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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蜀山区国税局

时间:2018-06-27   来源:生活常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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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蜀山区国税局 第一篇_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汇总

合肥市蜀山区国税局 第二篇_法律检索:虚开增值税发票

法律检索:虚开增值税发票

一、信息公开相关规定

1. 《唐山市国家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

第三条除按照唐山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信息公开权利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需要,向唐山市国家税务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除依据《条例》、《唐山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以下简称《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以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纳税服务等相关的政府信息,唐山市国家税务局均应依申请予以提供。

第十二条对向申请人提供的政府信息内容,信息公开办公室和市局相关部门依照《条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和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

第十三条下列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经审查后,不予公开:

(一)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个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信息;

(二)唐山市国家税务局内部研究、讨论或审议过程中的信息;

(三)唐山市国家税务局内部文件;

(四)公开后可能影响税收调查、取证和检查等税收执法活动的信息;

(五)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禁止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第十四条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经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报有关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五条市局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

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一般不得公开;但市局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第十六条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信息公开办公室按下列情形分别予以答复:

(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该信息或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不予公开的理由、依据;

(三)不属于唐山市国家税务局职能范围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四)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说明理由和依据;

(五)属于部分公开范围的,说明理由和依据,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属于交由相关县(市)区国税局提供信息公开内容的,由市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视具体情况,可确定由相关县(市)区国税局信息公开办公室代为回复申请人;县(市)区国税局代为回复的信息公开内容和回复时间应报市局信息公开办公室备案。

2. 《唐山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

第六条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对以下内容重点进行保密审查:

(一)国家税收工作重大决策事项;

(二)以唐山市国家税务局制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唐山市国家税务局领导、局内各单位领导在全市性会议、专题会议、研讨会、座谈会等会议上的讲话稿、发言录音整理的文字材料;

(四)月度、季度、年度等税收收入数据,税源、征管、稽查、财务、机构人员、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统计数据;

(五)税务稽查案件查处情况;

(六)税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情况;

(七)税制改革、税收政策调整、税收征管改革和行政管理改革的措施和方案;

第七条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保密

(一)是否属于密级(秘密、机密、绝密)文件内容,保密期限是否期满;

(二)是否属于唐山市国家税务局尚未决定的事项;

(三)信息公开后是否可能直接造成国家的税收流失;

(四)信息公开后是否可能严重干扰政府和税务部门正常的工作秩序;

(五)信息公开后是否可能造成社会和经济秩序混乱;

(六)是否涉及个人、法人或有关组织的隐私和商业秘密;

(七)是否存在不宜公开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对拟公开的一般性政府信息,由信息提供部门进行保密审查后,经处室领导审签,交由信息公开办公室予以公开;对拟公开的重要信息,承办处室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重大利益,或者公开后可能引起重大社会影响的重要政府信息,除履行以上程序外,需报保密委员会负责人进行保密审查后,交由信息公开办公室予以公开。

第九条保密委员会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上级保密部门确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章 公开的范围

第九条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第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合肥市蜀山区国税局】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第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第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二)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五)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六)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七)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八)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第十三条 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第十四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

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刑事判决书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问题

1. 《行政处罚法》

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第四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合肥市蜀山区国税局 第三篇_房地产公司稽查案例判决书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2014)庐行初字第00032号

原告:安徽省高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稻香楼9号蜀山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综合楼七层,组织机构代码61030114-2。

法定代表人:王刃,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孙潮群,安徽众城高昕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陶扬,安徽众城高昕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合肥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432号,组织机构代码78652113-0。

法定代表人:朱才群,该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俞勇,该局案件审理科科长。

委托代理人:孟超,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安徽省高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程公司)不服被告合肥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以下简称市国税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一案,于2014年3月6日向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市国税稽查局提出管辖权异议,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将该案移送至本院审理。本院于2014年4月9日立案受理后,于同年4月14日向市国税稽查局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4年5月1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高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刃及委托代理人孙潮群、陶扬,被告市国税稽查局的法定代表人朱才群及委托代理人俞勇、孟超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

结。市国税稽查局于2013年10月23日作出合国税稽处(2013)2010号税务处理决定,认定高程公司于2011年2月至4月取得的上海天极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极公司)开具的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证实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高程公司申报抵扣的税款11284.22元依法应于认证抵扣当期转出进项税金,故限定高

程公司于15日内到市国税稽查局将税款11284.22元及滞纳金缴纳入库,并进行

相关财务调整,同时将调账情况函告市国税稽查局,逾期未缴,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强制执行。 市国税稽查局于2014年4月22日向本院提供了以下据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

证据以及法律依据:

已证实虚开通知单、"叶环建"虚开销项汇总及三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本案所涉三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为虚开。

司法报告书、刑事判决书,进一步印证本案所涉三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为虚开。

询问通知书、税务检查通知书、税务事项通知书、税务处理决定书以及送达回证,证明市国税稽查局作出的行政行为程序合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7号)。

高程公司诉称:2011年,高程公司从网上联系到天极公司,于2011年2月和

3月与天极公司以网签形式分别签订了三份购货合同,货款由高程公司以转账方式全额汇给天极公司,货物和三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天极公司通过快递方式邮寄给高程公司。同年3月和8月,高程公司将三份增值税发票向主管税务部门申报认证,在核验税票之后办理了抵扣。后上海市金山区国税稽查局认定该三份增值税发票为虚开,市国税稽查局据此向高程公司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认定高程公司取得三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系违法,要求高程公司缴纳已经抵扣的税款11284.22元及滞纳金。高程公司与天极公司系正常的贸易往来,税票取得合理合法,市国税稽查局认定的违法事实不能成立,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市国税稽查局作出的合国税稽处(2013)2010号税务处理决定,退还高程公司缴纳的税款11284.22元;本案诉讼费由市国税稽查局负担。 高程公司在举证期限内提供了以下证据:

1.合国税稽处(2013)2010号税务处理决定书,证明市国税稽查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高程公司的合法权益。

2.安徽省合肥市国家税务局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证明高程公司就市国税稽查局的税务处理决定履行了行政复议前置程序,符合起诉条件。

3.产品采购合同三份、记账凭证、交通银行结算回单复印件、增值税发票三份、产品入库单五份,证明高程公司与天极公司关于元器件的

采购系真实贸易往来,取得的三份增值税发票合法,不存在违法事实。

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企业网上认证结果通知书、企业网上认证结果清单,证明高程公司就三份增值税发票向税务主管部门纳税申报,并通过认证准许抵扣,说明此三份增值税发票真实合法,高程公司不存在违法事实。

市国税稽查局辩称:

一、高程公司取得的三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为虚开发票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4条规定,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依据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高程公司取得的三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均由位于上海市金山区的天极公司所开具,上海市金山区国家税务部门依法有权对本案所涉三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属虚开作出认定。根据上海市金山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于2013年6月3日出具的《已证实虚开通知单》,高程公司取得的三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为虚开发票。

二、市国税稽查局作出的税务处理决定适用法律准确,依法应予维持。【合肥市蜀山区国税局】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7号)规定,购货方与销售方存在真实的交易,销售方使用的是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专用发票,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方名称、印章、货物数量、金额及税额等全部内容与实际相符,且没有证据表明购货方知道销售方提供的专用发票是以非法手段获得的,对购货方不以偷税或者骗取出口退

税论处,但应按有关法规不予抵扣进项税款或者不予出口、退税;购货方已经抵扣的进项税款或者取得的出口退税,应依法追缴。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9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综上,高程公司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请求法院驳回。

经过庭审举证、质证,双方当事人的质证意见如下:

高程公司对市国税稽查局提供的证据质证意见为:对市国税稽查局提供的所有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均无异议,但对其证明目的有异议,认为高程公司取得三份增值税发票系善意取得,不存在违法行为;另外,市国税稽查局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尚未生效的情况下作出税务处理决定,系程序违法。

市国税稽查局对高程公司提供的证据质证意见为:对证据1、证据2和证据3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均无异议;对证据4的真实性无异议,但认为该三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虚开的,不能抵扣,已经抵扣的进项税款应依法追缴。

因高程公司对市国税稽查局提供的证据均无异议,市国税稽查局对高程公司提供的证据真实性也无异议,本院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予以确认。

本院根据确认的证据以及当事人的陈述,查明事实如下:

2011年,高程公司通过网上联系到天极公司,分别于2011年2月和3月与天极公司以网签形式签订了三份购货合同,货款由高程公司以

合肥市蜀山区国税局 第四篇_法制类

××市国税系统岗位练兵分类考试

法制类试卷

姓名___ _______所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0分,每小题0.5分。每题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你将选定的答案编号用英文大写字母填入括号内。)

1、根据《安徽省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规定,对于“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税收执法责任人,应该给予( )行政处理。

A.批评教育 B.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C.通报批评 D.责令待岗

2、加强对税收部门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监督。认真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会签制度,未经( )部门会签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对外发布。

A.人事 B. 监察 C.法制 D.征管

3、税收执法过错行为在( )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进行追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A. 3 B. 5 C. 10 D.15

4、重大税务案件的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案件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审理委员会)根据涉案金额、案件性质、争议程度、社会影响面等确定。各省移送重大税务案件的标准应报国家税务总局( )办公室备案。

A.法规部门 B.人事部门 C. 审理委员会 D.稽查部门

5、( )以上税务局设立审理委员会。审理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成员由税务局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A.分局 B.县级(含县) C. 地市 D.省级

6、在下列选项中,( )适用《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试行)》。

A.各级税务机关原文转发上级税务机关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B.制定本系统或本机关内部工作管理制度

C.向上级税务机关报送请示或报告

D.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备查

7、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在下列选项中,( )可

以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A.国家税务总局法规司 B.某县城西税务所

C.某市天宁区国税局 D.某省财税福利企业执法检查组

8、税收规范性文件应在文件发布之日后或文件规定施行之日起开始施行。对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发布之日起( )日后施行。

A. 10 B.15 C.30 D.60

9、局务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形成审议意见后,法规部门应当会同起草部门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形成修改文本后,由法规部门按( )报机关负责人签发。

A.法律制定程序 B.行政许可审批程序

C.文件批准程序 D.公文处理程序

10、制定机关应当自税收规范性文件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报送备案;每年年度终了后( )内,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报送本年度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A. 半个月 B.1个月 C.三个月 D.六个月

11、A公司将税务登记证转借给B公司使用,导致B公司偷逃了大量的国家税款,给

国家造成重大损失。对A公司这一行为,税务机关应( )。

A.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

B.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C.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D.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12、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 )。

A.社会主义制度 B.政治协商制

C.人民民主专政制 D.民主集中制

13、按照《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的规定,利用职务之便,以权压价向

纳税人购买商品的,( ),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A、得利不足1千元的 B、得利在1千元以上不足5千元的

C、得利在5千元以上不足1万元的 D、得利在1 万元以上的

14、工作计划包括计划前言和工作安排两大部分。前言主要是解决( )的问题。

A.为什么做 B.做什么

C.怎样做 D.什么时间做和什么时间完成

15、公文的成文时间的表述正确的是( )。

A.2006年3月8日 B.二零零六年三月八日

C.二○○六年三月八日 D.2006.3.8

16、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纳税担保人对税务机关( )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复议机

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A.不予审批减免税或者出口退税【合肥市蜀山区国税局】

B.不予颁发税务登记证、发售发票

C.不予开具完税凭证和出具票据

D.不予核准延期申报、批准延期缴纳税款

17、一般纳税人销售下列货物,征收增值税时适用17%的是( )。

A.某食品厂生产方便面销售 B.某食品厂加工松花鸡蛋售

C.某自来水公司生产自来水销售 D.某煤气公司生产煤气销售

18、按照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准予从收入额中扣

除的税金是( )。

A.增值税 B.消费税

C.城市维护建设税 D.教育费附加

19、按照我国现行税法规定,车购税的税率实行统一的( )比例税率。

A.10% B.15% C.17% D.33%【合肥市蜀山区国税局】

20、党的17大报告指出:( )伟大旗帜,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

A.邓小平理论 B.“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C.科学发展观

D.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二、多项选择题(本类题共30分,每小题1.5分。每题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你将选定的答案编号用英文大写字母填入括号内,不选、少选、多选、错选均不得分。)

2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执法责任制“两个办法”和“两个范本”的通知》要求,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坚持( )的原则。

A.实事求是 B.公开 C.公正 D.公平

22、依照《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办法(试行)》规定,重点考核应当对所属各单位的税收执法情况和日常考核结果不定期进行,( )等税务机关考核每年至少两次。

A.国家税务总局 B.省级税务机关

C.马鞍山市国税局 D.合肥市蜀山区国税局

23、按照《安徽省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规定,过错责任人有( )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责任。

A.主动承认过错并及时纠正错误、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挽回影响的

B.在集体研究中申明保留不同意见的

C.经领导批准同意后实施,导致执法过错的

D.因不可抗力导致执法过错的

24、按照《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税务执法人员有( )行为之一的,应当取消执法资格。

A.混淆税款入库级次的

B.违规提前征收和延缓征收税款的

C.税务行政复议的决定不合法的

D.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与纳税人相互勾结的

25、按照程序正当和高效便民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税收执法中的( )等各项程序制度,依法保障纳税人等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A.回避 B.告知 C.听证 D.说明理由

26、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 )的原则。

A.公正 B.合理 C.及时 D.有效

27、审理委员会的办公室设在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在下列选项中,( )是属于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A.负责审理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送的案件

B.对稽查部门移送的案件进行初审

C.负责向审理委员会报送应由审理委员会审理的案件材料

D.作出审理结论

28、税收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 )的规定,且需要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的事项。

A.法律 B.法规 C.规章 D.税收规范性文件

29、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应当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具体内容确定名称,可以使用(

)等名称。

A.“办法” B.“规则” C.“条例” D.“律令”

30、依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上一级税务机关应当从(

A.是否与法律相抵触 B.是否与其他税收规范性文件矛盾

C.是否超越法定权限 D.是否违反制定、发布程序

31、某税务机关2001年6月对A企业2000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A企业在同时符合下列( )情况下,税务机关可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A.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

B.有明显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收入的迹象

C.有明显偷税嫌疑

D.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的

32、下列税务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的有( )。

A.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保管代扣代缴税款账簿

B.纳税人未按规定保管账簿

C.纳税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D.纳税人伪造税务登记证件

33、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依法治国的进程,必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有( )。

A.合法行政、合理行政 B.程序正当、高效便民

C.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D.分工科学、运转协调

34、概括地说,中共十七大报告,就是回答了在新的历史阶段,中国将( )。

A.举什么旗

B.走什么路

C.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

D.实现什么样的奋斗目标

35、下列叙述中,符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党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和权

利的规定有( )。

A.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或向党的组织提出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也可以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

B.在党的会议上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无需根据,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

C.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D.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党员领导干部活动,发表意见

36、《安徽国家税务局关于违反“六条严禁”的处理暂行办法》中提出的“六条严禁”包括( )。

A.严禁接受纳税人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参与纳税人举办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B.严禁接受纳税人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和在纳税人处报销各种票据

C.严禁向纳税人借占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和参与赌博、工作日饮酒

D.严禁向纳税人乱收费、压价购买商品、借钱借物、赊欠货款

37、按照我国现行税法规定,下列属于消费税税目的有( )。

A.高尔夫球及球具 B.高档手表、游艇

C.啤酒、黄酒 D.实木地板、木制一次性筷子

38、税务人员在进行( )工作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按照规定实行回避。

A.核定税款 B.调整税收定额

C.办理税务登记 D.实施税务行政处罚

合肥市蜀山区国税局 第五篇_合肥政府、事业单位电话簿

合肥市市委 总值班室 3537095 蜀山区政府 办公室 5121000

合肥市市人大 秘书处 3537288 包河区政府 办公室 3357112

合肥市市政府 总值班室 3538110 民 主 党 派

市政府办公厅 总值班室 3538110 民革合肥市委 办公室 3534941

合肥市市政协 总值班室 3538200 民盟合肥市委 办公室 3534697

市纪委(监察局) 办公室 3537314 民建合肥市委 值班室 3534690

党 群 系 统 民进合肥市委 值班室 3534653

市委组织部 办公室 3537418 农工民主党合肥市委 办公室 3534674

市委老干部局 值班室 2826424 九三学社合肥市委 值班室 3534659

市委宣传部 办公室 3537508 致公党合肥市委 值班室 3534665

市文明办 综合处 3537531 市工商业联合会 值班室 2642006

市委统战部 办公室 3537606 省部属驻肥有关单位

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值班室 3537623 市国家安全局 办公室 3625840

市委政法委员会 办公室 3537721 市国税局 值班室 5166110

市委政策研究室 秘书处 3537806 市地税局 办公室 3532812

市直机关工委 办公室 3537920 市工商局 值班室 2657664

市委督察组 办公室 3537105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值班室 2649034

市委党校 办公室 2206516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值班室 2885096

市档案局 值班室 3537366 市气象局 值班室 2290366

市委党史研究室 综合处 3537161 市供电公司 值班室 3702022

市委保密办 文秘处 3537386 市邮政局 值班室 2640431

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筹备组 办公室 3537957 市邮区中心局 办公室 4224789

合肥晚报社 值班室 4244911 省电信合肥分公司 值班室 2675678

市总工会 办公室 3532501 中国联通合肥分公司 办公室 13003000033

团市委 办公室 3537566 安徽移动合肥分公司 办公室 2681666

市妇联 办公室 3537699 安徽储备局三五二处 值班室 7335798

市科协 值班室 3537490 二二一合肥管理处 值班室 5132670

市文联 值班室 3537764 安徽日报合肥办事处 办公室 3537500

市社联 值班室 3537556 金 融 单 位

市侨联 值班室 3538902 省工行营业部 值班室 2670011-199

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 办公室 3537512 省农行营业部 值班室 4677542

计 委 口 省农发行营业部 值班室 3623803

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办公室 3538419 交通银行合肥分行 值班室 2637049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值班室 2677540 招商银行合肥分行 值班室 2844336

市统计局 办公室 3538938 光大银行合肥分行 值班室 2869527

市物价局 办公室 3537587 徽商银行合肥分行 值班室 2847852

经 委 口 中信银行合肥分行 值班室 2625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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