往,积极的参加到康复训练中,同时他还遇到他的真爱—莎拉。

在康复后,他认为他的人生有了新的开始,他觉得上帝给了他人生再次起跑的机会,他想起了他外婆曾经跟他说的一句话“当命运之球滚到你面前时,你一定要抓住它”,也因此贝尔下定决心不断锻炼自己,为了他和他外公曾经的梦想—登顶珠峰。登顶珠峰的过程是十分艰难的,前期的体能训练,攀爬时的惊险,友人的离别和心理压力,在历时4个月后,当他举着SAS的旗帜和英国国旗在珠峰峰顶的时候,世界都安静了,在峰顶的只有风的声音、阳光和他的队友,白云在他脚下,他成功了,此次登顶他不仅仅完成了他的梦想也让他成为了英国最年轻的珠峰登顶者,更让他有了不少人生的收获和成长。(下山时,他还带了一小瓶学上的水为他今后的孩子洗礼用)。

之后的事情,大家就能想象到了,回家后他与莎拉结了婚,之后在伦敦大学获得了硕士学位,受探索频道邀请拍摄《荒野求生》栏目,现如今他已经是三个孩子的父亲了。到这里,贝尔的故事就讲完了。

《泥沙汗水和眼泪》这本书大概的内容就讲完了。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原因不是我被贝尔惊险刺激的人生所吸引,而是贝尔在创作时想要传达的他在事发当时的心态和面对困难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我之前一直所说的做人的态度。人不光要活得有梦想,还要有为实现梦想而付出努力的决心;面对困难不要一味的去失落,要学会发现生活的美好,要去激励自己克服困难;面对机会,一定要去尽力抓住,因为机会也许只有这一次。

2015.10.29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第七篇_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演讲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史记》。

我们伟大的领袖毛泽东曾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雨果也曾说:“书籍是造就灵魂的工具”。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便是鲁迅先生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

《史记》是西汉著名史学家司马迁用一生的心血撰写的,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全书共有十二本纪、十表、八书、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共一百三十篇,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年共3000多年的历史。著述《史记》的目的,他在《报任安书》中写到“亦予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

翻阅沉甸甸的历史,蓦然看见,那一抹鲜艳,带着成熟稳重,披荆斩棘,正向我走来。我看到喑呜叱咤却不得不乌江自刎的项羽,听到汨罗江边屈原“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叹息,感受荆轲“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刚猛暴戾的伍子胥,忍辱负重的韩信,礼贤下士的齐桓公,卧薪尝胆的勾践,长平之战的惨烈,赵氏孤儿的传奇„„这些都深深吸引着我,让我熟悉了中华民族的辉煌历史。

同时,《史记》作者司马迁为写此书经受的磨难也打动着我。“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残酷的宫刑对司马迁来说无疑是奇耻大辱,不仅催残了他的肉体,更在精神上给他极大打击。但

他忍辱负重,用灵魂与命运作斗争,耗尽毕生心血,终于完成了《史记》这部内容浩繁的巨作。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阅读《史记》使我明白,在成功的过程中毅力与勇气必不可少,成功的路上并不挤,因为坚持的人并不多。

读一书增一智,同学们,让我们一起爱上读书,让思考成为习惯,让阅读陪伴人生!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到此结束!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sh/49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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