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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基地合作

时间:2017-11-08   来源:人文百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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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基地合作 第一篇_蔬菜种植基地合作建设协议书

蔬菜种植基地合作建设协议书

(讨论稿)

为了不断满足舟山蔬菜市场的需求,提供更多的绿色蔬菜货源,由市农林局、舟山市场集团公司和___________________三方考察论证,达成一致共识,具体如下:

第一章 合作项目及基地

第一条 合作双方

甲方:舟山市市场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丙方:舟山市农科院

第二条 合作项目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规、决定联合建立_______蔬菜种植示范基地。主要从事以绿色蔬菜和先进种植业基地建设及先进产品、技术的应用与推广。

第三条 地址:定海区马岙乡三星存社区

第二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投资规模

第四条 甲、乙双方本着扩大绿色蔬菜种植规模,由目前的100亩逐步将种植

面积不断扩大到300亩,更好、更多地为当地市场提供高品质的蔬菜品种。决定共同投资______元组建合资公司,在马岙乡建立_________蔬

菜种植基地。基地名称为_________。

第三章 投资方式反比例分配

第五条 甲方以流转租用的_____亩土地种植期限作为投资,价值_____元。乙方

负责种源投资及基地基础建设投资。(基础建设包括种植规划、农田改造、工厂化设施建设、水、电、路、桥、通讯等)

第六条 种植时间为乙方基地基础建设好以后。种苗、人工、收割、加工、包装、

运输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双方股份比例为甲方占_____,乙方占_____。

第四章 三方的权利义务

第八条 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负责提供基地建设授权委托书。

2、 甲方负责基地建设指导和对合资公司的宏观管理。

3、 甲方负责蔬菜深加工指导及营销指导、负责产品回收。

4、 甲方负责基地的不断扩大、新农业示范区的推广。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负责基地建设的规划具体实施。包括农田改造、水利改造、种植

设施加工房、管理房等设施的建设。

2、 乙方负责基地的日常生产、用工、产品运输管理。

3、 乙方负责产品的质量和深加工的品质。

4、 乙方负责合资公司的财务核算,严格控制成本,为投资方创利。

技术顾问方(市农科院)丙方

1、 丙方负责基地的种植布局和建设改造设施方案。

2、 丙方负责基地现代化农业的种植技术指导。

3、 丙方负责基地种植人员的免费技术培训。

4、 丙方负责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建设指导和技术推广。

第五章 合同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九条 合作过程中任何一方都可提出新的合作思路及补充条款。经双方研究通

过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 任何一方违约,被侵权方可提出解除合同,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

约方承担责任。

第六章 合作期限

第十一条 合作期限为___年。在合同到期前三个月,经双方协商可延长合作期限。

第七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十二条 参照本合同的原则可订立附属协议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经双方签字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附件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乙、丙三方授权代表签字生效。

第十三条 市农科院作为现代农业技术推广应用为基础的技术顾问,不参与资本投资。基地为农科院提供部分土地和设施作为新农业的示范推广。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种植基地合作】

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种植基地合作 第二篇_中药材种植基地合作协议

中药材种植收购协议【种植基地合作】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各自优势,。经双方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甲乙双方合作关系:

1、甲乙双方合作的基础:

1.1甲方寻求建立稳定的中药材种植供应源;

1.2乙方希望在中药材行情变动较大的市场情况下,能建立较为稳定的价格及销售渠道;

2、甲乙双方合作方式:

2.1 乙方将拥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以土地使用权证或承包经营合同为准),种植甲方所需的中药材;

2.2 甲方同意以不低于保护价的价格收购乙方种植的中药材;

3、甲方对乙方种植中药材有优先购买权,除下列情况外,乙方不得将种植的中药材擅自卖给

其他单位/个人;

3.4.1 甲方购买价明显低于市场价的;

3.4.2 甲方拖欠乙方货款的;

3.4.3 甲方拒绝收购乙方种植的的中药材的:

第二部分 合作相关内容的确定

4、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_________ 年___ __月 ___ __日至_________年___ __月 ___ 日 。

5、乙方种植的中药材品种为:乙方所在地的现有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甲方收购乙方种植中药材的最低保护价为__________________。

6.1 该保护价为甲方收购乙方种植中药材的最低收购价。

6.2 甲乙双方同意,当中药材市场价格高于约定保护价时,甲方以市场价格收购乙方种植的中药材;

6.3 最低保护价按上年度该中药材最低市场价确定,也可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7、 甲方不得拒绝收购乙方种植的中药材,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除外:

7.1乙方在销售中药材中参杂、使假的;

7.2 乙方销售的中药材存在霉烂、变质或其他不符合人体食用标准的情况的:

7.3 乙方不适当的使用农药/化肥或其他化学物质,造成中药材残留物超标的:

7.4 乙方违反采摘/收获期要求,提前或推后采摘/收获,造成中药材药性不达标的;

7.5乙方未按中药材加工工艺要求进行操作,造成药材成品不合格的:

7.6 乙方销售的中药材不符合《药典要求》的:

8、 对上述不合格中药材不予收购的:

8.1属7.4及7.5条所列的情况的,应由甲方在收购中药材后3日内出具相关检验证书,乙方对检验证书不服的,有权要求到有检验资质的机构申请重新检验;如重新检验后认定为中药材合格,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反之由乙方承担。

8.2 属7.4及7.5所列情况之外的,甲方应在收购/验收现场当场指出中药材不合格并说明拒绝收购的理由,乙方对甲方理由不服的,有权向采购部申请重新认定或由甲方检验机构检验,也可申请有检验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检验费用按8.1条款处理。

第三部分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9、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9.1 甲方的权利

9.1.1 甲方对乙方种植的中药材有优先购买权;

9.1.2 甲方对乙方种植中药材有种植品种建议权、种植过程监督权、农药/化肥使用监督权、采摘/收获时间的建议权、加工方式的建议权等。

9.2 甲方的义务

9.2.1 甲方有及时按约定收购乙方种植中药材(属第七条所列不合格除外),并及时支付收购款项的义务;

9.2.2 甲方有对乙方种植中药材提供技术支持的义务;

9.2.3 种植中药材需办理许可证或报相关部门备案的,甲方有办理相关证照及及时办理备案手续;

9.2.4 对乙方种植、农药/化肥使用、加工/制备提出建议/意见的义务;

10、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0.1 乙方的权利

10.1.1 有要求甲方提供技术指导的权利;

10.1.2 当种植的中药材达到收获期时,有要求甲方及时收购并及时支付货款的权利; 10.1.3 对需相关种植办理手续的药材,有要求甲方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的权利;

10.1.4 对甲方认定中药材不合格不予收购的,有申请甲方重新认定或进行检验的权利;

10.2 乙方的义务

10.2.1在合同约定的土地上全部种植指定中药材的义务;

10.2.2 将所种植的中药材全部销售甲方的义务;

10.2.3 按甲方建议进行种植、使用农药/化肥、加工/制备的义务;

10.2.4保证中药材质量的义务;

第三部分 合同的签订、终止和违约责任

11、签订合同,甲乙双方应先提交下列文件或资料

11.1 甲方应提交的文件或资料: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1.1.2 乙方应提交的文件或资料:身份证复印件(经与原件核对无误)、土地使用权证/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及其他能够证明该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12、合同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未经双方协商,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如自然灾害等;

13.2 因政府征用土地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种植基地合作】

13.3由于其他不能预见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

13.4 由于上述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均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免除合同违约责任;如上述原因造成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仍应履行。

14、除上述原因外,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四部分 其他

15、对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协商确定,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16、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未能达成一致的,应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种植基地合作 第三篇_种植基地联营合同

种植基地联营合同

甲方:望谟县 乙方:贞丰县者相镇这艾村砍坝组 赵立忠

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社会、经济、生态三大效益,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自愿以土地方式入股,乙方负责前期投资,本着公平、公正、互利、互尊的原则,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联营地点及四至界线

1、地点:面积:

2、四至界线:东抵:南抵:

西抵:北抵:

第二条:联营期限: 年( 年 月 日起至年。

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充分维护乙方的经营自主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乙方生产管理活动,负责提供土地并保证土地权属明确,负责协调土地纠纷;积极参与基地管理,做好防盗、防火及防止畜牧践踏和人为破坏;合同期限内甲方有继承权,监督权和

协助管理权,配合乙方办理林权证,及安排合适劳动人员配合乙方用工方面的需要。

2、甲方应保证修筑道的顺利实施,不得借故干涉,收取费用等,原有的道路,应无条件的提供给乙方使用,(在甲方的山地范围内)甲方应负责协助乙方技术人员,管理及部分工作员工、租房、生产生活用水、用电问题,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甲方不能因体制改变,人事变动,机构和变更或其它原因而终止合同。

4、甲方村民如要在合同期所开发的土地,范围内新开矿、烧碳,修坟必须经乙方同意并给予合适补偿方可。

5、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有关证件。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规划、种植自主权,乙方可以根据生产、生活和交通的需要在开发山地范围内有自行确定道走向、修筑道路的权力。

2、乙方负责前期投资,其中包括苗木栽培、肥料、农药和资金投入,负责经营管理及开发山地的技术指导。

3、乙方享有充分经营自主权和产品的收益权、乙方可以按实际需要联合他人(包括国内外单位和个人)共同开发该土地。转让所得收入按合同规定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4、在合同期内,所种植的收入归甲、乙双方按分成所有,地下矿产归甲方所有。

5、在合同期内甲方如要收回土地使用,甲方应根据当时实际投入效益,按当时国家最新规定补偿标准补偿给乙方。

6、在合同期内,乙方开发土地所争取的各项收入归乙方所有。包括国家补助,甲方给予支持。

第四条:双方约定

1、施工中以解决联营就业为主,所需劳力同等工价以联营户优先,但在施工中必须注意安全,若发生一切(伤、残、亡等)事由联营户自负,乙方概不负任何责任。

2、甲方在施工中(整地、打穴、施肥、回土、栽植等工序)必须服从乙方技术指导,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以保证成活率。如甲方人员不按乙方技术要求栽植而影响成活率,乙方可以辞退施工人员,甲方不得借故干涉。

3、分成办法:

基地全权负责前期投入,利润分成按即甲方占 %。乙方占 %(该联营基地内权属属集体的部分归集体所有,属个人部分归个人所有)。

4、合同签订后,甲方若要将土地转让给他人,必须要经过双方再作协商。

5、乙方根据天气情况分片、分年度进行实施。

6、合同期满后,地上林木还不能出售的,按数量分成折价归属;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按乙方在该基地所投入的资金总金额的十倍赔偿给乙方。

2、乙方如经营失误、或效益达不到合同要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收回上述联营基地,不作任何补偿给乙方,同时终止本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六条

1、在联营期间如因国家征用土地,土地的补偿款项归甲方所有,其它的青苗费及乙方所在联营基地所有经济补偿扣除乙方前期投入费用,其余收入按合同规定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2、乙方在联营基地种植树木过程中,享有自主经营权和砍伐权,在树木成林收成过程中,甲方负责办理有关通行手续。

3、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的变更而变更,乙方的合法继承人有权继承本合同。

4、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偿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证机关一份,林业主管部门一份。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代表签字: 乙方(公章)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甲乙双方均可以选择片区在基地养殖,但要在不影响村民正常生活,树木生长及水源污染,空气污染的状态下,所养殖畜牧,也只局限不影响林木生长的品种,比如:猪、鸡之类。

1、联营户名单;

2、1:1万地形图(标明四至界线);

3、委托书。

种植基地合作 第四篇_蔬菜种植合作协议

蔬菜种植合作协议

甲方:翁源县好又多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翁源县农家乐蔬菜专业合作社

根据甲乙双方种植规划,调整农业化种植结构,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双方企业长远发展,甲乙双方在公平,公正,诚守信任一,互惠互利的原则上对蔬菜种植收购合作达成以下协议。

一. 合作事项;

1甲乙双方充分利用各自资源,在蔬菜种植与销售规划中共同建设大棚蔬菜种植示范合作基地。

2;利用该示范基地开展无公害蔬菜种植技术推广与民生蔬菜放心产业品牌。

3甲乙双方共同签定种植基地使用地块五十亩,由乙方投资进行基地改造,顺利投入种植生产计划,乙方开发种植蔬菜基地初期工程启动,该款项包括土地地租、机耕费、种子、有机肥、 保鲜库、大棚基建费、含收获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乙方必须在甲方的要求下定单式种植所需产品,产品生产过程严格按无公害标准进行,产量与产值提前双方做好协商沟通,乙方全权负责基地日常运作,人员采摘管理,甲方负责基地所有品种全年回收加工销售,所有产品价格与产值做好协议。

4 甲乙双方协议种植 收购金额按每斤 元全年收购。

二:合作权力与义务

1未经甲方充许乙方不得将蔬菜倒卖给其他人,由基地周边监控监督,甲方发现一次整体全年收购价下调0.2元,乙方保证无自然灾害的前提下供应甲方所需产品,甲方未按协议全年收购需赔偿乙方人民币十万元整。

2甲乙双方应按照诚信互惠前提下,乙方应按照甲方定单式种植所需产品,种植期间应相互监督,保证商品绿色无公害,保证甲方需求量,保证货源稳定。

3在每天蔬菜采摘期间,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做好采摘数量准备,乙方将采摘好的蔬菜运输至甲方指定收购地点,双方必须有人在现场过磅验收,做好数量记录,货款采取半月结算方式,双方财务对单及转账。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乙方签字

种植基地合作 第五篇_2016农业种植项目合作协议

农业种植项目合作协议

甲方:衡阳市寿南山野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有效提高土地产出率,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双方共赢的合作原则,就荆田湾农业观光园种植业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1、 按甲方规划在指定区域给乙方免费提供土地种植作物;

2、 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本观光园养殖场所产生的有机肥料,有机肥料清理、发酵乙方自行处理;

3、 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生产所需的种子、种苗和种植技术;

4、 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住宿,伙食自负;

5、 乙方种植的蔬菜、山野菜由甲方按市场批发价负责收购,乙方也可自行销售,同时经甲方授权乙方在合同期内可免费使用甲方所拥有的注册商标权;

二、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年,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销售渠道指定乙方种植相关品种和数量;

2、甲方享有所有关于惠农补贴和政府产业扶持政策;

3、甲方在园区创建种植示范区,义务为乙方推广新模式、新技术、新品种;

4、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农业技术培训和产品推广;

5、甲方有义务保障乙方正常生产;

四、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享有自己种植产品的所有权和销售自主权;

2、乙方保证所有员工服从观光园管理规定,爱护园区现有作物和设施;

3、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迎接各级政府和部门检查;

4、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确保土地不抛荒,不改变土地用途,不对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乙方保证对食品安全负责,所生产产品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

不达标产品绝不流向市场;

五、 违约责任:

1、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服从国家建设征用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占用该土地的需要,均不负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3、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可通过南岳区土地经营管理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不损害双方利益的;

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劳动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因素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其它约定:

1、双方约定签订本协议甲方收取乙方合同保证金________元,合同期满,甲方无条件返还;

2、合同未尽事宜补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农业种植项目合作协议 [篇2]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决定充分利用双方各自的优势,就葛根种植项目合作事宜达成共识,特订立本协议。

一、项目名称

葛根种植及种苗培育示范基地

二、合作地点

昆明市西山区海口镇里仁村大茨塘(+++++++++++有限公司++苗圃基地)

三、占地面积:100亩

四、合作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10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合作方式

1、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适合种植葛根的土地100亩。

2、甲方免费提供100亩葛根首期育种种苗,品种为 ,预计每亩 株,共计 株。

3、在葛根种植育种期内,由首期葛根种苗枝条培育的后期种苗销售收入,甲乙双方扣除成本后按5:5分成。

4、由乙方种植的葛根块根,甲方根据甲方的收购价格定向收购,该葛根块根销售收入全部归乙方所有。

(1)、产品质量:以云南省农科院检测标准确定产品等级和质量,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2)产品的收购方式: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派车到乙方海口基地收购,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首期100亩种苗供应及相关的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所得相关的政府扶持资金,全部作为葛根种植专项款,由甲乙双方协商支配。

2、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培训种植技术骨干和业务指导,负责本基地范围内葛根种植管养技术日常业务指导。

3、甲方对项目的发展进行指导和管理监督。

(二)乙方职责

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技术要求,按时组织人员完成种植。

2、乙方负责购买相应的农机,产权归乙方所有。

3、乙方对葛根种植和育苗进行田间管理,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4、乙方负责具体的采收工作,把好采挖质量关。

七、利润分配

1、利润分配原则:双方对葛根种苗销售收入,依据双方确定认可的定额种植成本计算销售利润,并进行税后销售净利润的分配。

2、税后销售净利润的定义:经过葛根枝条培育而成的全部种苗销售收入,除去双方认可的定额种植成本(定额成本核算见附件)及因此发生的税费(如果有)后所得的税后净利润。

3、分配方式:甲乙双方对税后销售净利润按5:5分成。

八、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予以协商解决,对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与修改,及提出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以书面形式作出,因此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违约

甲乙双方依据本协议各自承担约定的合作义务,若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违约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十、其它:

1、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向 ++区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2、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农业种植项目合作协议 [篇3]

农业专业种植合作社个人合伙协议

合伙人:

合伙人:

以上三人合伙成立农业专业种植合作社,依据《民法通则》之规定,经对合伙事宜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出资。

出资人民币 元, 占总投资额的 %; 于___ 年__ 月__ 日以前交齐; 以 出资,折价人民币 元,占总投资额的 %,于___ 年__ 月__ 日以前交齐; 出资人民币 元, 占总投资额的 %,于___ 年__ 月__ 日以前交齐;共计实物及货币等出资折合人民币 元。 以上出资,自出资之日起,即为合作社共有财产,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

如果合伙人没有如期如数按约定的出资方式缴付自己的出资,应当依法向其他履行出资义务的合伙人承担出资违约责任,对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应依法赔偿。

合伙人不得擅自将合伙财产份额出质。 第二条 盈余分配。

合作社以年(季度)为单位进行结算,其经营利润扣除 (如工资、保险金、各种税费等) 等资金外,剩余部分提取 %作为合作社资金积累。最后余下部分作为盈余由各合伙人按投资比例(或其它方式)进行分配。

第三条 合伙责任、债务承担。

1、各合伙人只对其出资事项承担责任,如后续投资时,合伙成员对投资有异议,则该合伙成员可不参加后续投资的出资,不对后续投承担责任,也不参予后续投资的盈利分配。但不参加后续投资的合伙人,在合伙需要时,仍须对后续投资承担管理经营的责任。

2、各合伙人对外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对内部则由负有责任的合伙人自行承担。其他合伙人承担了合伙债务后,可对负有责任的合伙有进行追偿。

第四条 合伙事务的管理。

合伙事务由合伙人共同管理,合伙人均对合伙事有负有管理之权利,合伙事务由合伙人共同协商决定,意见不统一时,实行多数服从少数的原则确定。

合伙事务由合伙人推选合伙负责人进行管理,合伙负责人管理合伙日常事务,对外代表全体合伙人,对内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合伙经营的结果,无论是由合伙负责人还是合伙人委托的其他人造成的,除责任人具有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外,均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条 入伙及退伙。

日后为适应合作社经营发需要,新合伙人入伙,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认缴相应出资数额后才可视为加入合伙。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合伙成员退伙,应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在承担完毕其应承担的合伙债务,计算合伙财产,由其他合伙人优先购买其合伙财产份额,并保证不得泄露合伙商业密秘,不得加入与合伙有竟争关系的其他组织。如有违法,应对合伙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合伙终止。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经对合伙财产进行结算并分配后也可以合伙终止。

第七条 合伙责任。

1、擅自将自己在合作社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擅自处理必须全体合伙人同意才能执行的合伙事务,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如果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中,将应当归合伙企的利益据为己有,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财产的,应将该利益或财产退还合伙,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一份。具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

年月日

种植基地合作 第六篇_2016个人农业合作协议范本

个人农业合作协议范本

合伙人:

合伙人:

以上三人合伙成立农业专业种植合作社,依据《民法通则》之规定,经对合伙事宜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出资。

出资人民币 元, 占总投资额的 %; 于___ 年__ 月__ 日以前交齐; 以 出资,折价人民币 元,占总投资额的 %,于___ 年__ 月__ 日以前交齐; 出资人民币 元, 占总投资额的 %,于___ 年__ 月__ 日以前交齐;共计实物及货币等出资折合人民币 元。 以上出资,自出资之日起,即为合作社共有财产,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

如果合伙人没有如期如数按约定的出资方式缴付自己的出资,应当依法向其他履行出资义务的合伙人承担出资违约责任,对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应依法赔偿。

合伙人不得擅自将合伙财产份额出质。 第二条 盈余分配。

合作社以年(季度)为单位进行结算,其经营利润扣除 (如工资、保险金、各种税费等) 等资金外,剩余部分提取 %作为合作社资金积累。最后余下部分作为盈余由各合伙人按投资比例(或其它方式)进行分配。

第三条 合伙责任、债务承担。

1、各合伙人只对其出资事项承担责任,如后续投资时,合伙成员对投资有异议,则该合伙成员可不参加后续投资的出资,不对后续投承担责任,也不参予后续投资的盈利分配。但不参加后续投资的合伙人,在合伙需要时,仍须对后续投资承担管理经营的责任。

2、各合伙人对外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对内部则由负有责任的合伙人自行承担。其他合伙人承担了合伙债务后,可对负有责任的合伙有进行追偿。

第四条 合伙事务的管理。

合伙事务由合伙人共同管理,合伙人均对合伙事有负有管理之权利,合伙事务由合伙人共同协商决定,意见不统一时,实行多数服从少数的原则确定。

合伙事务由合伙人推选合伙负责人进行管理,合伙负责人管理合伙日常事务,对外代表全体合伙人,对内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合伙经营的结果,无论是由合伙负责人还是合伙人委托的其他人造成的,除责任人具有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外,均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条 入伙及退伙。

日后为适应合作社经营发需要,新合伙人入伙,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认缴相应出资数额后才可视为加入合伙。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合伙成员退伙,应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在承担完毕其应承担的合伙债务,计算合伙财产,由其他合伙人优先购买其合伙财产份额,并保证不得泄露合伙商业密秘,不得加入与合伙有竟争关系的其他组织。如有违法,应对合伙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合伙终止。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经对合伙财产进行结算并分配后也可以合伙终止。

第七条 合伙责任。

1、擅自将自己在合作社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擅自处理必须全体合伙人同意才能执行的合伙事务,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如果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中,将应当归合伙企的利益据为己有,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财产的,应将该利益或财产退还合伙,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一份。具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

年月日

个人农业合作协议范本 [篇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过乙方实际考察和双方的充分磋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现就乙方在修文县洒坪乡的中药材和经果林种植基地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项目名称及地址

1、项目名称:中药材和经果林种植基地建设。

2、项目地址:xx-xxx。

二、项目开发内容基地规划用地为3000亩,其中种植中药材2000亩,种植经果林1000亩,2016年规划种植中药材1000亩,种植经果林500亩。

三、经营期限:经营期限:为25年。

四、土地租赁的方式和期限

1、甲方协调**村村委会采用流转的方式将土地租赁给乙方。

2、租期为25年,自2016年1月25日始至2037年1月26日止;

六、(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负责监督协调土地流转和租金的分配工作;做好乙方的建设生产过程中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2、做好项目的宣传工作,并协助乙方申报争取国家有关项目方面的优惠政策及上级资金的支持。

3、甲方应依法保障乙方员工人身、财产安全,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服务,落实好国家、省、市以及县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4、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的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在乙方扩大经营时,继续协调做好土地流转工作;

6、甲方在乙方土地租赁合同签订后,乙方盖生活住房时提供前期生活用水及照明用电设施,甲方积极协调电力、水利、国土等部门为乙方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享有合同开发范围内指定的土地使用权,并按时支付土地的租赁费;

2、项目建设用工和项目区的用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流转出土地的农户;

3、做好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引导农户可自愿发展同一项目的种植,乙方并免费进行技术指导。

4、乙方须依法建设,依法经营,企业建设和生产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乙方负责。

5、乙方享有独立的效益分配权。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甲、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县政府办各执一份,复印件分别报送有关部门。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年月日

种植基地合作 第七篇_2016粮食种植合作社调研报告

粮食种植合作社调研报告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度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它是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的农户之间的合作。

发展粮食种植合作社对增加农民收入、加强粮食宏观调控、推进粮食产业化进程、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都具有重要意义。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我县粮食种植合作社也经历了由自发到自觉,直至注册建社的发展历程,得到了政府的支持和企业及农民的青睐。

一、发展状况

**是黑龙江省产粮大县。随着粮食高产创建项目的实施和黑龙江省粮食单产提升规划的出台,粮食种植合作社迎来了发展的大机遇。我县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创新和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的重要手段,政策引导,资金扶持,项目带动,规范建设,加快建立适应粮食生产新形势的生产关系,解决劳动力转移给农业生产带来的压力,克服一家一户土地经营分散、生产水平参差不齐、生产力水平低下的矛盾,积极发展粮食专业合作社。今年我县在粮食高产创建项目实施中成立了**、**、**、**o个粮食种植合作社,联结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农资经营企业,农机经营户,机井经营户,种植粮食农户形成粮食生产经营利益共同体,通过专业化的"四统一"服务,即统一组织生产资料的采购、运输、储藏和供应;统一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逐步建立产品质量追溯、检验监督等制度;统一开展技术培训,提高成员生产技能和素质;统一组织产品销售,提高规模效益。实现一家一户的生产通过专业化的服务提升到效益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新的层次。

**粮食专业合作社是************,该合作社针对农民种植粮食积极性不高,投入不足,常年产量低的实际,将**村000亩耕地集中连片承包流转由合作社统一经营,在农技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示范田生产"四统一"管理,推广玉米新技术,玉米长势明显优于周边农户的责任田,若后期无大的自然灾害,预计亩产可达到000公斤,增产00%,增收00万元。

粮食专业合作社是按照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创办的一种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是最贴近农民的组织形式之一,在当前粮食生产现代化、产业化、市场化进程中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1.有利于粮食专业化生产。专业合作社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以市场为导向,实现了农村资金、技术、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聚合分散的农村生产力,实现优质专用专业化生产。

2.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一种组织载体,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民自己组织起来的共营性经济组织,与广大农民有着密切的利益关系,有效克服了分散经营的农户无法对农产品生产环节进行全程监控的弊端,有利于逐步形成优质大豆产业带,优质小麦产业带,专业玉米产业,专业水稻产业带,促进农业生产区域布局合理,推动产业化规模化经营,提升粮食综合效益。

3.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耕地规模小,地块零碎,是农业生产社会化的根本制约因素。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自愿组织起来的联合体,能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为单家独户进入市场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并通过合作社内部自律机制,规范成员的行为,形成合力,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4.增加了农民收入。农民通过合作社组织起来参与市场竞争。首先农户通过合作社购买生产资料享受到批发价或出厂价优惠,节约投资;其次新品种,新技术使粮食品质和产量提高,再次是农机化程度提高,农机化耕作价格降低,由于投资节约,产量和品质提高,加之订单生产又可比市场价提高00%左右,种粮效益提高,农民收入增加。

5.改善了政府与农民的关系。专业合作社激发了农民的自我教育自我培训的自觉性,增强了农民的合作意识,民主管理意识和创新意识,培养了社员之间的互助诚信精神,和谐了干群关系。农民专业合作社正成为联系政府与农民的一种桥梁和纽带。

二、主要做法

1.鼓励发展,着力实现量的突破。我县为农业大县,未推广粮食种植合作社前,农民一家一户土地经营分散、生产水平参差不齐、生产力水平低下。鉴于此问题,我县坚持"先发展、重示范、边规范边提高"的原则,制定文件,把工作重点放在整合内部资源,举全系统之力,以发展专业合作社为桥梁,加强人、财、物的整合与投入,一把手亲自抓示范,短短半年时间,粮食专业合作社从无到有,已注册0个,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2.规范提高,着力实现质的飞跃。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县**管理,******指导,我县总结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验,制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标准,明确规定了合作社设立登记,章程制度,股金认购,组织结构,民主管理,盈余分配等方面的标准。积极开展专业合作社以"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管理规范化,社员知识化,产品安全化"的"五化"活动,高标准,高起点发展标准化合作社,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粮食龙头企业以及合作社之间的合作,实现资源和优势的合理配置和整合,做大做强粮食种植合作社。

3.强化服务,着力创造好的环境。我县十分重视专业合作社的服务指导工作,注重调查研究,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努力化解合作社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县工作人员帮助合作社在筹备过程中可行性调研工作,通过走访,座谈,会议等形式进行前期调研分析,形成可行性报告,经过专业程序审批,对于批准成立的合作社,由专业人员进驻包抓,从申请、章程制度、制度建设、财务管理、民主管理等各环节指导服务,并协调工商部门按照条例进行注册,农技、种子、植保、农机、农广校对合作社进行对口支持,项目向合作社倾斜,加强了对合作社的培训力度,全方位进行技术扶持和物资支持,为合作社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存在问题

一是数量少,规模小。目前粮食种植合作社均处于刚起步阶段,无论是数量还是体量都还不大,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y/39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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