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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打母亲法律责任

时间:2018-09-03   来源:经典语录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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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打母亲法律责任 第一篇_因“你儿子打我儿子” 单亲妈妈为子与同居男悔婚

中新网9月28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刘姓妇人离婚后,带着2岁儿子过活,谢姓男子赠送500多万(新台币,下同)的房子追求,2人同居试婚时,刘女士的儿子被谢姓男子的儿子欺负,两人感情生变。谢姓男子认为刘女士悔婚,要讨还房子,法官认定赠与房子不是以结婚为条件,判不必还。 谢姓男子认为当初赠房是以结婚为前题,既然没结婚,房子应该归还。刘女士说,是谢姓男子想讨她欢心而赠与,没说“要结婚才赠与”,且放弃婚姻是因为双方子女无法相处。 法官审理后,认定谢姓男子赠房时,并未约定以结婚为条件,判谢姓男子败诉,刘女士可以保有房子。 桃园地院调查,刘姓妇人离婚后,独自养活儿子,2年多前,谢姓男子刚离婚,对她展开追求,不断送礼献殷勤,为讨芳心,买了一户500多万的房子相赠,还指双方儿子年龄相差不大,应该会合得来,希望刘女士搬来和他同住。 刘女士被他的真诚打动,带着儿子到谢家同居,但谢姓男子的5岁儿子获悉爸爸要找新妈妈后,开始欺负刘女士的儿子, 2岁儿子身上经常青一块紫一块,并向妈妈告状“哥哥欺负我”,还出现恐惧、不敢和陌生人接触、不愿出房门半夜惊醒等症状。 刘女士把儿子被恶整的事告诉谢姓男子,要对方“管管儿子”,谢姓男子不理不睬,还袒护儿子“小孩子懂什么、别太在意,以后就会和好”,刘女士儿子还是常被欺负,经常哭哭啼啼。 刘女士与谢姓男子同住3个月后,认为“环境不健康”,宁可放弃婚姻也要守护儿子,不希望儿子在被欺负的阴影中成长,决定悔婚搬离谢家。

儿子打母亲法律责任 第二篇_智慧母亲处理自己孩子与别的孩子打架的故事

智慧母亲处理自己孩子与别的孩子打架的故事

一位孩子妈妈讲起了她与儿子间的一件事:

有一次她接到老师的电话,说她读小学六年级的儿子把人打了,她一到学校,发现自己的儿子根本就没占什么便宜。脸上被对方抓了好几道口子,最深的一道口子还在流血。 此时母亲一阵心痛,一把拉着儿子说:“儿子,妈妈看到你这个样子很心疼,现在还痛吗?”儿子本以为母亲要来骂自己,想不到妈妈会这样说,本来倔强的儿子此时点点头,流下了两行眼泪。

“儿子,你现在的感觉是怎样的?”“我很愤怒,他这么不讲道理!”“哦,还有呢?”母亲继续问:“还有委屈,我很不服!”“好的,妈妈知道了。”

接着,母亲抱着孩子,什么话也不说,大约二十多分钟过去了,孩子的心跳和呼吸都渐渐平缓下来,此时的儿子已经平静了。而且也被妈妈的爱滋养着,他内在的力量足够了。 “儿子,你平时处理事情都非常好,今天到底发生了什么?”“是他先惹我的,开始我不理他,可是他一次又一次的来惹我,我被惹火了,就打了他,接着我们就打架了。后来老师来了,老师批评了我。”“是这样,现在你想怎么办呢?”“不知道!”“你想做哪些事?”“我想让老师知道,是他先惹我的。”“还有吗?”“我想跟他沟通一下,第二次我不想玩的时候不要惹我。”“非常好,儿子你准备怎样做?什么时候去做?”“我现在就可以去和老师讲。”“和你打过架的同学,你准备什么时候去讲?”“要不我让老师把他找来,在老师面前说清楚?”“对,我的儿子真不错,我支持你。”

在处理好学校的事情后,母亲又带儿子去医院进行处理,从医院出来后,儿子对母亲说:“妈妈,我想过了,第二次再发生这样的事情,我决不会这么傻了,我想过好几种方案,我刚才所处理的方法,其实是很差的。”

这位母亲太有智慧了,她的处理有如下的好处:

1、以事件为背景,用共情式的理解,对孩子进行同理,使孩子感受到了母亲对自己的理解与接纳;

2、在处理事件过程中有技巧的给予孩子充分的爱,而且孩子感受到了这些爱;

3、在抚平孩子的情绪后,再去了解事实的真相;

4、不纠缠于事件,而是启发孩子去思考自己的需求;

5、协助孩子提出解决方案,并给予情感上的支持;

儿子打母亲法律责任 第三篇_民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民法总论案例分析习题

1.[案情介绍] 李某因意外事故失踪后被法院宣告死亡。因李某是昔日上海的大财主,时值文革期间,其妻张某为表明与丈夫划清界线,便将李某留在家中的所有财物上交国家。12年后,李某从海外归来,要求撤销原死亡宣告并由政府归还已被妻子处分(上交)的财产。

[问题] (1)人民法院在李某申请下是否会撤销原死亡宣告,为什么?(5分)

(2)人民法院是否会判决政府返还李某的财产,请阐述理由?(5分)

2.[案情介绍] 甲男居住在乙女的隔壁,甲时常聚集三朋四友在家打麻将及其他娱乐,声音极大常至深夜2.3点。乙女休息不好工作业绩下滑问题被所在的外企辞退。辞退当日乙女登门请求甲以后夜里小声点,以免影响邻居休息。由于双方语气都欠佳发生争执,甲拉住乙的衣服说:“我是赌徒,你就是妓女。”在双方挣扯间乙衣服被撕破,上身部分裸露。

[问题]分析本案中有哪些民事关系,并分析其构成要素。(10分)

3.[案情介绍]某木制品进出口公司因业务需要向外订购某种稀有木材,因市场信息不对称一直没有得到满意的回应。面对交货期一天天逼近,公司上下非常焦急。此时,本地另一木材公司上门提出愿出高于市场平均价3倍的价格出售相当数量的木材。进出口公司无奈之下只好同其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进出口公司依约支付了3倍价款,木材公司也保质保量交付货物。但一年半之后,因进出口公司领导更换,新的经理提出这一合同是无效合同,遂起争端。 (本题共10分)

[问题]1、经理提出这一合同无效是否正确?为什么?(2分)

2、木制品进出口公司能否请求撤销该合同?为什么?(2分)

3、如果木制品进出口公司要求变更该合同的内容,司法机关能否变更?为什么?(2分)

4、如果本案中稀有木材属国家保护物种,严禁采伐,本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分)

5、如果发生第4问的情况,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2分)

4.[案情介绍]李某受单位委派到某国考察,王某听说后委托李某代买一种该国产的名贵药材。李某考察归来后将所买的价值1500元的药送至王某家中。但王某的儿子告诉李某,其父已于不久前去世,这药本来就是给他治病的,现在父亲已去世,药也就不要了,请李某自己处理。李某非常生气,认为不管王某是否活着,这药王家都应该收下。

[问题]1.李某的行为的法律后果到底应由谁来承担?(5分)

2.药是否应由王家出钱买下?为什么?(5分)

分析:1.李某购买名贵药材是受王某的委托才进行的,其行为应属民事代理。《民法通则》

第63条第2款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本案中李某购买药材的行为后果应由王某承担。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2条的规定,当被代理人死亡后,代理人由于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仍然有效。

也就是说,代理人因实施代理行为所取得的后果应由被代理人的继承人受领,由此所产生的债务作为被代理人的债务,以被代理人的遗产或者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来承担。本案中,王家理当出钱买下此药。

5.案情介绍]1987年12月,胡某所在单位决定派他到加拿大学习两年,因办理出国手续一时钱不够用,遂向朋友张某借款3万元,并立字据约定胡某在出国前将钱还清。但胡某直到

1988年7月27日出国,都一直没有还钱。此前张某虽然经常来看望胡某,但也对钱的事只字未提。胡某在国外两年与张某也有过联系,但都没有说钱的事。1990年8月,胡某回国。1990年10月张某因买房急需用钱,找到胡某,胡某当即表示,全部钱款月底还清,并在原来的字据上对此作了注明。11月5日,当张某再次来找胡某要钱时,胡某却称,他的一个律师朋友说他们之间的债务已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可以不用还了。张某气愤至极,第二天就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胡某偿还3万元的本金和利息。

[问题]1.胡某对王某债务的诉讼时效实际上是否已经届满? (3分)

2.胡某在1990年10月在字据上对月底还钱作注明的行为有何种效力? (4分)

3.张某能否通过诉讼要回胡某所欠的钱,为什么?(3分【儿子打母亲法律责任,】

分析:1.《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该规定,民事权利一般在两年后法院不再予以保护,权利人将丧失胜诉权。本案中,胡某于1987年12月向张某借的钱,直到1990年10月张某才第一次向胡某要钱,其间已过了近三年,胡某债务的诉讼时效实际上早已届满。因此,当时胡某如果表示不愿偿还此款,张某将无法通过诉讼索回他的钱款。

2.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1条的规定,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反悔的,不予支持。此处义务人履行义务不仅仅指义务人实际履行义务,也包括义务人对履行义务重新作出承诺。本案中,胡某1990年10月在字据上的注明即是一种重新承诺,不得反悔。

3.张某要求法院判决胡某还款的请求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但不是因为时效没有届满,而是因胡某已重新作出承诺。

6.[案情介绍] 年仅15岁的宋姣是某中学高一年级的发明兴趣小组的组长,他个人运用所学的物理知识搞成了一项发明,各种荣誉也接踵而至,其发明专利权和荣誉权的归属问题人们争执不休。

[问题] 这些发明专利权和荣誉权由谁享有,为什么?(10分)

7.[案情介绍] 2004年3月8日,原告杨某将一辆林肯牌小轿车停放在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8号院内,持有停车证。3月17日在车身上发现有划痕,3月23日被告马某(10岁)在划车时被当场抓住,马某承认划车的事实,同时指出其他划痕是由其同学付某所为。由于马某和付某都是未成年人,原告杨某要求马某和付某的父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问题]本案应由谁承担责任?为什么?(10分)

8.[案情]郑老汉在老伴亡故后与独生子共同相依为命,近日,因儿子感染疾病,急需治疗费用,苦于爷俩都下岗了,十分着急。邻居王某早就想购买郑老汉家祖传的一幅郑板桥字画,一直因郑老汉不想出卖而不得。这次,王某认为机会来了,遂找到郑老汉,提出以5万元的价格购买该幅实际价值20万元的字画,郑老汉因仓促之间还无法找到买主,不得已答应了这桩买卖。双方交货付款完毕。后郑老汉的儿子终因不治身亡,郑老汉十分痛心,心灰意冷,明确表示不再追究王某的责任。逾半月,郑老汉终因过度思念儿子也亡故了。其弟郑老二继承了郑老汉的遗产,得知郑老汉与王某的买卖后,要求王某补足价款或者返还字画,王某不允,郑老二遂诉至法院。

[问题] 1.郑老汉与王某之间的字画买卖行为效力如何?为什么?(5分)

2.郑老二是否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该买卖行为?为什么?(5分)

【解析】本题涉及意思表示的瑕疵与合同效力问题。本案中,王某乘郑老汉处于急迫状态下,

以1/4的价格购买字画,给郑老汉造成较大损失,构成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对于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依民法通则的规定,为无效民事行为,但依合同法第54条规定,只要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因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本案中,王某与郑老汉所订立的合同不存在损害国家利益问题,因存在乘人之危的情由,故该合同为可撤销的合同。

9.[案情]某书画装裱店与著名书法家赵某签订了一份委托书法作品创作合同。双方约定,赵某交付装裱店20副对联作品,装裱店支付赵某5000元报酬。赵某因不慎跌倒致使右臂受伤,不能创作,于是他委托他儿子代为书写了全部对联,以此交付装旅店,装裱店支付了全部报酬。但是不久装裱店感到作品风格与赵某不同,遂请专家鉴定,结果发现属他人作品。

[问题] 1.赵某能否委托他的儿子代理其创作? (5分)

2.赵某儿子的行为是否属于无权代理?(5分)

分析:1.《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亲自代理”

本案中合同既约定由赵某创作全部对联,同时书法创作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是不得代理的行为,赵某无权委托他人代为履行。

2.赵某儿子的行为不属于无权代理。【儿子打母亲法律责任,】

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的民事行为,它包括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无权代理经被代理人追认可以产生代理效果。

但是不得代理的法律行为是不能由他人代理的行为,即使有合法的委托也不行。这些行为主要是具有人身属性的行为、违法行为或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不得代理的行为。

10.[案情]南某某是某中学学生,15岁。一天,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南某某看到商场正在进行有奖销售,每消费20元可领取奖券一张,最高奖金颇为5000元,便买了一瓶价值为20元的洗发水,领到一张奖券。几天后,抽奖结果公布,南某某所持奖券中了最高奖,南某某非常高兴,将中奖的消息告诉了母亲萧某,母子二人马上去商场兑了奖,萧某把这5000元钱放到家里的箱子中。第二天,南某某与萧某发生争执,南某某一气之下,便偷偷将柜子中的5000元钱拿出,到商场中购物消气,其见到商场中正在促销钻戒,便花了4800元买了一只钻戒。几天后,萧某要购买股票,想用箱中的钱,却发现箱中的钱已不见,于是质问南某某,南某某在质问之下说出真相。但南某某认为钱是自己中奖所得,自己有权决定想买什么就买什么。萧某则认为南某某还小,钱应当由自己和南某某的父亲支配。于是马上拉着南某某到商场,说南某某购买钻戒未征得父母同意,要求退货。售货员说钻戒售出无法退货。【儿子打母亲法律责任,】

[问题] 1.南莱某购买洗发水的行为的法律效力如何?奖金究竟属谁所有?为什么?(3分)

2.南某某购买钻戒的行为的法律效力如何?萧某能否要求退货?为什么?(3

3.萧某是否有权持此笔钱用于购买股票?请说明理由。(2分)

4.假设南某某没有告诉萧某,直接到商场领奖,商场能否以南某某是未成年拒绝兑奖?为什么?(2分)

分析:1.南某某购买洗发水的行为属于与其年龄、智力及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行为,故有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单独获得奖励,因此奖金应归南某某所有。理由是: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故南某某是限制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下列两类民事行为有效:

一是与其年龄、智力或精神健康状况相适用的民事行为;二是接受奖励、赠与、获得报酬等

【儿子打母亲法律责任,】

纯获益的民事行为

【儿子打母亲法律责任,】

2.南某某购买钻戒的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行为。萧某有权要求遇掉钻戒。理由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而该合同在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如果父母拒绝追认,则合同归于无效。南某某用4800元购买钻戒,属于标的数额较大的民事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须征得其父母的同意或者追认。既然其母亲萧某拒绝追认该合同,则合同归于无效。既然合同归于无效,则其母亲萧某有权要求退掉钻戒。

3.萧某无权将此笔钱用于购买股票。理由是: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萧某购买股票井非为被监护人的利益,故其无权将此笔钱用于购买股票。

4.商场不能以南某某是未成年人为由拒绝兑奖。根据《民通意见》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在本案例中,南某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洗发水获得奖券中奖的行为,是一种纯获利益的行为,根据法律的规定,他人不得主张无效。因此,商场不能以南某某是未成年人为由拒绝兑奖。

儿子打母亲法律责任 第四篇_儿子眼中的妈妈阅读答案

篇一:儿子眼中的妈妈阅读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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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眼中的妈妈

2007年母亲节,8岁的儿子用自己的零花钱亲自给给妈妈买了一件连衣裙。妈妈深受感动,轻轻地拥抱着儿子: 洋洋,你为什么要给妈妈买衣服啊?

今天是母亲节,我要送你一件礼物! 儿子自豪地说。

这条裙子多少钱? 妈妈又问。

营业员说198元,见我没有跟大人一起来,又听说这是母亲节送给妈妈的礼物,便要了我158元。这不,还有发票呢! 儿子从兜里掏出一张发票交给妈妈,又说: 妈妈,你快试试这裙子吧。

妈妈在儿子的催促声中试起了裙子。

由于妈妈个子不高,裙子明显大了。

妈妈肤色不白,裙子是深色。一下子把人衬得更黑了

爸爸和妈妈对裙子尽管有一百个不满意。但是当着儿子的面又不能表露出不满的情绪,以免伤害到孩子幼小的心灵。这毕竟是儿子对母爱真挚的回报啊!

爸爸和妈妈直夸儿子: 好孩子,真懂事!

下午,爸爸和妈妈根据发票提供的地址,找到了那家服装店要求退货。当出示发票说明情况后,服装店老板边办理退货边讲起他们儿子买裙子的经过。

那天,他们的儿子一个人来到服装店,要给妈妈买裙子。

老板问: 你妈妈有多高?

儿子说: 妈妈不高不矮。

老板又问: 你妈妈有多胖?

儿子说: 妈妈不胖不瘦。

老板问: 你妈妈是说明肤色?

儿子说: 妈妈不黑。

老板又问: 裙子要哪个价位的?

儿子说: 要最贵的! 说着从书包里掏出一堆零用钱。老板和他数了数共213元。于是就向他推荐了这条198元的裙子。

老板说: 我的服装店自开业到现在已经5年多了,他是我遇到的第一个给母亲买礼物的孩子,我被他感动了,于是就按进价卖给他一条,又怕他的家长不放心,我还给他开了一张发票

妈妈打断了服装店老板的话,说: 裙子我们不退了,谢谢你!

她紧抱着儿子给她买的不合体的裙子,红着眼睛走出了服装店,决定把它当做儿子的一颗爱心永远珍藏起来!

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不黑、最贵的!这就是孩子心中的母亲!

这篇短文主要采用了什么描写来展开故事的。

说说下面的句子使用的描写手法及其作用。 由于妈妈个子不高,裙子明显大了。妈妈肤色不白,裙子是深色。一下子把人衬得更黑了

她紧抱着儿子给她买的不合体的裙子,红着眼圈走出了服装店

3.下面的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

a.这篇短文主要写了儿子给妈妈买了一件不合体的衣服,告诉我们小孩子不要乱花钱给大人买东西。

b.这篇短文主要写了一位服装店的老板优惠卖给儿子一件衣服,告诉人们做生意也要讲良心。 c.这篇短文主要写母亲节时,儿子给妈妈买了一条不合体的裙子,赞美了儿子对母亲真挚的爱,告诉我们:儿子眼中的妈妈是最美的!

4.妈妈抱着儿子给她买的不合体的裙子,内心一定很激动,你能用几句话描绘妈妈的内心活动吗?

篇二:儿子眼中的妈妈阅读答案

篇三:儿子眼中的妈妈阅读答案

儿子眼中的妈妈

母亲节,8岁的儿子用自己的零花钱亲自给妈妈买了一条连衣裙。妈妈深受感动,轻轻地拥抱着儿子问:“洋洋,你为什么给妈妈买衣服啊?”“今天是母亲节,这是我送你的礼物!”儿子自豪地说。

“这套裙子多少钱?”妈妈又问。

“售货员阿姨说198元,见我没有跟大人一起来,又听说这是母亲节送给妈妈的礼物,便要了我1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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