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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管理办法
供应商管理流程图
供应商开发
为规范供应商开发流程,使之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章。
1.范围
本公司新供应商之开发工作。
2. 供应商开发程序
2.1供应商开发权责
(1) 采购部负责供应商开发调研工作。
(2) 质量监督部负责组织采购部、技术部组成供应商评价小组,并对供应商的资
质进行综合评价,以确认其供方资格。
(3) 产品部负责与供应商签订相关技术协议。
(4) 质量监督部负责供应商的首批样品试装、试配验证及确认。
2.2供应商资讯来源
新供应商资讯来源一般有下列方式:
各种采购指南;新闻传播媒体,如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种产品发表会;各类产品展示(销)会;行业协会;行业或政府之统计调查报告或刊物;同行或供应商介绍;公开征询;供应商主动联络;其他途径。
2.3供应商基本资料表
供应商应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后,交采购部做为评价依据。
2.4供应商开发流程
寻找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与供应商洽谈;必要时作样品鉴定;提出供应商调查评核之申请。
2.5后续工作
依《供应商调查》规定,由评价小组对供应商作实际调查评价,以确定其可否列入合格供应商之列。
供应商调查
为了解供应商生产能力、质量控制,确认其是否有提供符合质量、价格、交货期,特制定本规章。
1.适用范围
对拟开发供应商之调查,及本公司合格供应商之年度复查。
2. 供应商调查作业规定
2.1供应商调查程序【为规范对it供应商的管理,建立和完善供应商管理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1) 采购部实施采购前,应对拟开发之供应商组织供应商调查工作,目的是了解
供应商之各项综合管理能力,以确定其可否列为合格供应商名列。
(2) 由质量监督部负责组织采购部、技术部组成供应商评价小组,对供应商实施
调查评价,并填写《供应商调查表》。
(3) 评价之结果由各部门作出建议,供主管副总经理核定是否准予成为本公司之
合格供应商。
(4) 未经供应商调查评价认可之供应商,除总经理特准外,不可成为本公司之供
应商。
2.2供应商调查评价
2.2.1价格评价
对供应商所提供之物资价格、交货期,由采购部依下列因素作评核:
原料价格;加工费用;估价方法;付款方式;生产计划体系;最短及最长之交货期限;进度控制方法;异常排除能力。
2.2.2技术评价
对供应商之生产技术,由技术部依下列因素作评价:
技术水准;技术资料管理;设备状况;工艺流程与作业标准。
2.2.3质量评价
对供应商之质量评价,由质量监督部依下列因素作评价:
质量监督部组织与体系;质量规范与标准;检验之方法与记录;纠正与预防措施。
2.3供应商复查规定
经调查认可之合格供应商,原则上每年复查一次;复查流程类同首次调查评价;复查不合格之供应商,除经本公司总经理特准外,不可列入次年合格供应商之列;若供应商之质量、价格、交货期或服务产生重大变异时,可于一年中,随时对供应商作必要之复查。
供应商评价
为规范对合格供应商之日常评价,使供应商管理更合理公正,特制定本规章。
1.适用范围
仍在采购之合格供应商的评价。
2.供应商评价程序
2.1评价项目
供应商交货实绩之评价项目及分数比例如下(满分100分):
质量评价:40分;交货期评价:25分;价格评价:15分;服务评价:15分;其他评价:5分。
2.2评分办法
2.2.1质量评价:由质量监督部依进货验收的批次合格率评分,每个月进行一次。
(1)计算:进货批次合格率=(检验合格批数 /总交验批数)×100%
(2)评分:得分 = 40×进货批次合格率
2.2.2交货期评价
由采购部依订单规定的交货日期进行评分,方式如下:
如期交货货得分25分;延迟1~2日每批次扣2分;延迟3~4日每批次扣5分;延迟5~6日每批次扣10分;延迟7日以上不得分。
本项得分以0分为最低分。采购部每月将同一供应商当月各批订单交货评分进行平均,得出该月的交期评价得分。
2.2.3价格评价
由采购部对供应商价格水准评分,方式如下:
价格公平合理,报价迅速:10分;价格尚属公平,报价缓慢:8分;价格稍微偏高,报价迅速:6分;价格稍微偏高,报价缓慢:3分;价格甚不合理或报价十分低效:0分。
2.2.4服务评价
2.2.4.1抱怨处理评分
由质量监督部对供应商之抱怨处理予以评分,评分如下:
诚意改进:8分;尚能诚意改进:5分;改进诚意不足:2分;置之不理:0分。
2.2.4.2 . 退货交换行动评分
由采购部对不良退货交换行动评分:【为规范对it供应商的管理,建立和完善供应商管理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按期更换 :7分;偶尔拖延:5分;经常拖延:2分;置之不理:0分。
2.3评价办法
供应商之评价每月进行一次;将各项得分汇入《供应商评价表》,并合计总得分;每半年平均一次厂商得分,计算方式为:半年平均得分=每月得分总和 / 评价月数。
2.4 评价分等
供应商评价等级划分如下:
平均得分90.1~100分者为A等;平均得分80.1~90分者为B等;平均得分70分者为C等。
2.5评价处理
A等供应商为优秀供应商,予以付款、订单、检验之优惠奖励;B等供应商为良好厂商,由采购部提请供应商改进不足;C等供应商由质量监督部、技术部、采购部部门予以辅导,三个月内未能达到C等以上予以淘汰;被淘汰供应商如欲再向本公司供货,需再经过供应商调查评价。
供应商管理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提高经营合理化水准,特制定本规章。
1.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之供应商管理。
2.供应商管理规定
2.1供应商开发
供应商开发程序如下:
供应商资料收集;供应商基本资料表填写;供应商接洽;样品鉴定;提出供应商评价申请。
2.2供应商评价
供应商评价程序如下:
组成供应商评价小组;分别对供应商之质良、价格、交货期、技术、生产管理作评价;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列。
2.3订购、采购
订购、采购程序如下:
采购意想;询价;比价;议价;定价;订购;交货;验收。
2.4供应商评价
供应商评价程序如下:
每月对供应商就质良、价格、交期、服务等项目作评价;每年进行一次总评;列出各供应商之评价等级;依规定奖惩。
2.5供应商复查
每年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复查;复查流程同供应商调查;有重大质量、价格、交货期、服务等问题时,随时可以作供应商复查。
2.6供应商辅导
对C等之供应商采取必要的辅导;不合格供应商应予除名;不合格供应商欲重新向本公司供货,应予辅导及重新作调查评核。
2.7供应商奖惩
供应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建立安全、稳定的供应商队伍,确保本企业能得到及时、长期、稳定的高质量的物料和服务,防止外购原材料、零件、设备的原因影响产品的质量以及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长期向本企业提供原辅材料、零部件、设备以及配套服务的所有供应商。 3职责
3.1 采购部门负责对外原材料的采购、供应商资质鉴定、信用等级评价。
3.2 质量部负责采购产品的抽样检验工作,对供应商品质体系进行评估与定期稽核。
3.3 总经理负责批准《合格供应商名单》。
4内容
4.1 实施程序
4.1.1 采购部门负责对供应商的管理,生产、质量、技术等部门予以协助。
4.1.2 采购部门进行初步调查,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调查内容包括供应商的供货水平、产品质量状况、价格水平、生产技术水平、财务状况、信用状况和管理水平等。
4.2 样品需求与样品确认
4.2.1 如企业有样品需求,由采购部门通知供应商送交样品,采购人员需对样品提出详细的技术质量要求,如品名、规格、包装方式等。
4.2.2 样品应为供应商正常生产情况下的代表性产品,数量应多于两件。
4.2.3 样品在送达企业后,由企业的设计部门、质量部门完成对样品的外观、性能指标等质量方面的检验,并填写《样品确认表》。
4.2.3 经确认合格的样品,需在样品上贴上样品标签,注明合格,标识检验状态。
4.2.4 合格的样品至少为两件,一件返还供应商,作为供应商生产的依据,一件留在质量部,作为检验的依据。
4.3 管理评审
4.3.1 质量部对《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进行初步评价,挑选出值得进一步评审的供应商,召集本部门、采购部门及技术部门,对供应商进行相关评审。
1)企业根据所采购材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将采购采购材料分为关键、重要、一般材料三个级别,不同级别实行不同的控制等级。
2)对于提供关键与重要材料的供应商,质量部要组织采购部、技术部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
审,并由质量部填写《供应商综合评价表》,采购部、技术部签署评审意见。
3)对于提供一般材料的供应商,无需进行现场评审。
4.4 合格供应商名单
4.4.1 采购部门将相关供应商资料经过筛选后,报送企业最高管理者批准,并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4.2 原则上一种材料,需准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合格供应商,以供采购时选择。
4.4.3 对于唯一或独占市场的供应商,可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如客户提供供应商名单,采购部必须按客户提供的供应商名单进行采购,客户提供的供应商名单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4.4 《合格供应商名单》要在每次的供应商考核结果得出后进行修订。删除不合格的供应商,重新订立的《合格供应商名单》经企业最高领导者批准生效。
4.5 对合格供应商的质量监督
4.5.1 质量部和生产部保存供应商的供货记录,对于供货不合格的采购物资,应及时通知供应商,连续三次物资不合格则暂停采购,对不合格的供应商取消其供货资格并修订《合格供应商名单》。
4.5.2 合格供应商应每年重新评价一次,由质量部填写《供应商综合评价表》,评价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类,并将评价结果列出清单,合格供应商报企业领导批准后成为下一年的的合格供应商。
4.6 合格产品供应商档案建立
4.6.1 采购部负责编制和维护合格供应商档案以及供应商评价的相关资料等。
5 记录
《样品确认表》
《供应商基本资料表》
《合格供应商名单》
《供应商综合评价表》
工程建设管理廉洁自律承诺书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中我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作出以下承诺: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五)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六)不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七)不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八)不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乙方单位:(盖章)
年
日 月
工程建设廉政承诺书为加强教育系统工程建设领域党风廉政建设,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我承诺:
一、自觉遵守《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法律法规。
二、不接受工程承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以任何方式赠送的现金、贵重物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三、不向工程承包单位索要和收受回扣、佣金等好处费。
四、不要求或接受工程承包单位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不要求或接受工程承包单位为甲方单位或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交通工具以及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以及报支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五、不向工程承包单位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不为谋取私利擅自与工程承包单位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六、不以洽谈业务、签订合同为借口接受工程承包单位邀请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餐饮、娱乐场所就餐、娱乐。
七、若有违反规定的,接受党纪政纪处理。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时间:
建筑工程廉政承诺书廉政承诺书 为切实加强工程廉政建设,强化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治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确保工程建设优质、高效、廉洁,依据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我向组织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关于工程建设的各项法律规章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业务活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损害国家、集体利益。
三、加强对施工、监理、审计等参建单位履约监管,建立完善信用信息互认共享、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机制,促进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引导企业诚实守信,不断增强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
四、坚持“八个坚持、八个反对” 和“两个务必”,谦虚、谨慎、不骄、不燥,正确处理好职务与责任、个人与组织、干部与群众的关系。
五、加强对本部人员的廉政监督,建立廉政工作制度,如有发现在工作中有违法乱纪的行为,要及时提醒、自觉抵制,或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举报。
以上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自愿接受广大员工的监督,如有违反,愿接受责任追究。
承诺人姓名:
工程管理人员廉洁承诺书为响应党风廉政建设及行风建设,完善廉洁从政、廉洁从业行为规范,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杜绝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不断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高职业道德素质,树立我鑫鼎大厦项目基建管理队伍清正廉洁的崇高形象,保障项目目标在公正、和-谐、透明的管理氛围下顺利达成,从而在思想源头上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并随时随地接受公司领导的监督检查,本项目所涉及工程管理的人员(鑫鼎工程管理部门及监理部门)须自觉遵守如下承诺: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行业道德要求和 服务公约,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依法管理、文明管理;
工作中不弄虚作假,严格执行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如实收集整理好各 类资料、档案,并对自己签认的各种资料负责。
不以任何形式向施工方、材料供货方索取回扣、好处费、礼金、有价证券 和其它财物馈赠,不在施工方、供货方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四、严格管好身边人,不接受任何的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为自己住房装修、婚丧 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或其它私事提供方便。
五、自觉执行本工程项目实行的回避制度,不从事向施工单位介绍亲属、朋友 经营的与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及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六、不接受施工单位或供应商的礼金、有价证券和其他贵重物品。
七、不能因施工单位拒绝本人的不合理要求,而故意刁难施工方或其它分包单 位。
八、不与承建方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更、工程质 量等业务活动在私下商谈而达到相互的利益,不干预承建方自主施工及工 作安排,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执业准则。
九、遵守社会公德,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共资源进行营利性活动;
十、不参加施工单位或供应商邀请的可能对公正管理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及其它消费活动;若确有工作需要而须主动宴请及其它出差事宜,可提前 向公司申请获准,费用可向公司财务实报实销。
十一、严格执行现场签证的“量价分离”制度,遵守现场签证的程序,尤其是 针对需重新分析组价的项目,须严格把关,确保现场签证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时效性。
十二、针对项目结算工程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合同及规定办理,结算资料必须 经过专业管理人员的认真审核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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