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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律的儿童小故事

时间:2018-03-19   来源:爱情故事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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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律的儿童小故事 第一篇_五4班《我身边的法律小故事》

我身边的法律小故事

五年4班 钟森贵

上了五年级,我已经是12岁了,我多么想骑自行车上学啊。可是我向老师申请了好几次,老师就是不答应,说是怕危险,因此我总是不开心。

放国庆假了,我和同学刘天宇一起骑自行车去榄核公园玩。我们骑到合沙大桥过十字路口时,东西路口正亮着红灯,但当时的南北路口并没有车过。刘天宇一声喊:“没人,快骑过去!”我说:“不行,有红灯,我们闯红灯是很危险的。”刘天宇不听我的话,骑着车子飞快的奔驰过马路。谁知道就在这时候有一辆小车从北边急速驶过来,差点撞到刘天宇身上,只差一点点啊!幸亏只是一些皮外伤,不然就麻烦了,我们吓得差点哭起来。这时刚好一位交警叔叔来到这里,他把刘天宇扶起来,了解事情的经过之后,他说:“小朋友,你这样乱闯红灯过马路,违反了交通规则,是要受处罚的。这次幸亏受了点轻伤,后果不是很严重。如果有人伤忙,你可要负全部责任的!”

经过这件事,我明白了老师不让我骑自行车上学,真的是怕我们有危险。我还明白:千万不要违反交通规则,不然真的是害人又害已。

关于法律的儿童小故事 第二篇_法制案例小故事

法制案例小故事

故事一:一天,学生小丽放学以后,正在校门口等她妈妈来接她回家。这时,一名陌生男子骑着自行车到小丽身边,说:“你在等妈妈接你回家是吗?”小丽点点头。那名男子接着说:“你妈妈在单位里正开会,让我接你回家。”小丽听这人说得有板有眼的,没有半点犹豫,就跨上了自行车。但是,当车子骑出去不远,小丽发现不对了——回家可不是这条路!啊!她知道上当了,大声地哭道:“放我下车,我要回家!”喊声惊动了行人。行人围拢过来,问明了情况,将骑车人扭送到派出所。原来,此人是专门拐卖儿童的罪犯。

【反思】:

现在社会上有骗子、坏人。他们抓住小学生年纪小、单纯、易于上当的特点,用一点小恩小惠或叫你干坏事或骑到外地拐卖你,或骗到幽静的地方侮辱你,或作为人质敲诈钱财,这样,小朋友的身心受到伤害,还危及生命,给家长带来痛苦伤心,使学校老师担心。

我们小学生一定要学会自我保护,遇事动脑不上当受骗,不要让坏人得逞。对来路不明的陌生人,要多问几个为什么,不听信花言巧语,不轻易行动。遇事可请老师、家长帮忙。我们在外面是随时可能遇到坏人,在家时也不能放松警惕,遇到陌生人多长个心眼,不要上当受骗,因为坏人是无孔不入的。 故事二:学生上课出意外 责任就在不听劝

某市农村中学初二男生张某生性好动,十分喜欢上体育课,但学校每年的学生体检都查出他有先天性心脏病,多次劝家长对起进行治疗,并决定免其上体育课。他家长都在省外办厂,而且见其身体很正常,学校老师和校长多次打电话要求家长配合,均不予理睬。还说出了事我们自己负责,还要求学校让张某上体育课。学校为慎重起见,上体育课时让他在教室内休息,并要求其在室内文明休息,经过了解其能在教室里正常休息。 一天,班级里其他同学在室外上体育课,教室里只剩下张某,张某觉得无聊,在教室做跳跃伸手拍日光灯,结果灯管被拍碎,碎片打在他头上,既造成外伤,又引发心脏病,幸亏老师及时发现,将其送入县人民医院急救,终于脱险,花去了人民币12000元。不久家长来学校论理索赔,说学校如果让其上体育课就不会发生此事。 那么学校的做法对吗?应该是对的,因为学校是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十

四条的规定“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根据条件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学校对体格检查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应当配合学生家长做好转诊治疗。学校对残疾、体弱学生,应当加强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所以后来家长不再提出索赔要求了。

关于法律的儿童小故事 第三篇_法制小故事

法制小故事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好,说到法律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因为我们生活中,有许多事情都和法律有关。可以说,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社会,因为法律、法规的约束,才得以让我们生活的如此安定。

下面我来讲一个与法有关的小故事。

今年的5月1日,正巧也是我爸爸40岁的生日。正因为这是一个大生日,所以,妈妈、爷爷、奶奶便决定给爸爸办得隆重一点,宴请了许多的亲戚朋友以及爸爸的同事、同学们。在他们当中,有很多人是家中有车的,但那一天却为了防止酒后驾车而没有开车来。

而开车来的有八位左右,他们都自觉地在自己的杯中倒满了饮料,没有一个人倒酒,因为大家都应该知道,喝过酒的人是不能开车的。根据交通法规定:酒后驾车最轻被处以罚款200 元,重则被扣分甚至处以刑事拘留。虽然有些司机明知故犯,知法犯法,内心存在着侥幸心理。可是他们却不是这样,因此,不管别人怎么劝,他们都坚决不喝,一个劲的和劝他喝酒的人打圆场,最终真的是滴酒未沾,我也真的打心眼里佩服他们——这是对自己、对家人、也是对他人负责的一种积极的表现,可见这些叔叔们肯 定是无论做啥事都会很认真很负责的!我为爸爸有这样的亲戚、朋友而感到自豪!

通过这个小故事,你们是不是也认为,一个遵纪守法的人一定是个有着高度责任感的人,更是一个高素质的人呢? 答案是肯定的。

在21世纪,全社会都提倡要和谐发展。我认为,和谐发展除了在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方面下功夫,还应当在提高全民的素质方面多下功夫。当然,要想提高人们的素质,则必须从小做起,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我立志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小公民!因为生命给予了我们无限多的东西,我们唯一能回报生命的只有珍爱生命。我们要学会珍惜生命,理解生存的意义,善待自己,善待他人;其次要学会应对伤害身体的自我保护对策,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平平安安 上学,高高兴兴回家,让父母放心,让老师和关心你的人放心,争取做一个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关于法律的儿童小故事 第四篇_法制小故事

自私是一把双刃剑,伤人三分,伤己七分。

小镇的河边,一个12岁的男孩突然丢下自行车,飞奔着大喊:“救命啊,救命啊,小孩子掉河里了!”

这个男孩的呼叫,惊动了河岸人家。陆陆续续,河岸边围观的人不下几十。其中有个叫严武的人,28岁,已是一个孩子的父亲。大家都知道他水性好,就纷纷把目光投向了他。严武有点不自在,下意识地往后退了退。并没有下河救人的意思。岸边的几个老人急了,大声对着围观的几个青壮年喊,救人要紧,时间就是生命啊。还不快点下河!那几个青壮年下了河。

可由于是百年老河,河面宽、河道深,加上四月天的水温低,下河的几个人扎了两个猛子后,便有些支撑不住了,于是依次上了岸。这时的严武仍未下河,而是拿出手机问妻子,孩子在不在家?当听妻子说孩子不在家时,严武这才有些慌了,忙跳进河里,与第二次下河的那几个人一起在河里搜寻摸索。

不一会儿,一个青年摸到了落水者,捞上了岸。这是一个只有几岁的男孩,围观的人一下子围扰了过来。一位老人把手指放在了男孩的鼻孔前,稍许,落下了泪。说孩子没有气息了,快看看是谁家的。还在河里的严武急忙上了岸,一看,他立刻就瘫软在地。原来,溺水的孩子正是他5岁的儿子。

痛失儿子的严武,没有反思自己的行为。而是在安葬完儿子后,出人意料地一纸诉状将街道办事处告上法庭。原因是,街道办在河边修建水泥平台时,没有加设护栏,而自己的儿子正是从这个平台上落水身亡的。街道办主任觉得十分委屈。他说街道办是为民做实事,因为这条百年老河一直是镇上人洗菜洗衣的地方,原先是石板搭成的铺子。不平整也不稳当,街道办就出资将洗衣铺子砌成了水泥平台。

听说严武上告的理由后,镇上的人没有一个同情这个突然间失去爱子的男人。他反而成了大家围观并攻击的对象,大家一致把谴责的矛头指向了严武。其一,说严武告状,那是为了讹钱,是把好心当成了驴肝肺,难道要把这方便大家洗衣的水泥铺子撤了不成?其二,说严武太冷漠太自私了。水性那么好。不是自己的孩子就不愿下水救人。这样的人太可怕了,没有一点做人的良心。

由于严武的坚持上告。法院最后受理了这个案子,但判决结果是街道办无过错,不负任何责任。理由是,致使孩子不幸溺亡的河流,系风雨沧桑数百年的自然河流,而洗衣铺就是不用水泥平台也是一直就有的,何况老的铺子危险系数更大。

后来,有记者采访到当时的120医生。医生说,如果孩子早几分钟救上岸,还有回天的可能。听了这话,严武更是捶胸跺足,后悔不已。

严武先是围观别人,结果却是伤害了自己。这完全是他那颗阴暗、冷漠的心造成的。其实,力气就像井中的水,用掉了自然就会渗出来。何况严武又有一身好水性,根本就没有必要那么吝啬力气。他的吝啬,只能说明他的自私自利。这样的人。毫无疑问会被自己的自私自利所伤,而最终受到围观、伤害的,也只能是他自己。

自从小冀考上机车驾照后,就变成了一个以车代步的人,平时出门,无论是五分钟的路或是五十分钟的距离,只要没下雨,他都习惯以车代步。这天天空下著大雨,小冀心想今天不能汽车去上学了,只好认命地拿著雨伞,搭车上学去.到了中午休息时间,小冀突然发现下午要交的报告竟然放在家里忘记带了!于是他决定回家一趟.

小冀习惯地走到自己常停车的地方,找了半天才记起今天并没有骑车来学校.这时小冀发现有一台机车的钥匙还插在车上,没有被拔下来。小冀好心地把钥匙拔下来,本想把钥匙交给学校的警卫室,但他想起自己要回家一趟,今天刚好又没有骑车,不如就借用一下吧!他估计了一下往返的时间,大概半小时内就可以回到学校了,到时再替车子的主人将钥匙交到警卫室,说不定车子的主人还不知道自己的车子曾被人借骑过呢!在骑车回家的路上,刚好碰上警察巡检,警察先生要求小冀拿出驾照来让他检查,没有驾照的小冀,向警察先生解释,他只是借用一下这部机车而已,并没有要偷窃的意思。

如果小冀能向承办的法官证明他并没有不法的意图,而且法官相信他的说词,那么他的行为就不会处犯刑法上的普通盗窃罪。但因为有无不法的意图是属于个人的主观意识,要举证说明自己没有不法的意图是很困难的。

所以,只要不是自己的东西,最好都不要借用或替人看护,以免惹祸上身却不自知

李凡、向楠好运动爱玩,他们常常在课间嬉戏打闹。一天课间,李凡和几个同学在玩“抓歹徒”游戏中,李凡猛追向南。向南在奔跑中不小心摔倒,头磕在花坛上。血流不止。几名老师发现后急忙送向南去医院,缝了好几针。住了半个月才恢复,头上倒现在还留着一道疤痕。这件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如果李凡和向南两人在玩耍时注意了安全、遵守了安全法则的话,就不会出现受伤,也不会耽误学习。所以,为了我们的安全、为了我们的成长,安全我们不仅时时注意还要刻刻注意。

爸爸生日这天,宴请了许多亲朋好友,在他们当中有很多人是有车的,但这一天为了防止酒后驾车而没有开车来。而开车来的八位叔叔,他们都自觉的饮用了饮料,因为大家都知道,喝过酒的人是不能开车的。根据交通法规定:酒后驾车最轻被处罚200元,重则被扣分甚至处以刑事拘留。因此,不管被人怎么劝,开车的司机坚决不能喝酒,这是对自己、对家人、也是对他人负责的一种积极表现。身为小公民的我们,必须从小做起,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平平安安上学,高高兴兴回家,争做一个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放国庆假了,我和同学刘天宇一起骑自行车去榄核公园玩。我们骑到合沙大桥过十字路口时,东西路口正亮着红灯,但当时的南北路口并没有车过。刘天宇一声喊:“没人,快骑过去!”我说:“不行,有红灯,我们闯红灯是很危险的。”刘天宇不听我的话,骑着车子飞快的奔驰过马路。谁知道就在这时候有一辆小车从北边急速驶过来,差点撞到刘天宇身上,只差一点点啊!幸亏只是一些皮外伤,不然就麻烦了,我们吓得差点哭起来。这时刚好一位交警叔叔来到这里,他把刘天宇扶起来,了解事情的经过之后,他说:“小朋友,你这样乱闯红灯过马路,违反了交通规则,是要受处罚的。这次幸亏受了点轻伤,后果不是很严重。如果有人伤忙,你可要负全部责任的!” 经过这件事,我明白了老师不让我骑自行车上学,真的是怕我们有危险。我还明白:千万不要违反交通规则,不然真的是害人又害已。

一个11岁的男孩子,在一次坐公共汽车时,因为他一上车就在车上东跑西窜,时而吊坐椅,时而头伸出窗外,驾驶员多次提醒他,他都不听。汽车过桥后转弯,男孩被摔出窗外,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不幸亡。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我今后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懂得交通规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切实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关于法律的儿童小故事 第五篇_法制小故事

一天,学生小丽放学以后,正在校门口等她妈妈来接她回家。这时,一名陌生男子骑着自行车到小丽身边,说:“你在等妈妈接你回家是吗?”小丽点点头。那名男子接着说:“你妈妈在单位里正开会,让我接你回家。”小丽听这人说得有板有眼的,没有半点犹豫,就跨上了自行车。但是,当车子骑出去不远,小丽发现不对了——回家可不是这条路!啊!她知道上当了,大声地哭道:“放我下车,我要回家!”喊声惊动了行人。行人围拢过来,问明了情况,将骑车人扭送到派出所。原来,此人是专门拐卖儿童的罪犯。

【反思】:

现在社会上有骗子、坏人。他们抓住小学生年纪小、单纯、易于上当的特点,用一点小恩小惠或叫你干坏事或骑到外地拐卖你,或骗到幽静的地方侮辱你,或作为人质敲诈钱财,这样,小朋友的身心受到伤害,还危及生命,给家长带来痛苦伤心,使学校老师担心。

我们学生一定要学会自我保护,遇事动脑不上当受骗,不要让坏人得逞。对来路不明的陌生人,要多问几个为什么,不听信花言巧语,不轻易行动。遇事可请老师、家长帮忙。我们在外面是随时可能遇到坏人,在家时也不能放松警惕,遇到陌生人多长个心眼,不要上当受骗,因为坏人是无孔不入的。

小学生陋习排行榜

1.浪费水电纸和粮

2.打架骂人,不礼貌

3.上网吧,玩游戏【关于法律的儿童小故事】

4.乱涂乱画,不爱护公物

5.走路看书,闯红灯

6.娇气,依赖性强

7.乱扔垃圾,乱吐痰

8.贪玩,不认真完成作业

9.不尊老爱幼,不尊敬师长

10.搞恶作剧

11.吃“三无”小食品

12.上课注意力不集中

小学生法制教育讲稿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在校的小学生如何懂得依法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要依法保护好自己人,就要学法、懂法、守法,只有遵纪守法了,才能保护好自己。

一,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走路也要有"规矩" 看到这个题目,有的小朋友一定会感到可笑,"别逗了,走路谁不会呀!"这里讲的"走路"是讲过交通路口时应该何时走,如何走。

常言道:"马路是虎口,大意祸临头。"有的小朋友在马路上玩耍、游戏,甚至在马路上相互追逐打闹,这正说明他们没有意识到马路是虎口。南京某小学二年级学生王诚就是在"虎口"失去了一条腿,留下惨痛的教训。

一天傍晚,王诚瞒着爸爸妈妈溜出家门找小朋友一起玩捉迷藏。一个小朋友在前逃,王诚在后追,不知不觉中跑到了一个交叉路口。被追的小朋友怕被捉住当"俘虏",就飞快奔到了马路对面。王诚一心想追上他,也急急地冲过马路。就在这时,一辆货车驶来,司机发现了他们,虽然马上猛踩刹车,但由于距离太近,货车右后轮仍然碰到了王诚的双腿,他倒下了,鲜血流了一地。后来王诚虽被及时送到了医院,但由于伤势太重,当天夜里,医生们作出了截除他右腿的决定,如不这样做,一旦伤口恶化,性命也难保。王诚虽然活了下来,但右腿却失去了,从此,再也不能和小伙伴一块蹦蹦跳跳地玩啦!可见,遵守交通规则是多么重要啊!

现在的小学生,在假期和双休日都要独自一人在家写作业,以往的教训表明,假期双休日是犯罪分子入室作案的“高发期”。 应该说家长对孩子独自在家普遍放心不下,上班前总是千叮咛万嘱咐孩子不能让陌生人进家。家长说了多少个“防防防”,为什么最后还是没“防”住罪犯入室呢?因为,犯罪分子在作案前以一番周密的谋划,总是能提出出乎小学生预料之外的入室理由,令小学生自愿开门。本文对犯罪分子入室借口简举几例,并告诉小学生遇此情况如何自护自小朋【关于法律的儿童小故事】

友,当你独自在家时,怎样自己保护好自己,让家长真正放心呢?

第一,自己一人在家时,要锁好防盗门、防护栏等。出去玩耍要关好门窗,防止盗贼潜入。

第二,来访者提出问题时,你可以隔门与其对话;如果要帮助来人,可以将纸和笔递出去给他写,切不能开门让他进来。

救。

以求助方式诱骗小学生开门

寒假的一个下午,小学二年级女生丽丽正独自在家中写作业,妈妈说写完后带她到外地姥姥家。这时,“当当当”,有人敲门,丽丽透过防盗门,只见一位相貌端庄的年轻人站在门口。那人说,自己是,她家邻居的,因为家里没人,想借笔和纸留个条。丽丽见那人说话很诚恳,长像上也不象坏人,加之他找的王奶奶对自己一向很好,自己应该帮助这个人才对。于是,丽丽就打开了门,让他进来写字条。

谁料想,防盗门刚一打开,那人便顺势挤进了屋,并“嘭”地一声把门反锁上了。还没等丽丽反应过来,那人就用绳子反绑住她的双手,这个禽兽不如的家伙,伤害了年仅7岁的丽丽后,又翻出了丽丽家的钱物,然后“满载”而去。

其实这个坏蛋早就来踩过点,他发现假期丽丽是一个人在家写作业,所以就编造了留字条的理由诱骗丽丽开门,至于

邻居家是谁?邻居家现在有没有人?他根本不知道,因为他并没有敲过那家的门。【关于法律的儿童小故事】

用正当借口诱骗小学生开门

修煤气管道、修水管、修电话、查电表……犯罪分子的这些入室借口,早已成了“大路货色”,不仅骗不了大人,连小孩也不会上当。那么,今天这两个“维修煤气管道”的人,他们的三言两语,为何就能让警惕性很高的小学生自开家门呢?

这天是放寒假的第3天,小学生周村村一个人在家写作业。

“当当”,响起了敲门声。周村村非常警觉地问:“谁呀?”妈妈说要小心坏人,不能让任何陌生人进家,村村时刻牢记。 “修煤气的”,敲门人接着说:“煤气味闻到了吗?楼下的煤气管爆了,管道一直裂到你们家,必须赶快抢修,不然要发生爆炸。”来人说得十分紧急。

村村想起妈妈和老师的话,煤气泄露是容易中毒死亡的。万一自己被毒死怎么办?这可不成,妈妈会很伤心的。村村透过防盗门往外一看,只见两个年轻人身着蓝色工作服,穿着和过去来检修煤气的工人师傅一模一样。村村认为,就是来修煤气的,不会有假。

于是,村村就打开了防盗门,让他们赶紧进来检修煤气管道。两个陌生人刚一进家,意想不到的情况就发生了。他们

一个反锁上防盗门,一个迅速捂住小学生的嘴,往嘴里塞上毛巾,两个人将小村村捆得结结实实的,扔在沙发上。然后他们开始了大肆“掠夺”。

用“亲近法”诱骗小学生开门

每年冬季,不少单位都要搞福利,比喻发各种各样的水果等。犯罪分子就编造这个借口,冒充小学生爸爸的同事来送水果的,让小学生和他顿感亲近,从而打开防盗门。

“当当当”,听见敲门声,独自在家做作业的小伟伟警觉地问道“谁呀?”

“你爸爸单位的,单位发水果了,我们开车挨家挨户送,这是你爸爸分的。”听说爸爸单位发的水果,小伟伟一阵窃喜,因为爸爸单位每年冬季都要发水果。但来人是不是有诈?他还不敢确信,就掀开帘子向门外看,只见门外站着两个人 都挺面善的,门口放着一个大箱子,上面印有苹果字样,那可能就是他们说的爸爸分的水果吧。小伟伟没有再犹豫,就打开了防盗门。

来人将纸箱子搬进家里,顺手关上了门。余下的就是从纸箱子里抽出绳子和布条“伺候”小伟伟的双手和嘴了。

两个恶魔翻箱倒柜,将家里的现金、金银手饰、摄相机、照相机、高档衣服等贵重物品全部塞进大纸箱里,装了满满一大箱子,然后扬长而去。临走还恶狠狠地对伟伟说:“记住,我们是你爸爸一个单位的。”

关于法律的儿童小故事 第六篇_法律小故事3篇

活丑,抢劫手机后逃跑掉河中被抓

犯罪嫌疑人马明,男,汉族,初中文化,无业, 2006年7月7日因涉嫌抢劫罪被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取保候审。

马明自小游手好闲,初中就谈起了女朋友了,根本不想学习,成天跟一帮社会闲散人员鬼混,初中毕业后就没有继续读书,2006年7月头一天,犯罪嫌疑人马明因生活琐事在家跟父母大吵一架,觉得老在家给父母盯着也不是办法,决定离家出走,他到了浦口玩了几天,由于整天上网又没有亲戚朋友,不知不觉从家里带出来的钱用完了,看到路上有骑人力三轮车的,就想抢骑人力三轮车人的手机换点钱。

2006年7月7日凌晨,马明盯上了一辆三轮车,他想坐到一个偏僻的地方抢点钱花花,于是在路口上车,要求送到白马湖山庄前面的没有路灯的那条路上。骑车人就把马明带那个比较远的、黑的、没有人的地方。这时,马明拿出水果刀,叫骑三轮车的人把手机交出来。骑三轮车的人见其拿刀,就告诉他讲手机放在车前的罐子里,然后弃车就跑了。马明抢到手机后很慌,就骑着三轮车拼命跑,没多远,其跳下车,往旁边山上跑,由于路线不熟悉翻墙后掉到旁边的河里了,被人抓住了。

【关于法律的儿童小故事】

浦口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马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持刀胁迫的手段,强抢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构成抢劫罪。近日,犯罪嫌疑人马明被浦口检察院以抢劫罪起诉到法院。(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石桥司法所 胡昌麟

小偷入室盗窃 失主反进班房

“法盲”失主痛打小偷致重伤被逮捕

目前,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浦口检察院检察官到浦口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陈某时,面对检察官的讯问,犯罪嫌疑人依然坚持自己是无辜的,自己是惩治犯罪,是替天行道,不是犯罪,还质问检察官为什么要把他这样的“好市民”关起来?

面对如此法盲的犯罪嫌疑人,办案的检察官面面相觑:进入21世纪的法制社会,这样的法盲还是一大把,中国的法制化社会的道路还有很远的路要走,普法任务依然艰巨……

小偷朱经过多次踩点,多次流窜进浦口区某建筑工地生活区工人宿舍内进行盗窃。工人宿舍被盗发生多次后,工友们提高了警惕,开始设陷阱逮小偷。2006年12月30日,小偷朱某再次来到该工地进行盗窃,不小心掉如了工人们早已布置好的陷阱里面,被守侯在一旁的工人陈某发现,当场被其拿下。当工人们逮住了在工地上屡屡犯案的朱某时,工人们一起提议报警让警察来带走朱某,但陈某并没有同意报警,并且把朱某拉到了工地上存放建筑材料的空地上,将其反绑并进行殴打,称让朱某张张记性,把朱某打得鼻青脸肿才停了下来,朱某称陈某在旁边点烟时撒腿往外跑并大叫“救命”,陈某心想是小偷还贼喊捉贼,一怒之下拿起地上一块砖头向朱某砸去……

因为陈某飞过去的这块砖头,导致小偷颅内出血,直接掼倒

在地,其他工友看到血流不止的朱某,赶紧把其抬去了附近的医院,朱某被送往医院抢救后现仍处于昏迷状态。而犯罪嫌疑人陈某也于当晚被浦口公安分局抓获归案。但在公安局里的陈某一直不认为自己有任何过失行为,认为自己所做的是完全正确的,公安抓他这样的“良好市民”是错误的,还一直声称自己要告当地公安局。后来在检察官的教导下才认识到了自己的做法错误的严重性。

浦口区检察院检察官认为,小偷入室行窃确是违法行为,失主生气情有可原,但是抓获后应交由警方处理,而不应对其进行肆意殴打。陈某的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已被浦口区检察院依法批捕(文中人物系化名)。

石桥司法所 胡昌麟

刑满释放不思悔改 盗窃出来又抢劫

犯罪嫌疑人小江,35岁,外地来宁务工,文盲, 2004年9月14日因盗窃罪被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2006年5月18日,小江刑满释放,就在六合一面粉场打工,在这期间,小江在一理发店理发时认识了一个“老大哥”老刘,7月的一天晚上,小江和老刘在热电厂附近的一个小饭店喝酒,酒过三旬,菜过五味,老刘提出来“兄弟,今晚咱们去做点事!”小江问“做什么事啊?”老刘说“你会不会到别人家去偷东西。”小江一听,很是害怕,“我以前就是因为这事坐牢的”,“没事,你跟着我就是了。”听老刘这么一说,小江答应下来。

当天晚上11点多,小江和老刘就坐了一辆马自达来到盘城的小巷子里转,转了几个小时,没有发现好的目标。突然,眼前一幢漂亮小楼引起两人注意,估计是有钱人家,决定就偷这家。两人从院门旁边翻墙而入,老刘用手将大门锁扭断,进去将大门打开,小江顺利进入。两人在一楼没发现什么,在房间架子上发现一瓶XO,一瓶五酿液、一瓶茅台,两人把三瓶酒拿到了门外。两人觉得东西太少,在厨房拿了一把菜刀又悄悄地上了二楼,先在一个没人的房间搜寻一天,没有发现什么东西。这时两人来到旁边一个房间,见床上睡着母女二人,母女二人被手电筒光亮照醒,大喊“什么人!”小江看到主人已醒,便对二人喝到“你们不要闹,否则别怪我们不客气,我们只要钱”母女二人看到小江两人都拿着刀,边不敢做声,“你们把钱拿出来”,母女二人便告

诉小江钱放在床头柜里,老刘把刀交给小江,在床头柜里翻出1000多元现金,觉得太少,小江又让母女二人把身上的两枚金戒指、一条金项链等首饰交出来,随后两人威胁母女不许报警,在离开二楼的过道上看到两部正在充电的手机,小江和老刘也把它拿走了。

隔了三四天,小江把手机拿到南京中华门外卖了300元,然后把首饰卖了500元钱,三瓶酒小江自己喝了。

母女二人第二天报警,2008年2月14日宁波市将潜逃到此的小江抓获。

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小江和老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抢劫犯罪。近日,被浦口检方提起公诉。(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石桥司法所 胡昌麟

关于法律的儿童小故事 第七篇_法制小故事

法制小故事

四年三班

各位评委老师大家好!

我是四年三班的宋晨泽,今天我为大家带来一个交通法规的小故事。说到法律,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因为我们生活中有许多事情都和法律有关。可以说,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社会,因为法律、法规的约束,才让我们生活的井然有序,如此安定。

交通法规与我们的日常活动息息相关,也时刻关系到我们的生命安全。记得有一天,爸爸带我出去玩,快到一个十字路口时,只见那里围了许多人,旁边停着好多辆电动车,原来是在查非机动车违章。我们的车刚到十字路口,就被一位志愿者拦住了,爸爸惊奇地问:“怎么了?”那名志愿者指了指我说:“电动车不许带人。”爸爸感到莫名其妙,说道:“你是不是搞错了,非机动车可以带一名12周岁以下的小孩,你不知道吗?”志愿者一愣,这时交警过来了,交警对志愿者说:“12周岁以下的小孩是可以带的。”志愿者一脸的不好意思连着说:“对不起对不起。”爸爸笑着说:“没事,都怪现在的小孩长得又高又大,你们也是为我们好。”我这才知道原来非机动车只可以带一名12周岁以下的小孩,等我满了12岁就只能坐公交车了。后来上网一查,才知道骑车带人的危险,因为自行车的载重量有限,制动性能差,带人后方向不易掌握,在遇到紧急情况容易发生危险。我还知道了12岁以上就允许自己骑车了,看来我要提前学骑车了。

社会是一个大家庭,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我们人人都要进行法制教育,让我们每位小学生都从自身做起,严于律已、遵纪守法,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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