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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超高职称评选方案

时间:2016-05-06   来源:励志文章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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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超高职称评选方案(一):最新小学职称评审方案

教师中级职称考核量化评审方案

(讨论稿)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确保教师的切身利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学校职称评审考核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主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其他校委会成员及教师代表组成学校职评考核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学校职评考核评审工作的组织、考核、审查和推荐。

二、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好,师德高尚,遵纪守法,具有敬业精神和良好的师表形象,任期内年度考核必须合格以上。

2.必须是学校当学年在岗教师。评审当学年请假累计在三个月(包括三个月)以上的,不得参评。

3.新调入教师不满一学年不得参评。

4.校长三年任期内请长假未超过一学年的(不包括一学年),不得参评。

5.各类资格证书、继续教育培训必须符合《延安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规定的条件。

6.任现职达到规定年限。

三、职评原则

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规程操作。

2.突出任现职年限,考虑工作教龄,兼顾工作能力、业绩及学校任职、班主任工作、参与学校教科研工作情况、学历达标、乡下任职等,确保职称评审不留死角。

3.近三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票否决: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不遵纪守法和学校制度的;严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擅自乱收费的;搞有偿家教的;有重大安全事故或影响学校及教师形象的。

四、评审程序

1.召开全体教师会议,传达上级职称评审工作会议精神。

2.成立评审领导小组。

3.教师个人向学校提出申请,收验证件。

4.领导小组审核,公示结果。

五、评审办法

1.采取教师自评与学校审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审。

2.教师自评:就是教师根据自己评审职称提供的相关材料对照《刘志丹红军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考核量化评审方案》进行自评,计算出自己的得分,报送评审领导小组。

3.学校审核:就是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根据教师自评结果和报送的自己评审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期为一个周),确认无误后,按照县教育局名额分配、依据先考虑任职年限(就是任职年限长的教师先参评,当年限一样无法确认时再看教龄)、再看教龄(就是教龄长的教师先参评,当教龄一

样无法确认时再算分)、最后计算分数的办法进行推荐、上报。

4.破格评选:按照上级相关文件执行。(自行提供)

六、评分办法

凡符合评审基本条件的教师,按以下标准给予赋分,根据得分结果,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予以推荐。

(一) 思想政治

凡是能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正在考察的积极分子分别计:0.5分。

(二)学校任职

凡是当学年在学校担任校长(书记)、副校长、处室主任(工会主席)、副主任(少队辅导员)、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分别计:5、4、3、2、1、0.5分。

说明:若有级别变化,实行对应赋分。

(三)荣誉

凡是获得国家、省、市、县、校(乡镇)级各类先进、荣誉称号的,分别计:10、8、6、4、2分。【小学超高职称评选方案】

说明:

1. 国家级指国务院(或相当其级别的部门)颁发的各类先进或授予的荣誉称号;每一级党委、政府颁发的各类先进或授予的荣誉称号和上一级部门颁发的各类先进或授予的荣誉称号相当。

2.任现职内,除校级荣誉之外,同类荣誉取最高之一,不同类荣誉可累计。

3.任现职内,校级荣誉可连续加分。

(四)班级工作

1.凡是担任班主任满一学年的,计2分;当学年所带班级被评为先进集体的,一次加1分。

2.凡是担任下班老师满一学年的,计0.5分。

(五)综合量化

凡是当学年学校量化排名1-5名计3分,6-10名计2分,11-15名计1分,16-20名计0.5分。

说明:

1. 量化排名不按学期得分,按学年得分。

2.县上按照量化排名授予的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只享受骨干教师绩效工资,不再得分。

3.学校组织的质量检测、各类考核、民主测评不再列入。

(六)活动与指导

凡是当学年学校(含学校同意参与上级单位)安排或组织的活动、比(竞)赛获得个人(或个人指导)的国家、省、市、县、校级名次(或等级、奖励)分别计2.5分、2分、

1.5分、1分、0.5分。

说明:

1. 校外同类荣誉取最高之一,不同类荣誉可累计。

2. 团体奖按一次计算,校内荣誉可以累计。

3.如果出现等级奖励,以上赋分为一等(包括特等)得分,每降一个等次减0.1分。

4.校内加分:(1)必须是学校给教师颁发了荣誉证书的;

(2)涉及到学生的,只指团体奖,不包括学生个人奖。

(七)教育科研

1.课题研究

(1)任期内,凡是承担学校课题组负责人或主持人,计3分。

(2)任期内,凡是承担学校课题组实验教师,计2分。

(3)任期内,学校实验课题顺利结题,承担学校课题组的负责人、主持人、实验教师各计3分。

(4)任期内,凡是承担微型课题研究的实验教师,计2分。

说明:每学期不能按时完成实验课题的过程资料、流程记载的,课题组的负责人、主持人、实验教师(包括微型课题研究的实验教师)都不得分;课题研究不分国家、省、市、县、校级,以鼓励参与为目的。

2.论文(包括教学课件或软件等相关内容)获奖与发表 凡是当学年学校安排或组织(必须是学校备案的)的论文(包括教学课件或软件等相关内容),获得国家、省、市、县、校级等级奖励的分别计2.5、2、1.5、1、0.5分;若发

小学超高职称评选方案(二):小学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县前街小学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根据县教育局的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我校严格按照公开考核、注重实绩、择优评定的原则,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我校教师职称评定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1、职称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毕壮志

组员:侯兴智、张泾干、薛兴华、陈丽华、谢剑栾

2、职称评审小组:

组长:薛兴华

组员:薛兴华、陈丽华、谢剑栾、杜艳、王莹、侯冬梅

三、评审条件:

1、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从事教师工作满二年,可直接认定小学二级教师。

2、申报小学一级教师职务应当有小学二级职务且聘期满三年的经历。

3、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应当有小学一级职务且聘期满五年的经历。

4、申报人员必须咸阳市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方可申报。

5、申报人员必须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6、公开课考核合格的;

四、评审程序:

(1)评审小组审核进档人员,并确定实际进档名单;把学校实际进档名单和本次评审原则在全干会上进行通报并听取意见。

(2)学校实际进档人员进行书面自愿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根据2007年-2010年度的四年的量化成绩总和,除以4取平均分。

(4)教龄每年加2分,任职年限每年加4分。

(5)班主任每年加1分;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每年加0.5分;

(6)申报教师的材料公示一周。

(7)根据量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

五、限制条件

任现职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不予申报参评。

1、教师职务评定工作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认真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服务意识;严禁越级上访,具有全局意识。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晋升和聘任相应的职务。

2不听从学校合理工作安排,拒绝承担教学、班主任工作;或不能认证履行教师岗位职责,严重失职或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由无改进的;

3、弄虚作假、谎报学历或工作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的;虚作假

4、违犯法律法规,受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的;

5、任职期间,一年内连续旷工超过10天或累计旷工超过20天,病假超过6个月,事假超过3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5个月;

6、调入城区工作不满5年的;

7、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8、一年请假超过一个月的(婚丧产和因疾病住院者除外);

9、从外县区、外校调入教师,当年不参评;

六、注意事项

1、当年实际进档人员不可以进入评审小组工作。

2、评审小组成员要秉公行事,不谋私利,严守工作纪律。评审工作全过程,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3、以计分高低为先后评职称的依据,同等条件下,教龄长的优

先,教龄相同者请假少的优先。

4、特殊贡献:经考核小组认定,确属特殊贡献者,酌情加分。

5、未尽事宜由考评领导小组协商解决。

县前街小学

2011年7月10日

小学超高职称评选方案(三):2016教师职称评审 承诺书

教师职称评审 承诺书

为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激发内部活力,根据县教育局教字〔2016〕104号《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实施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建立符合我校实际的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运行机制,形成有效的竞争、择优、约束、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干事创业活力,推动学校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评审推荐原则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要贯彻以人为本和科学人才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多元化评价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和能力,不拘一格选用人才。本次推荐评审,先依据标准量化记分,再由推荐委员会依据记分结果投票表决,形成最终评审结果。

三、评审推荐数量

1.对高级、一级岗位仍有空缺的学校,在空缺数额内依据2016年综合督导评估成绩并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竞争推荐人数。

2.对高级、一级岗位没有空缺但已取得资格尚未聘用人员较多的学校,按照2016年度已聘人员减员人数“减三晋一”的原则依据2016年综合督导评估成绩并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竞争推荐人数。

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未被聘用的和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符合岗位条件的教师均可以参加竞争推荐。通过竞争推荐,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由学校直接聘用,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须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参加评审,通过评审后,由学校聘用到相应教师岗位。

我校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增设1个一级岗位。

四、评审推荐条件

参加评审推荐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如下基本条件,否则不得参加职称推荐评审工作。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2.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行为规范,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书育人,注重身教,为人师表,以身作则。

3.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身心条件。

4.掌握和运用普通文化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自觉运用教育新观念和新理念,指导教育教学工作。

5.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的教师资格。

6.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继续教育等要求。

7.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未被聘用的和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符合岗位条件的教师均可以参加竞争推荐。

(二)业绩能力水平

一级教师

1.教书育人业绩突出

(1)积极履行育人职责,能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德育教育融入课堂教学,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小学超高职称评选方案】

(2)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3年以上,能够与学生和学生家长进行有效交流,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关注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在班级管理工作中引导形成良好班风学风。

2.教学成绩优良

(1)能够准确把握和使用教材,熟悉所教学科课程体系,掌握课程标准。

(2)备课认真,课程教学目标清晰,课程设计完整、重点明确。

(3)能够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较为熟练的使用教学语言和运用恰当的教学方法组织课堂教学,与学生产生良好互动和交流,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所教学科学生的学业水平普遍达到教育质量要求。

(4)积极协助组织开展学生课外实践活动。

(5)在高水平教师指导下,参与教学实践、选修课程开设和开发。一般应具有讲授县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的经历。

3.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具有拓展专业知识和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的发展潜力,能够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并在高水平教师指导下对教育教学进行自我反思和评价。

4.取得相应计算机合格证书(到2016年12月30日,年龄达50岁者除外)。

(三)任职资历等其他条件

1.一级教师: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或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4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

2.二、三级教师:按照相应条件自然晋级。

六、评审推荐程序

1.成立领导小组。10月21日下午成立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成员的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推荐评审工作实施方案,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推荐评审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帮助教师进行政策性咨询。

2.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10月23日下午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

(1)传达县教育职称推荐评审工作会议精神及学习有关文件;

(2)公布叩官中心小学《关于2016年度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3)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2016年度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和《量化记分标准》;

(4)个人报名。符合条件参加推荐评审人员提交书面申请,诚信承诺书;

(5)资格审查并公示,由领导小组负责审查报名教师资格,对报名符合晋升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

(6)成立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小组(见附件);

(7)师德评议;组织全体教师采用量化打分的方式对评审人员师德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按100、90、80、70四个分值打分;

(8)推荐成立专业技术职称推荐委员会。委员会由13人组成,其中班子成员2人,中心小学前勤4人,后勤1人,王庄、北回头、南回头小学各2人。委员会成员民-主选举产生。推荐委员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并写出诚信承诺书。

(9)报名人员提供有效证件原件。

3.核定基本成绩。

10月24日推荐评审工作小组对参加评审人员核定基本成绩。根据学校量化计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的学历、资历、年度考核、荣誉称号、教科研成果、管理工作、继续教育绩效考核等成绩进行核定。绩效考核成绩以2016年到2016年的年度考核成绩和2016年、2016年各两个学期的绩效考核成绩分档计分。根据本校实际确定民-主评议成绩、基本成绩、绩效考核成绩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考核分数相同的,按教龄、荣誉称号、学历依次排列。排序后进行公示。

4.专业技术职称推荐委员会投票决出推荐人员名单,当场进行公示,如最后一名得票相同,对相同者二轮投票决出。

5.填表上报。

拟推荐评审人员如对公示有异议,须在公示后12小时内提出复议,推荐评审委员会要及时研究处理,并给予明确答复;如公示无异议,填表上报县教育局。

七、评审推荐量化记分标准

(一)师德分(20%)

1.由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织班子成员,对本次职称评审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民-主评议,总分值为100分。

2.由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单位的全体专业技术人员,针对职称评审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方面,采取单人单桌打分的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民-主评议,总分值为100分。

分别除掉10%的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计算出平均分,按照班子成员40%和专业技术人员60%的比例算出得分,将得分以20%权重记入总分。

(二)基本条件分(35%)(100÷该项前三名分数的平均分×该项实得分×35%)

1.学历分:

硕士10分,本科8分,专科6分,中专4分,高中及以下3分。凡取得与所从事专业相一致的后学历同样记分,本项只记一次最高分。

2.获得任职资格年限分:

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获得任职资格每满一年记1分,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记分,不满六个月的不计分。

3.专业工作年限分:

即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年限,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每一年记1分,超过30年的,超出年限每满一年计2分。如中间因离职进修、病休、病假等各种原因脱离教育教学工作(按规定休产假的除外)的时间扣除,满六个月按一年扣,不满六个月的不扣。脱离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如遇寒暑假等节假日,均计算为脱离教育教学工作时间。

4.年度考核分:

自2016年度以来的历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属优秀的每次记10分,称职的每次记9分,基本称职的每次记6分,不称职的不记分(考核结果以人事部门备案为准)。

5.论文成果分:(最高计5分)

(1)自2016年7月至2016年6月,被评为县以上优质课或在县以上举行有一定影响的公开课、观摩课,县级记1分,市级记2分,省级记3分,国家级记5分,受多级奖励的,只记一次最高分,不重复记分。

(2)自2016年7月至2016年6月,凡讲课比赛中获奖励的或辅导学生参加竞赛获辅导教师奖的,县级记0.5分,市级记1分,省级记2分,国家级记3分,受多级奖励的,只记一次最高分,不重复记分。

(3)自2016年7月至2016年6月,撰写的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学术论文、优质教案(制作的教具、课件)在“核心期刊”上刊登发表,以刊物的级别为准;获奖的以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业务主管部门及下设的学会评选的为准(含获奖博客)。县级的一篇(件)记0.5分,市级的一篇(件)记1分,省级的一篇记(件)记1.5分,国家级的一篇(件)记2分(第一作者按此记分,第二作者按2/3记分,第三作者按1/3记分)。每年只记一篇(件)最高级别的论文(教案、教具、课件)分,同一篇(件)论文(教案、教具、课件)在不同的年度重复发表(获奖)的只记一次最高分。本项记分最高为5分。本项记分,应出示相应证件,不能出示证件的不得记分。

(4)自2016年7月至2016年6月,立项教研课题参加人员,国家级记2分,省级记1分,市级及以下记0.5分,以结题证书为准,只记一次最高分。

6.业务荣誉称号分:(最高计25分)

(1)凡获得过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及以上称号的,县级记4分,市级记8分,省级记12分,国家级记15分,教学新秀减半记分。获双重称号的,只记一次最高分。

(2)受乡镇党委、政府表彰的记2分;受县委、县政府表彰的记5分;受市委、市政府、市人事局表彰的记10分;受省委、省政府、省人事厅、省教育厅表彰的记15分;受国家教育部、人事部表彰的记25分。除此,受其它教育部门表彰的降一级记分。本项记分只记一次最高表彰得分。

以上两项只记一项最高分,不重复记分。

7.管理工作分:(最高计10分)

(1)现主持学校工作的校长记10分。

(2)现任学校副职(含工会主席)记7分。

(3)现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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