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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一、计算公式及税率表
1、计算公式
应纳个人所得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全月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费用扣除数; 2011年 9月1日起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费用扣除数(即起征点)为3500元。 2、个税税率表
3、举例
(1)小李当月工资收入5000元,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500元。则应纳税所得额=5000-500-3500=1000,对应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3%=30元
(2)小李当月工资收入7000元,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500元。则应纳税所得额=7000-500-3500=3000,对应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10%-105=195元 二、年终奖金的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规定,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有两种情况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3500元的,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例:小李1月份工资收入6000元,五险一金500元,年终奖100000元。
因为当月工资收入6000-500=5500大于费用扣除数3500,且年终奖120000÷12=10000,对应的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1005元,则:
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120000×25%-1005=28995元
2、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3500元的,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例:小李1月份工资收入3800元,五险一金500元,年终奖80000元。
因为当月工资收入3800-500=3300小于费用扣除数3500,差额为200,且(80000-200)÷12=6650,对应的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555元,则:
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80000-200)×20%-555=15405元 三、注意事项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只允许按上述方法计算一次全年一次性奖金。员工取得的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名目的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现金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缴纳个人所得
王克俭 2014.3.27
2015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后,2015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也就是2012年实行的7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如下所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税免征额3500元(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注:1、表中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
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五险一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五险一金)-3500 【举例】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为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0-3500)×3%—0=45(元)。
某员工10月份工资为16000元,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金额为3680元, 应纳税所得额=16000-3680-3500=8820(元)。 应缴个人所得税=8820*20%-555=1209 (元)。
2015年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公式:应交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交个人所得税额=(工资-个人交五险一金金额-个人所得税扣除额3500)*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交个人所得税额=(工资9400元-个人交五险一金金额1000元-个人所得税扣除额3500(元)*税率20%-速算扣除数555元=425元。
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外籍人员按4800元)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工资、薪金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及个税计算实例【个税计算】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以下简称税法)将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税法修改的相应条款,现就贯彻执行的有关具体问题公告如下: 一、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的适用问题
(一)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见税率表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条及第六条规定,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按下列公式计
a)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b) 应纳税所得额=工资应发金额-税前扣除项目-个人所得税减除标准
㈠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内容说明
① “三险一金”,通常是指养老险、失业险、医疗险和住房公积金 ②按规定的住房补贴、独生子女补贴。 ③标准范围内的电话费
④2011年9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减除标准(起征额)3500元/月
例1.王教授每月工资7130.4元,其中养老险439元,失业险44元,医疗险89元,公积金829元,个人所得税减除标准3500元/月,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过程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工资应发金额-“三险一金” -住房补贴-个人所得税减除标准【个税计算】
=7130.4-439-44-89-829-3500=2229.4(元)
2229.4元属于“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范围,对应税率10%,速算扣除额105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2229.4×10%-105=117.94 (元)
例2:王教授当月除工资收入外,还收到教务处发放的补贴3000元,则教务补贴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过程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工资应发金额+当月各类补贴-“三险一金”-住房补助-个人所得税减除标准
=7130.4+3000-439-44-89-829-3500=5229.4(元)
5229.4元属于“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范围,对应税率20%,速算扣除额555 应纳税额=5229.4×20%-555-117.94=372.94(元)
例3:王教授当月除上述收入外,还收到本年度奖酬金45000元,则本年度奖酬金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过程如下:
第一步确定税率及速算扣除额
确定适用税率=全年性一次奖金÷12个月
=45000÷12=3750
1500<3750≤4500,其对应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105
第二步计算奖酬金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性一次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45000×10%-105=4395
所以,当月王教授应缴个人所得税为4885.88元,其中工资所得税为117.94元,教学补贴所得税为372.94元,本年度奖酬金所得税为4395元。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2012年工资缴税标准及算法:
现在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3500元/月,也就是说月工资超过3500元就要缴税,但是,工资超过3500元/月还是会分不同等级进行计税的,相关的计算步骤为:
步骤一: 本月应纳税额=本人月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个税起征点(3500元)
步骤二: 2012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3500元/月,在下表列示的7级中,找到自己相对应的税率及对速算扣除数。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元)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1500元 3 0
2 1500元-4500元 10 105
3 4500元-9000元 20 555
4 9000元-35000元 25 1055
5 35000元-55000元 30 2775
6 55000元-80000元 35 5505
7 >80000元 45 13505
步骤三: 本月个税=应纳税额×对应的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计算方法举例:
某公司职员在扣除三险一金后的月收入为10260元,则应纳税额为(10260元-个税起征点3500元)=6760元,位于上表中的第3档。
对应的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555,
个税=6760×20%-555元=797元。
年终奖计税方法共有2种,分别为:
1。扣除三险一金后,如果当月工资超过35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按照得出的数额找到对应税率,然后直接套入计算公式,得出应缴税额。
2。扣除三险一金后,如果当月工资收入不足3500元,则先从年终奖中拿出一部分钱,将当月工资补足3500元后,然后将剩余的年终奖金额套入计算公式,得出应缴税额。
举例说明: 如果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为3610元(扣除三险一金后),发放年终奖为20000元,那么先将20000元除以12得出1667元,适用税率为10%,那么年终奖扣税额为20000×10%-105=1895元。
如果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为2580元(扣除三险一金后),年终奖为5000元,那么首先从年终奖中减去920元补足当月工资,然后将(5000-920)元除以12得出340元,对应的税率为3%,那么年终奖扣税额为(5000-920)×3%-0=122.4元。
补发工资缴税标准及算法:
步骤一:计算当月应纳税额 本月个税=【本人月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个税起征点(3500元)】X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
步骤二:2012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3500元/月,在下表列示的7级中,找到自己相对应的税率及对速算扣除数。【个税计算】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元)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1500元 3 0
2 1500元-4500元
3 4500元-9000元
4 9000元-35000元
5 35000元-55000元 30 2775
6 55000元-80000元 35 5505
7 >80000元
步骤三:计算补发工资需交税额 补交个税=(当月工资+补发工资-个税起征点3500)×对应的税率-速算扣除数-本月个税 计算方法举例:
某公司职员在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当月月收入为10260元,位于上表中的第3档。 对应的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555, 则应纳税额为(10260元-个税起征点3500元)=6760元
本月个税=6760×20%-555=797元。
补交个税=(10260+1500-3500)*20%-555-797=300
工资薪金中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第一步:
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奖金+福利+其他-考勤扣款=应发工资
注1:考勤扣款应作为税前扣除项目。
注2:本应加的项目,如出现相反情形,则用“负数”表示。
第二步:
应发工资-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3500元=应税工资
注3: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四项才有个人承担部分,其余生育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加上医疗保险金中的“大病互助”、“意外保险”都是单位全额负担。
注4:对于工资中扣除员工个人借款、其他代扣事项,应该在税后扣除,不得在税前扣除。
注5:从2011年9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3,500元。
第三步:
应交个人所得税=应税工资×适用税率-适用速算扣除数=545元。
注6:速算扣除数是为了平滑临界点的税收差异而设置的。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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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7: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以及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举例说明】
应发工资计算为10,000元
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合计为1,000元
应税工资则为:10,000-1,000-3,500=5,500元 查税率一览表,适应于第3档税率。
应交个人所得税=5,500×20%-555元=5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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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计算公式
=ROUND(MAX((A1-3500)*0.05*{0.6,2,4,5,6,7,9}-5*{0,21,111,201,551,1101,2701},0),2) 公式解释:
0.05*{0.6,2,4,5,6,7,9}这部分为税率,分别为:3%,10%,20%,25%,30%,35%,45% 5*{0,21,111,201,551,1101,2701}这部分为速算扣除数,分别为:0,105,555,1005,2755,5505,13505
公式里面的2)”参数是ROUND(A,B)的第二个参数,意思是对A保留B位小数,这里的2是保留两位小数。
MAX((A1-3500)*0.05*{0.6,2,4,5,6,7,9}-5*{0,21,111,201,551,1101,2701},0)公式里的”0)参数是MAX的参数,意思是个人工资减去起征点3500的免征额分别乘以7个税率,再减去对应的速算扣除数,将最后得到的七个数据取最大值。
最外层的函数
=ROUND(MAX((A1-3500)*0.05*{0.6,2,4,5,6,7,9}-5*{0,21,111,201,551,1101,2701},0),2)是将前面得到的最大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sh/415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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