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知识 > 人文百科 > 2016职业危害

2016职业危害

时间:2017-09-25   来源:人文百科   点击:

【www.gbppp.com--人文百科】

2016职业危害 第一篇_2016年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2016年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做好2016年我公司的职业健康工作,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各项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努力控制职业危害因素,防范职业病的发生;提高全员职业防范意识,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依法保护职工健康权益;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二、总体目标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规定要求,结合公司职业危害实际,制定实施目标如下:

1、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职业卫生相关法规、标准,提高全员对职业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2、 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真实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状况,建档合格率100%;

3、 按照规定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工作,杜绝职业病或职业中毒事故发生,职业危害发病率为“0”;

4、 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早预防、早防治,确保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危害职工身体健康。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按规定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5、 对存在有害作业因素的场所安装有效防护设施,并按规定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合格率达“100%”;

6、搞好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员工的参训率达“100%”。

三、工作计划

1、做好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对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普及《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知识,增强作业人员的责任和权益意识;制定职业健康培训教育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2、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工作, 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进行申报,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申报工作。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配合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做好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查体,并将检测检查进行公示。

4、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健全职业病危害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

(1)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场所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告知牌,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3)在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6、 加强从事有害作业人员的个人防护检查,控制和杜绝职业危害事故。

7、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

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第二款: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告知的内容包括:

(1)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

(2)危害后果;

(3)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工资待遇、岗位津贴和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5)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教育;

(6)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实施方案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2、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

3、为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配备齐全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毒口罩等,由办公室按配备标准定期发放;

4、车间要结合本单位实际,配合做好本单位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体检安排及有害场所的监测;

5、 为保障职业病防治计划的落实,应加大安全投入,保障对开展各项工作所需经费,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职业病防治措施的落实;

6、要结合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参照职业病防治计划所列的事项,制定本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目标,确定本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事项。然后,将各项工作事项分解、细化。最后,将分解、细化的各项工作纳入时间表、把任务落实到人,实行分工负责、按时完成职业病防治计划的实施方案;

7、要针对职业危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探讨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方法。

齐河县飞翔化工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0日

2016职业危害 第二篇_职业危害因素告知书2016

上海虹桥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劳动防护告知书【2016职业危害】

您所在 岗位,存在 的危害因素。如防护不当可能对您的健康造成损害。在本岗位,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尽可能改善工作环境并改造设备。对危害因素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并对您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一旦发生职业病,本单位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您提供相应待遇。如您感觉不适应有能够尽早报告、医检。

当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时,请重新与本单位签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请您履行以下义务:

自觉遵守用人单位制定的本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事故应及时报告负责人:树立自我保护意识,积极配合本公司,避免职业病的发生。

请您熟读以下内容:

粉尘 健康危害:长期接触生产性粉尘的作业人员,当吸入的粉尘量达到一定数量即可引发尘肺病,还可以引发鼻炎、咽炎、支气管炎、皮疹、眼结膜损害等。应急处理:发现身体状况异常时要及时去医院进行检查治疗。注意防护: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口罩,按时、按规定对身体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对除尘设施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除尘设施运转正常。工作场所禁止饮食、吸烟。

噪音 健康危害:长时间处于噪音环境,使听力减弱、下降、时间长可引起永久性耳聋,并引发消化不良、呕吐、头痛、血压升高、失眠等全身性疾病。应急处理:佩戴耳塞、耳罩、防声帽等、并紧闭门窗。如发现听力异常,及时到医院检查、确诊。注意防护: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耳塞,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高温 健康危害:对人体体温调节、水盐代谢等生理功能产生影响的同时,使人感到热、头晕、心慌、烦、渴、无力、疲倦等,还可能导致中暑性疾病,如热射病、热痉挛、热衰竭。应急处理:将患者移至阴凉、通风处,同时垫高头部、解开衣服,用毛巾或冰块敷头部、掖窝等处,并及时送医院。注意防护: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手套防止烫伤。做好隔热、通风;个人防护、卫生保健和健康监护;及时补充水分和盐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特此告知。

以上内容本人已阅读,明确了解了相关内容。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2016职业危害 第三篇_2016年度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实施方案

XX公司 关于印发《2016年度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3号)要求,切实搞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2016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2016年度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目标

(一)新发尘肺病病例年均增长率控制在0.1%以内。

(二)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基层单位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100%,实现全员培训。基层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10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8%。

(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95%以上,粉尘、有害气体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95%以上。

(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评价率达到95%以上,控制效果评价率达到95%以上。

(五)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100%。

(六)基本实现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伤保险全覆盖。

(七)工作场所、职业健康监护等职业病防治的监督覆盖率比2015年提高10%以上,严重职业病危害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二、2016年度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用人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公司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第五条 “煤矿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下同)是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第六条 “煤矿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机构,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划,明确职责分工和落实工作经费,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规定,制定由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

(二)根据《职业病防治》的立法宗旨,正确处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与经济责任制的关系,以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为目标,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责、权、利,不搞形式主义。

(三)以责定权,以控制效果定奖惩,体现奖优罚劣的原则。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依据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制定的职业病防治目标分解到各单位第一责任人。

(四)指标分解和考核要有针对性,抓住影响职业病防

治控制效果的关键,达到责任指标化、考核数据化、分配差额化(即职业病防治工作绩效的大小与奖惩挂钩)。

(五)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

(六)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劳动人事部、财务部如实上报公司的人数、工资总额、缴费情况以及财务会计帐册等有关情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

(七)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4.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八)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第四章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等规定,提交相关文件、资料,填报好各种申报表。

(九)公司的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十)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内容、《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第二章内容,建立或完善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措施:

1.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2.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和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机构,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划,明确职责分工和落实工作经费,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5.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内容有: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文件、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以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等资料;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基本信息及其配置、使用、维护、检修与更换等记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与记录;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发放、维护与更换等记录;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资料;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记录;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资料,存在职业禁忌证、职业健康损害或者职业病的劳动者处理和安置情况记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有关技术资料;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记录;其他有关职业卫生管理的资料或者文件。);

6.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各单位由

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及检测评价(定期检测、评价必须由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制度;

7.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救援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急措施、人员撤离路线和疏散方法、财产保护对策、事故报告途径和方式、预警设施、应急防护用品及使用指南、医疗救护等内容)。

(十一)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使公司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严格按规范管理,使其制度化(依据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第五章的规定),内容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2016职业危害】

(十二)职业病报告制度,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报告办法》、报告办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急性职业病报告:

①卫生所接诊的急性职业病均应在12-24小时之内向患者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②凡有死亡或同时发生三名以上急性职业中毒以及发生一名职业性炭疽,企业及其职工医院(所)应当立即电话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

2.非急性职业病报告:

①企业及其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没有取得职业病诊断资

2016职业危害 第四篇_职业危害防治制度汇总(2016年新编)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调【2010】121号)等文件精神。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本企业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我矿职业危害工作领导组研究制定本职业危害责任制度:

一、成立职业危害防治领导组。所属各科室、队的主要负责人在职业危害防治领导组的领导与安排下,各负其责,做好本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日常检查的职业卫生台帐,并建档保存。

二、做好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估(包括现场检测)报告的准备工作;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向所在地市煤矿安全监察局或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进行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三、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职业危害因素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公告栏等形式告知并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四、领导小组负责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提出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并重点抓好落实工作,积极改善

劳动条件。负责向劳动者发放符合(AQ1051-2008)国家标准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并造册登记,建立档案。

五、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对各科室、厂、队关于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汇总后报领导小组。并落实到科室、厂队,解决检查出的情况,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结果并留有记录。

六、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后的职业健康检查,必须经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机构进行体检。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对于检查出职业病的人员,及时到医院进行诊疗。

七、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1.矿级领导及各管理人员的培训必须经过二级以上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2.粉尘监测人员的培训必须到有资质的指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3.全员培训,由本矿或委托相关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

八、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炭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组织开展对本矿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工作,建立好职业病危害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九、每年委托经山西省煤炭安全监察局备案核准的有资质的技术服务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

当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申报,并向劳动者公布。

十、负责建立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小队,落实人员,职责、资金、物品、药品以备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各位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根据“统筹安排、量力而行”的原则,以便集中力量及时解决严重影响职工健康、安全的问题,制定本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的规定,制定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设置或者指定专门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每年年初职业卫生负责人要组织职业病防治组成员做好各项工作的安排与部署。

二、职业病防治计划

1.检查计划

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

和离岗时的职业性健康检查。在上岗前的检查中如发现有不宜从事某一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职业禁忌征者,不安排其从事所禁忌的作业。在岗期间健康检查便于早期发现病人,及时处理,防止职业危害的发展、为制定预防对策提供依据。

2.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个人的健康监护档案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内容有:全公司职工人数、男女职工人数、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男女人数、 患各种职业病人数;全公司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数、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数、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的浓度或强度及评价;实际配带情况等)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内容有: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3.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 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本单位的人数、工资总额、缴费情况以及财务会计帐册等有关情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使在本公司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家属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保证劳动者或其家属的基本生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等。

4.建立建全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建立在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基础上,即根据《职业病危

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进行申报,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填报好各种申报表。

【2016职业危害】

5.本单位的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6.消除职业危害,改善劳动条件。注意个人卫生,合理安排劳动和休息,注意劳逸结合。

(1)改进作业方式,改善作业环境,减少有害物质散发;

(2)加强设备的维护检修和管理,减少有毒物质的跑、冒、滴、漏;

【2016职业危害】

(3)搞好工作场所的环境卫生,防止有害物质的 2 次污染。

7.合理使用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

【2016职业危害】

在可能造成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或因进行设备检修而不得不接触高浓(强)度有害物质时,必须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

8.对女工要给以特殊保护。

(1)不安排女工到不适合女性身体条件的岗位;

(2)不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其本人和胎儿有危害的工作。

9.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普及防护知识,制订职业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职业卫生培训的方式有:对员工进行的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其内容和目的是普及职业卫生知识。领导和劳动者要通过培训,学习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政策和法规,职业

2016职业危害 第五篇_2016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控制和减少职业危害,切实加强我县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和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和省市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县2016年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强化企业职业卫生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依法规范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安全管理,提高企业职业卫生安全法律意识,提高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卫生监测和有毒有害岗位人员的健康监护率,落实推广“1+3”安全监控体系,控制和减少职业危害事故发生。

二、工作范围

全县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是电子、机械、化工、金属铸造、冶炼、制鞋、制板、纺织、电镀、电池、食品加工、玻璃彩绘、家具制造、装饰材料加工等行业的企业,特别是产生粉尘和使用高毒物品的作业场所。

三、工作内容

以督查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具体包括:

1.建立并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情况;

2.职业健康(卫生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管理情况;

3.建立并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情况;

4.从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职业健康体检和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情况;

5.三类人员(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与教育情况;

6.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情况;

7.及时、如实申报存在的职业危害情况;

8.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检测和评价以及结果公布情况;

9.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危害后果告知情况,在作业场所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情况;

10.设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情况;

11.淘汰落后,采用先进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的情况;

12.职业健康防护用品配备与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13.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置及报告情况;

1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履行的其他法定义务。

四、组织与分工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五、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3月)。

各镇(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组织机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措施和要求,认真进行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书面材料,请于3月30日前报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2、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阶段(2016年4月-2016年5月)。

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进行自查,查出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尤其要结合09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及时完成粉尘和使用高毒物品职业危害申报。

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各镇(区、各部门要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指导,定期组织信息交流并编发专项整治情况通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地开展。

3、各地各部门检查督查阶段(2016年6-7月)。

各镇(区、各部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在2016年全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情况普查的基础上,对管辖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地检查督查,对其职业危害治理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给予处罚。同时,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对整改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停产整顿。

各镇(区、各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总结报告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资料于2016年8月20日前报送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4、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检查督查阶段(2016年8-10月)。

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各地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和效果进行检查督查。同时,对此次专项整治进行全面总结,并将各镇(区、各部门专项整治情况向各级政府进行通报。

5、迎接省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检查阶段(2016年11月)

总结此次专项整治治理效果、典型事例、存在问题等,并形成汇报材料,做好各类基础台帐,迎接省市检查。

六、工作要求

1、健全机制、精心组织。职业危害防治事关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各镇(区、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同时要结合今年国家及省市各级要求全面推行的“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工作(扬安字[2016]4号,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要通过专项整治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切实担负起职业危害治理的主体责任,各企业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要积极开展职业危害治理工作,明确治理责任,制定治理措施,落实治理资金,确保治理效果。

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镇(区、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抓好落实。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协调与配合,建立每季度一次的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以及时通报和沟通信息,加强专项整治工作机构之间的经常性联系,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地区联动的综合治理局面,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着力构建职业危害防治的长效机制。

3、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要通过加强宣传教育、严格执法等措施,引导、扶持生产经营单位加快技术改造,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工艺、设备和材料,落实预防、控制、消除职业危害的各项措施,对生产工艺落后、危害隐患难以消除、不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要坚决关闭。

4、广泛宣传,强化监督。要把专项整治作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16年》、《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的重要举措,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大力普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并动员他们积极参与到专项整治中来。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自觉贯彻《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要强化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职业危害防治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和镇(区要进行曝光。同时,要加大对职业危害事故的查处力度,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通报。

2016职业危害 第六篇_2016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计划

根据省、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重点,2016年全县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继续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总局的“一规定、四办法”和《省安委会关于印发省2016-2016年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全力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努力减少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坚决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一、开展职业健康专项检查活动

开展一次职业健康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检查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检查企业在专项治理中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提升职业卫生管理水平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能力,推进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治理。

二、突出重点,主抓宣传教育、职业卫生“三同时”和职业健康培训三项工作

(一)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和“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工作。加大《职业病防治法》、总局“一规定、四办法”及新修订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宣贯力度,使用人单位各级管理人员了解和掌握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按照规定要求建立机构,完善制度,落实措施,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积极组织参加省里开展的《职业病防治法》知识竞赛,扩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基本知识的宣传广度与深度。

(二)抓好相关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一是继续抓好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参训工作,强化用人单位管理层的守法观念,提高其职业卫生管理水平;二是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工作,增强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抓好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加强与发展改革等部门的沟通,强化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立项前置,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

三、夯实基础,强化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的基础以及职业卫生执法检查

(一)全力抓好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切实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积极推进2016年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培育基础建设规范化典型示范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确保2016年工作目标顺利完成。督促用人单位做好职业危害申报、规章制度建设、工作场所的现场管理、防护设施的配备、职业危害的告知和警示、从业人员的培训、职工健康档案的建立等工作;全面推动用人单位的检测、评价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二)强化职业卫生的执法检查工作。

一是深化对木质家具制造、石英砂加工、石棉制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巩固整治成果,强化日常监管,严防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新建项目投产。

二是开展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行业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努力按市局要求完成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健康检查、企业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达标等工作。

三是开展非煤矿山采选行业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调查,按市局要求制定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时限、措施、目标,争取按时完成非煤矿山采选行业职业病危害治理。

2016职业危害 第七篇_2016健康状况承诺书

健康状况承诺书

兹证明本人____________先生/女士( 岁),身体健康,有出行的能力。可以参加上海中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旅游(线路名称)。本人和家属已经详细了解了上海中旅国际旅行社对与此次活动的报名说明以及老人的参团自由行旅游线路。如旅行途中遇自身身体健康状况引发问题,本人和家属愿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提供健康证明 提供( )自愿不提供( )

本人签名:

家属签名:

与参团人的关系:

紧急联系电话:

日期:

个人身体健康承诺书

***公司:

我承诺自己的身体没有心脏病、高血压、呼吸系统等方面的疾病,身体健康状况完全可以胜任目前的本职工作(公司办公楼保安员),如有隐瞒愿意接受公司给予的任何处理(包括辞退),在工作过程中(含夜间执勤)如出现任何由于身体疾病导致的后果,相关责任全部由我本人承担。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

监护人(直系亲属)签字:

监护人与承诺人关系:

年 月 日

注:(所有签字部分须本人手签并按指纹,他人不得代签)

个人健康承诺书

xx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xx管理处:

我承诺自己的身体没有心脏病、高血压(相关心脑血管等疾病)、无法自控的精神疾病、呼吸系统方面疾病,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完全可以胜任目前的本职工作,如有隐瞒愿意接受公司给予的任何处理(包括辞退),在工作过程中(包括夜间执勤)如出现任何由于身体疾病导致的后果,相关责任全部由我本人承担。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

监护人(直系亲属)签字:

监护人与承诺人关系:

监护人(直系亲属)

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员工健康承诺书

我 ,郑重承诺:

1、进入公司服务以前未患有一下疾病:

1)严重的精神疾病;

2)重大传染性疾病;

2、如有严重的可能危及生命的病史(如严重的心脏病等)将如上报给公司,以便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工作,不作任何隐瞒。

承诺人 20 年 月 日

职业健康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法律法规及配套规定,为进一步明确本公司职业病防治的主要工作,有效控制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杜绝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职业健康,特此郑重承诺: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全面落实企业职业病防治责任,切实履行企业相应法律义务。

2、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正确辨识生产过程中存在(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充分掌握物质的危险、危害特性,有效落实相关职业健康防护要求。

3、保证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正常运行,按时发放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定期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健康检测,保证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符合国家标准。

4、书面如实告知员工作业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等,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专项培训,且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承诺人:xx-xxx-x

个人身体健康承诺书

xx-xx有限公司:

本人xx-x自xx-xx年xx月xx日起开始从事贵公司的xx工作,我承诺自己的身体没有心脏病、高血压(相关心脑血管等疾病)、无法自控的精神疾病、呼吸系统方面疾病和任何传染病,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完全可以胜任目前的本职工作,如有重大疾病隐瞒愿意接受公司给予的任何处理(包括辞退),在工作过程中如出现任何由于身体疾病导致的后果,相关责任全部由我本人承担。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

xx-xx年x月x日

2016职业危害 第八篇_2016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10篇

第1篇: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9月9日全市烟花爆竹“打非”暨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和《全市烟花爆竹秋冬“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及开发区管委会领导的指示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8次常委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要求,坚持“安全第一,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面排查和整治各类烟花爆竹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止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促进开发区烟花爆竹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开发区成立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开发区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斗争的组织、指挥、协调、调度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三、任务目标和工作步骤

这次打非专项行动在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发动,全民动员,形成全社会参与、打非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公安、安监、工商、城管、物业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坚持打防并举、疏堵结合、齐抓共管、综合施治的原则,全面搞好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突出抓好三项重点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斗争,坚决铲除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存储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是,严格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管控网络,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秩序,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治,全面理顺烟花爆竹市场管理体制。全面发动人民群众,共同打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这场攻坚战争。

四、进度安排

开发区开展烟花爆竹秋冬“打非”专项行动分二个阶段进行,自2016年9月中旬起至2016年2月底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第一阶段:从现在到2016年2月15日。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为重点,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进行再部署,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安排专门的车辆和人员,对区内进行巡回不间断排查,公布举报电话及有奖举报奖励政策,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继续保持打非高压态势,坚决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第二阶段,从2016年2月16日到2月28日,抓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各有关局、室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督查和执法检查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打非力度,持续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三是加强值班,及时调度整治工作,定期通报整治行动进展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适时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检查工作部署、工作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取得的效果,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扎实地开展。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公安、安监、城管、工商、等局、室要按照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令第455号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市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办发[2016]125号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在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以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

(三)扎实细致,注重实效。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有关局、室要组织精干人员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各工商贸企业、商贸城领域及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监督检查工作要突出重点、扎实细致、注重实效,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进行,各项检查和督查要有书面记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尤其是发现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要及时果断地处置解决并依法予以处罚,严防不安全事态进一步发展。

第2篇:金属液体安全运输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相关企业要按照滨安发〔2016〕11号的规定要求和5月23日全县高温金属液体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部署安排,把高温金属液体道路运输安全作为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和重大危险源进行重点监控,认真查处高温金属液体运输、生产、使用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把高温金属液体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企业及每一个环节及岗位人员,建立高温金属液体道路运输日常安全监控机制,确保高温金属液体道路运输安全。

二、重点任务分工及时限要求

1.安监站要按照滨安发〔2016〕11号规定的职责任务要求,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每个高温金属液体生产经营企业及运输道路、车辆、人员等各个方面的详细情况,并登记造册。

2.安监站要对高温金属液体生产、使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依法依规审核备案文件允许工业项目的原料、工艺、产品进行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

3.各高温金属液体生产、销售、使用、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滨安发〔2016〕11号文件提出的任务要求,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方案并将方案6月30日前将整改方案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对县直各相关部门下达的隐患整改指令书,要高度重视,抓好整改落实。

三、措施要求

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要按照滨安发〔2016〕11号文件规定的职责任务,认真落实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查出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督促落实,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的时限要求抓好整改落实。

第3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各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确保不发生非法生产行为,确保开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从即日起至6月底,在区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结合“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在化工、冶金有色、机械加工等行业和领域,全面排查治理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的事故隐患,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各单位要积极开展自查自改活动,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立即进行彻底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

第二,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要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搞好安全生产,企业是基础和关键,在这个问题上,政府不可能包办和代替。要落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特别是企业的法人代表和实际控制人,必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必须敬畏安全、敬畏生命。必须加大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的成本,今后无论发生什么样的安全生产事故,对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都要进行严厉的问责,必须给人民群众一个负责任的交代,给社会一个负责任的交代。二是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程标准,严禁违规生产、违章操作。企业经过开工验收后,严禁擅自变更生产工艺和生产流程。要加强对生产场所周边环境的治理,严禁在危险场所违规建设、违章施工。三是要加强生产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定期组织专家进行“安全会诊”,及早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四是要加强现场劳动组织管理。企业所有重点岗位都要制定人员定位、上岗记录、考勤等劳动管理制度,科学确定劳动定员,严禁超定员组织生产,严禁违规组织生产。高危企业要实施远程监控和巡逻检查,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场所和厂区。

第三,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2016年前所有规模以上的工商贸企业必须达到三级安全标准化水平,2016年前所有企业必须全部达标。6月底前所有发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部达到三级安全标准化以上水平,并积极推进二级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

第四,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在安全生产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重大举措。根据省政府安委会下发了《关于推进“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从5月份开始到年底,在区内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制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y/378368/

推荐访问:2016单职业 职业联赛2016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