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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重大问题qing

时间:2016-08-23   来源:好词好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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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重大问题qing(一):民政局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民政局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成都市开展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问题工作的实施方案》(成治庸组发〔2014〕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局系统作风建设,提高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效能,确保我局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要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和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认真执行省委、市委两个意见,以治庸提能力、治懒振精神、治散正风气、治浮求务实、治拖增效率为目标,切实解决全局民政系统部分干部职工庸懒散浮拖的突出问题,把中央和省委、市委从严管党治吏部署落到实处,努力实现全局民政系统干部职工作风明显转变、行政效能明显提高、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为着力锤炼一支和群众走得最近、与群众感情最亲、为群众办事最实的三最民政干部队伍,加快建设服务型现代民政提供有力保障,为我市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作出积极贡献。

二、整治内容

主要从五个方面集中开展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治理,着眼解决突出问题。

(一)切实治理干部庸的问题。重点治理工作标准不高、创新能力不足,业务素质不强等问题,着力解决领导班子和干部缺乏改革意愿和工作热情,不善于学习、不研究政策等问题。注重强化干部的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把心思用在学习提高、干事创业上,主动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结合岗位需求加强学习提升能力,形成人人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

(二)切实治理干部懒的问题。重点治理消极颓废、精神不振、不思进取、裹足不前、吃大锅饭、朝气锐气不足、拼搏精神不强等问题,着重解决对服务对象、基层群众的合理建议不重视、不采纳或不认真落实整改,对来信、来访、来电反映问题的处理不作为、慢作为和服务态度简单粗暴等问题。建立事权分工明确、问责机制健全的责任制度,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强化干部职工考察考核制度,树立奖勤罚懒的工作导向;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提振干部职工精神状态,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始终保持昂扬向上、雷厉风行的工作状态。

(三)切实治理干部散的问题。重点治理纪律涣散,自由散漫,擅离值守,上班迟到早退、工作不在状态、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问题,着重解决有的干部大局意识差,不讲规矩、不守制度,会

上不说、会后乱说,重大事项不请示报告,自由散漫、松松垮垮、我行我素等问题。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落实责任追究,坚持

请示报告制度;完善单位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理人、规范人、引导人;实行干部职工在岗情况公示制度,将干部职工上下班、外出办事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建立科学考评机制,将干部职工出勤和工作状况纳入干部职工年终考核,作为表彰评优、提拔任用的依据。

(四)切实治理干部浮的问题。重点治理心浮气躁,促发展急于求成、热衷于搞政绩工程等问题,着力解决官僚主义和衙门作风严重,责任心不强、不深入群众、不深入基层,习惯遥控指挥、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等问题。教育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正确对待升迁留转;落实联系基层群众十条措施和《成都市民政局党员干部走基层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制度》,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让干部一心为民、真抓实干,使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服务基层常态化。

(五)切实治理干部拖的问题。重点治理首问责任制和及时办结制执行不力,办事流程不规范,相互推诿扯皮,不及时解决人民群众正当诉求,群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着力解决落实上级部署不及时,对下级请示、重大事项久拖不议、议而不决或不予答复,遇到问题绕道走,不担当、不作为,该办不办、急事慢办、办事拖拉等问题。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办事制度,提高行政效

能;倡导立说立行、马上就办,明确岗位责任,优化工作流程。

三、方法步骤

开展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从2014年11月开始,按照迅速治标、制度治本、推动工作思路开展整治。整个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学习讨论、查摆问题(2014年11月20日至11月30日)。

1.组织集中学习。重点抓好六个专题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学习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学习东明书记、新初书记重要讲话,学习市委落实巡视整改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深化工作会议精神,学习省委两个意见和市委两个实施意见。各单位要通过召开会议、网络宣传、群发短信等形式,广泛开展学习讨论、宣传动员,强化责任担当和忧患意识,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做到全覆盖,自觉抵制庸懒散浮拖现象。

2.查摆具体问题。重点围绕四个对照查找问题:对照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对照教育实践活动群众反映问题、对照全市面上梳理的庸懒散浮拖现象、对照先贤先辈先进,从民政系统、单位领导班子、中层干部、普通职工等不同层面查问题、找差距,分类梳理庸懒散浮拖的

具体表现。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

责人重点自查是否存在庸懒散浮拖的问题,是否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庸懒散浮拖不抓不管、得过且过等问题。领导班子成员重点自查是否存在不敢承担责任、当太平官,对分管领域的人和事疏于监管、怕得罪人等问题。每个领导班子、处室和党员干部个人都要列出问题清单,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民政局重大问题qing】

3.收集意见建议。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要通过召开干部职工、服务对象座谈会、调查问卷等方式,充分听取来自各个方面、各个层次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查找单位、处室和个人庸懒散浮拖等方面的问题和表现。

4.进行自查自纠。重点对照两张清单先行先改,领导班子对照单位整改清单,党员干部对照个人整改清单,采取自我剖析、领导批评、同事点醒、群众监督等方式,查找突出问题,深挖思想根源,立即纠正不良行为。

(二)第二阶段:集中整改、从严问责(2014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

1.加强监督检查。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要针对征求意见、自查自纠中查找出的问题,自行组织整改,常抓不放、坚持不懈、一抓到

民政局重大问题qing(二):民政局政务公开内容及便民服务事项

***民政局政务公开内容及便民服务事项

政务公开内容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011年,城市低保标准按人均月纯收入低于184元进行差额补助,分四类保障:一类按184元/人月全额保障,二类人均补差151元/月,三类为人均补差131元/月,四类人均补差121元/月,城市低保对象临时物价补贴每人每月58元。

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对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贫困居民按照保障标准进行差额补助的一种社会救助。2011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人均年纯收入低于1096元进行差额补助:一类107元/人月,二类77元/人月,三类66元/人月,四类55元/人月。

三、农村五保户供养:是指对老年、残疾或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村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2011年,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2400元/人年,分散供养标准2200元/人年。

四、城乡大病医疗救助标准:医疗救助实行住院救助为主,门诊救助、参保参合救助、其它特殊救助为辅的方式,解决救助对象的就医困难。我县执行崇政发(2010)67号文件规定的统一标准:

(一)住院救助。对医疗救助对象的住院治疗费用或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由民政部门给予一定数额的住院救助资金。具体如下:

1.对住院的五保户给予自付费用100%救助;

2.对住院花费在2000元以上的城乡低保户、农村二女户、城乡独生子女户、重点优抚对象、孤残人员、80岁以上高龄老人给予自付费用50%-80%救助;

3.对住院自付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其他困难家庭给予自付费用的40%-60%救助;

4、对住院自付费用当年在20000元以上,造成生活困难的城镇职工给予自付费用40%-80%救助。

5、医疗救助标准按救助对象个人自付费用的40%-80%确定,个人年度救助总额不超过30000元。

(二)门诊救助。对医疗救助对象的门诊治疗费用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救助。对城乡低保一类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孤残对象每年给予500-1000元门诊费用救助。

(三)参保参合救助。资助城乡低保一、二类人员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四)其他特殊救助。对有其他特殊困难需要医疗救助的,经县民政部门认定后给予救助。

五、死亡抚恤:是指现役军人因战或因公死亡以后,被批准为

烈士、确认为因公牺牲或病故的,其遗属可享受抚恤优待。其标准如下表: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定期抚恤金标准表

(从2011年10月1日起执行)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

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表

(从2011年10月1日起执行)

单位:元/年

单位:元/年

六、伤残抚恤:是指现役军人残疾被认定为因战致残、因公致残或因病致残的,可享受的一种抚恤待遇。其标准按残疾等级由重到轻可分为一到十级。定补标准分别为:

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表

(从2011年10月1日起执行) 单位:元/年

【民政局重大问题qing】 【民政局重大问题qing】

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在乡复员军人是指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在服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疗证明从部队退役的人员;参战参试人员是指在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并参加作战或核试验的退伍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标准从2011年10开始,提高到每人每月415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人员生活补助标准从2011年10月开始,提高到每人每月250元。

八、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是指义务兵服役期间,对其家属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的一种补助,目前义务兵服役期限一般为2年。 2011年入伍的义务兵年补助标准为每个义务兵每年为3253元。

九、高龄老人生活补助:是指年龄在9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所享受的一种生活保健补助。90-94岁的老人每人每年500元;95-99岁的老人每人每年700元;100周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年1200元。

十、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是指对六十年代由原单位下放到农村支援农业生产的职工的一种生活困难补助。按照省委办发(2008)127号规定,从2008年7月1日起,原享受本人原工资标准70%生活补助的,提高为230元/月;原享受本人原工资标准60%生活补助的,提高为210元月;享受本人原工资标准40%的,提高为180元/月;原享受每人每月10-20元的,提高为160元或170元/月。

民政局重大问题qing(三):2016民政局科长述职报告

民政局科长述职报告

过去的一年,我们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三个服务”的要求,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凝心聚力,扎实工作,经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社区建设、城乡低保、救灾救济、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社会事务、残疾人事业、老龄工作等民生关注的各项工作都取得显著的成绩,全面和超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目标任务,切实履行了党和政府赋予民政工作的神圣使命。

下面,我受局长室的委托,就年度工作情况向考核组的领导和全局同志作一汇报。

一、全力以赴,阶段性重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非典防治工作作用突出

围绕“一手抓防非、一手抓稳定”,切实做到了非典防治和推进民政工作两不误。我们在严密做好本系统预防控制的同时,加强了对社区防非救助工作的指导,筑起牢固防线,社区在防非过程中探索出来的“两份告知书、四方约束力”工作法,得到了省、市领导的高度赞扬,以出色的成绩经受住非典的严峻考验,得到了全社会和居民群众更广泛的认同。在预防“非典”期间,我们还按照抗灾救灾程序,加大了对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力度,广泛开展了社会捐赠捐助,把在“非典”期间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予以救助,较好地履行了民政职能。

(二)抗洪救灾工作扎实有效

今年入夏以来,我区遭受大面积洪涝灾害,受淹面积大,房屋受损倒塌多,抗洪救灾又成为今年我区民政工作的一项突击性内容。灾情发生后,我局及时启动防汛救灾应急方案,快速反应,沉着应对。建立了24小时汛期救灾值班制度,灾情核查日报制度,认真做好灾情核查和上报工作。灾情发生当天,局长室即组织几个调查组分赴各乡镇、街道、社区、村组,深入受灾群众家中调查了解灾情。灾情稳定后,又全面展开灾后救助工作,一方面积极向上级民政部门上报我区受灾情况,申请专项救灾经费,另一方面积极筹措资金,组织开展抗洪救灾社会募捐活动,累计投入各类救灾资金36万元,用于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生活和灾后建房工作。全区完成首批救灾建房52户,确保了受灾群众在入冬前安全入住,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三)创建省级社区建设示范区活动深入开展

今年,通过创建省级社区建设示范区活动,全区社区建设工作得到了整体推进和提升。在创建工作中,我们以抓社区硬件设施改造为突破口,提升社区形象,列入今年改造计划的17个社区,在我局积极指导和协调下,各街道、社区通过财政支持、社会赞助、社区自筹、内部调剂等途径筹集资金350万元,用于社区硬件设施的改造,目前已全部完成。全区已累计有31个社区居委会办公活动用房超过160m2,达到省级社区建设示范社区标准,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下达的70%的任务。与硬件设施相配套,社区软件台帐资料也按统一标准进行整理完善,获得省社区建设示范区检查验收组的充分肯定。社区服务进一步拓展,今年元月,成立了区社区服务中心,开通了社区服务求助热线,接受求助2800人次,通过求助热线这一信息平台,实现了社区服务项目区、街、社区三级纵向和社会单位横向联网,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社区志愿者服务蓬勃开展,登记注册人数已达1000多人,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壮大。区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被授予“省十大先进志愿者服务集体”称号,最近又被评为全国社区志愿者先进单位。社区社会化服务平台作用逐步显现,社会服务、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工作在社区得到有效开展。我区的社区残疾人工作受到了省、市有关部门的肯定,并顺利通过了省“社区残疾人工作示范区”的验收。通过努力,我区被评为省级社区建设示范区,东关、汶河街道和八大家社区被评为省级示范街道和社区。荷花池社区居委会主任伏正予同志荣获了“全国优秀社区工作者”称号,我本人也荣获“省社区建设先进个人”称号。

(四)草危房改造工程全面完成

农村草危房改造是今年省、市政府交办的为农村农民所办的八件实事之一,也是一项全社会关注的民生工程,任务紧迫,责任重大。局领导一班人对这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班子,制定工作计划,逐层分解,落实到户,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严把“三关”,一是把好核查建档关。对全区草危房贫困户调查摸底,反复核查,对列入改造计划的45户实行一户一档,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把好资金落实关。对市、区二级政府拨出的每户4000元专款,我们积极争取筹集到位并及时下拨。组织全区机关部门和45户草危房贫困户结对帮扶,加强了建房过程中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三是把好督查验收关。对改造过程中建房质量、建房进度进行跟踪督查,局领导班子和分管科室负责人经常深入到户,现场研究解决建房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和矛盾,对建成房屋按照省政府文件精神进行逐户逐项检查验收。我区的草危房改造工程于10月份在全市率先全面完成,赢得了群众的赞誉。

(五)招商引资任务圆满完成

招商引资工作是今年面临的一个新课题,也是全区工作的重点,全局上下在加速广陵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基础上形成共识,既为全区经济发展作贡献,又积极探索民政福利经济发展的新途径。在招商引资上,举全局之力,贯穿于全年工作的始终。制定全年招商引资计划,逐层分解,落实到人;加强与乡镇和街道的合作,充分利用其资源包装老年公寓和公益性公墓项目,积极引进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了领导班子挂钩承包。经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今年招商引资工作实现了合同利用外资50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21万美元,引进民资1378.75万元,均超额完成区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指标任务,并为明年招商引资工作积累了经验,积蓄了后劲。

二、尽责思为,整体民政工作得到有力推进

我们按照年初的部署,狠抓政府重点工作和我局向社会公布的16项重点项目的落实,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民政工作整体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

(一)以城乡低保为核心,社会救助能力有效加强

城市低保扎实开展。认真落实“按实际收入计算家庭收入”的政策,全面核查全区城镇困难群众生活状况,把符合条件的贫困居民特别是下岗、失业职工及时纳入了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有力地配合了市、区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工作;落实了与低保相配套的大病救助、子女入学、廉租(住)房、有线电视减免等配套政策,进一步发挥社会综合救助作用;加强了基层低保队伍建设,引入微机化管理,低保工作的重心逐步由应保尽保的基础工作转向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的动态管理轨道。全区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共1875户3940人,人均补差77元/月,最低生活保障兜底网的作用日益加强,确保了社会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起到了社会稳定剂的作用。

农村低保力度加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是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大事,也是今年市政府提出的农村八件实事之一,按照这一要求,我们及时提出了调整农村低保资金筹集分担比例,并确保资金按时到位,目前全区已纳入农村低保共246人,人均保障标准1200元/年。我们还组织对全区农村贫困家庭进行了摸底排查,为明年农村低保的扩面和应保尽保打下基础。

(二)以“安心工程”实施为契机,优抚安置改革稳步推进

在全区全面实施了以“三项关爱制度”、“四化保障要求”、“五项安慰措施”为核心的重点优抚对象“安心工程”,加大改革力度,努力为广大优抚对象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各项优抚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在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上有了新突破,建立了重点优抚对象健康档案,实行了“三优、四免、八减半”等优惠政策,通过四个一点(医院减免、单位挂包、乡镇补助、村组补贴)相结合,在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投资设置了“优抚门诊”,为全区符合条件的106名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办理了医院医疗保险手续,人均投保200元,共计投入21200元,使重点优抚对象治病有了初步保障。

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步伐进一步加快。积极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全面推行了安置就业、培训扶持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办法,今年全区接受退伍士兵169人,需安置退役士兵118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双向选择、分档安置”的原则,目前已安置45人、自谋职业70人。退役士兵家属优待金、待安置期间生活费以及自谋职业经济补偿金已筹集发放到位,较好地完成今年安置任务。

(三)以依法行政为目标,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全面提升

民间组织管理有序发展。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工作方针,在民间组织管理发展上,举管理之旗,扬服务之帆,依法行政,热情服务,强化监督,积极培育和鼓励发展社区公益性、服务性中介组织,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在社会经济中的重要作用,今年新办社团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2个,民间组织管理发展迅速。

殡葬管理继续加强。以优化城市招商引资环境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平坟还田力度,依法治理乱埋乱葬,积极协助产业园协调湾头、汤汪的村组、村民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迁坟,深入基层,调解矛盾,确保了产业园招商引资的需要,我局积极扶持兴办的汤汪乡公益性公墓在平坟还田工作和产业园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婚姻登记不断创优。全面贯彻落实10月1日实行的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发挥集中登记早、管理规范的优势,以深化行风建设为抓手,严格把关,高效服务,今年全区婚姻登记率和登记合格率均达100%,未发生一例违法登记和违纪违规现象,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已连续多年保持“文明单位”称号。

(四)以实施“星光计划”项目为切入点,老龄工作扎实推进

老龄工作是民政工作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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