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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 133 号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经2010年11月2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以下简称监督抽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监督抽查是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为监督产品质量,依法组织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产品进行有计划的随机抽样、检验,并对抽查结果公布和处理的活动。
第三条 监督抽查分为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国家监督抽查和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地方监督抽查。
第四条 监督抽查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原则。
第五条 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规划、管理全国监督抽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监督抽查工作;汇总、分析并通报全国监督抽查信息。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统一管理、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方监督抽查工作;负责汇总、分析并通报本行政区域监督抽查信息;负责本行政区域国家和地方监督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的处理及其他相关工作;按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报送监督抽查信息。
第六条 监督抽查的产品主要是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
第七条 监督抽查不得向被抽查企业收取检验费用。国家监督抽查和地方监督抽查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解决。
第八条 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抽查,企业予以应当配合、协助,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拒绝监督抽查工作。
第九条 凡经上级部门监督抽查产品质量合格的,自抽样之日起6个月内,下级部门对该企业的该种产品不得重复进行监督抽查,依据有关规定为应对突发事件开展的监督抽查除外。
第十条 组织监督抽查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负责发布监督抽查信息。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监督抽查信息。
监督抽查信息发布办法由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组织制定。
第二章 监督抽查的组织
第十一条 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制定年度国家监督抽查计划,并通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年度监督抽查计划,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
第十二条 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有关部门或者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承担监督抽查相关工作。
委托检验机构承担监督抽查相关工作的,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应当与被委托的检验机构签订行政委托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
被委托的检验机构应当保证所承担监督抽查相关工作的科学、公正、准确,如实上报检验结果和检验结论,并对检验工作负责,不得分包检验任务,未经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批准,不得租赁或者借用他人检测设备。
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应当加强对抽样人员和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对监督抽查实施过程及相关机构和人员开展监督检查。对存在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的检验机构,必要时可暂停其3年承担监督抽查任务资格,并按照第四章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三条 国家质检总局依据法律法规、有关标准、国家相关规定等制定并公告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以下简称实施规范),作为实施监督抽查的工作规范。
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可以根据监管工作需要,依据实施规范确定具体抽样检验项目和判定要求。
对尚未制定实施规范的产品,需要组织实施监督抽查时,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应当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应当根据监督抽查计划,制定监督抽查方案,将监督抽查任务下达所指定的部门或者委托的检验机构。监督抽查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适用的实施规范或者制定的实施细则;
(二)抽查产品范围和检验项目;
(三)拟抽查企业名单或者范围。
第三章 监督抽查的实施
第一节 抽 样
第十五条 抽样人员应当是承担监督抽查的部门或者检验机构的工作人员。抽样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规定,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抽样工作。
第十六条 抽样人员不得少于2名。抽样前,应当向被抽查企业出示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开具的监督抽查通知书或者相关文件复印件和有效身份证件,向被抽查企业告知监督抽查性质、抽查产品范围、实施规范或者实施细则等相关信息后,再进行抽样。
抽样人员应当核实被抽查企业的营业执照信息,确定企业持照经营。对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市场准入和相关资质管理的产品,还应当核实被抽查企业的相关法定资质,确认抽查产品在企业法定资质允许范围内后,再进行抽样。【产品质量抽检,】
抽样人员现场发现被抽查企业存在无证无照生产等不需检验即可判定明显违法的行为,应当终止抽查,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抽样人员抽样时,应当公平、公正,不徇私情。
第十七条 监督抽查的样品应当由抽样人员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待销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得由企业抽样。抽取的样品应当是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
监督抽查的样品由被抽查企业无偿提供,抽取样品应当按有关规定的数量抽取,没有具体数量规定的,抽取样品不得超过检验的合理需要。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抽样人员不得抽样:
(一)被抽查企业无监督抽查通知书或者相关文件复印件所列产品的;
(二)有充分证据证明拟抽查的产品是不用于销售的;
(三)产品不涉及强制性标准要求,仅按双方约定的技术要求加工生产,且未执行任何标准的;
(四)有充分证据证明拟抽查的产品为企业用于出口,并且出口合同对产品质量另有规定的;
(五)产品或者标签、包装、说明书标有“试制”、“处理”或者“样品”等字样的;
(六)产品抽样基数不符合抽查方案要求的。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抽查企业可以拒绝接受抽查:
(一)抽样人员少于2人的;
(二)抽样人员无法出具监督抽查通知书、相关文件复印件或者有效身份证件的;
关于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
情况说明及整改情况的报告
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在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于2016年4月6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组织的抽检中,我公司生产销售的烧结普通砖被判定不合格。7月25日我公司收到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不合格的《检验报告》(NO:JQ20160335),报告上显示有些单一指标(单块最小抗压强度值)不符合GB5101—2003《烧结普通砖》标准,未达到产品质量要求。针对这一情况,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技术、质检、生产、销售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针对报告中不合格项目全面排查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强化责任追究,确保今后的产品质量全部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经排查分析,发现我们公司在抽检前所生产的本批次烧结普通砖因生产设备运转有故障未及时处理,另因采购的原材料燃煤所存在的质量问题,造成本批次烧结普通砖出现质量技术问题,加之我公司检验部门未能及时采样分析,生产部门没有及时调整配方,所以造成产品质量出现不稳定,被抽检为不合格产品。
针对查出的原因和存在的问题,一方面我们及时与原料供应商石屏煤矿进行反馈和沟通,提出整改意见,要求稳定产品质量,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另一方面要求质量部门对每一批原料进厂进行跟踪检验分析,增加分析频率,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生产部门调整工艺配方和参数,确保产品质量达标。另外,为了增加生产设备及技术工艺的可靠性,2016年8月,我们利用设备检修机会,对生产工艺进行技术改造,优化生产设备装置,新增两条电子称控制系统,确保各种原料入料准确。
对抽检不合格批次的烧结普通砖,我公司及时进行处理,对同一批次
尚未出厂的产品全部采取按一定比例加在原料中重新生产。同时为了杜绝类似质量事故发生,维护公司质量信誉和形象,公司对在这次质量事故中的责任人,供应、质量部长进行严肃处罚。
经过我公司采取的一系列整改措施,我公司产品质量一直保持稳定。2016年8月3日,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陪同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再次抽检了我公司生产的烧结普通砖;2016年9月17日由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检测中心通知我公司此次复查检测的烧结普通砖合格。
今后公司生产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强化质量责任落实,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确保产品质量全部符合国家标准。
新平瑞隆工贸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2日
附件4-7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报告必备内容
CMA章或CMAF章 CAL章 CNAS章(选择项)
检 验 报 告
№: 检验报告编号
产 品 名 称: 受 检 单 位:
生 产 单 位: 委 托 单 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检 验 类 别: 国家监督抽查
检验机构名称
(检验报告封面背面内容)
注 意 事 项:
1、报告无“检验报告专用章”或检验单位公章无效。
2、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检验报告专用章”或检验单位公章无效。 3、报告无主检、审核、批准人签字无效。 4、报告涂改无效。
地 址: 电话(含区号): 邮 编: 传真(含区号): E-mail:
(检验报告内容第一页 无标识标签检验)
承检机构名称
检 验 报 告
(检验报告内容第一页 有标识标签检验)
检 验 报 告
批 准: 审 核: 主 检:
附件4-7文书说明:
1.此文书用来统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出具的检验报告形式,仅用来统一检验报告的封面、封面背面内容和检验报告第一页内容。
2.此文书仅规定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出具的检验报告的必须具备的内容,各检验机构可在此基础上添加其他内容。
3.检验机构出具监督抽查检验报告时,正常情况下,按1或2填写。若产品标准有推荐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而企业执行自己的企业标准,若抽查项目在企业标准中规定又低于推荐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在使用企业标准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的同时,在“备注”栏中说明,该批产品“**项目”不符合**行业标准或规定。
4.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报告一式四份(生产领域抽查为三份)。一份由检验机构寄送受检企业(特指流通领域抽样,若在生产领域抽样,无此份)。一份由检验机构寄送生产企业。一份分三种情况寄送:①抽样领域为生产企业,直接寄送负责抽查后处理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②抽样领域为流通领域且已确认生产企业的,若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同属一个行政区域管辖,直接寄送负责抽查后处理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若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分属不同行政区域管辖,寄送给生产企业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③抽样领域为流通领域,且无法确认产品生产企业的,寄送给负责抽查后处理的流通企业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第四份检验机构留存。
5.检验报告封面左上角用于检验机构盖有关签章,其中CMA(或CMAF章)、CAL章必须加盖。
6.“检验依据”在列出监督抽查实施规范/方案的同时,必须列出判定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及能表明产品质量信息的企业相关技术文件。
摘 要:抽样检验,是从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少量产品(样本) 进行检验,据以判断该批产品是否合格的统计方法和理论。抽样检验则根据样本中的产品的检验结果来推断整批产品的质量。如果推断结果认为该批产品符合预先规定的合格标准,就予以接收;否则就拒收。
产品质量检验通常可分成全数检验和抽样检验两种方法。
全数检验是对一批产品中的每一件产品逐一进行检验,挑出不合格品后,认为其余全都是合格品。而当质量捡验具有破坏性时,例如电视机的寿命试验、材料产品的强度试验等,全数检验更是不可能的。
抽样检验是从一批交验的产品(总体)中,随机抽取适量的产品样本进行质量检验,然后把检验结果与判定标准进行比较,从而确定该产品是否合格或需再进行抽检后裁决的一种质量检验方法。
一、抽样检查方法的分类
目前,已经形成了很多具有不同特性的抽样检查方案和体系,大致可按下列几个方面进行分类。
1.按产品质量指标特性分类
质量指标可以按其测量特性分为计量指标和计数指标两类。计量指标是指如材料的纯度、加工件的尺寸、钢的化学成分、产品的寿命等定量数据指标。计数指标又可分为计件指标和计点指标两种,前者以不合格品的件数来衡量,后者则指产品中的缺陷数。按质量指标分类,产品质量检验的抽样检查方法也分成计数抽检和计量抽检方法两类。
(1)计数抽检方法 是从批量产品中抽取一定数量的样品(样本),检验该样本中每个样品的质量,确定其合格或不合格,然后统计合格品数,与规定的“合格判定数”比较,决定该批产品是否合格的方法。
(2)计量抽检方法 是从批量产品中抽取一定数量的样品数(样本),检验该样本中每个样品的质量,然后与规定的标准值或技术要求进行比较,以决定该批产品是否合格的方法。
2.按抽样检查的次数分类
按抽样检查次数可分为一次、二次、多次和序贯抽样检查方法。
(1)一次抽检方法 该方法最简单,它只需要抽检一个样本就可以作出一批产品是否合格的判断。
(2)二次抽检方法 先抽第一个样本进行检验,若能据此作出该批产品合格与否的判断、检验则终止。如不能作出判断,就再抽取第二个样本,然后再次检验后作出是否合格的判断。
(3)多次抽检方法 其原理与二次抽检方法一样,每次抽样的样本大小相同,即n1=n2=n3„=n7,但抽检次数多,合格判定数和不合格判定数亦多。iso2859标准提供了7次抽检方案。而我国gb2828、gb2829都实施5次抽检方案。
(4)序贯抽检方法 相当于多次抽检方法的极限,每次仅随机抽取一个单位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后即按判定规则作出合格、不合格或再抽下个单位产品的判断,一旦能作出该批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时,就终止检验。
3.按抽检方法型式分类
抽检方法首先可以分为调整型与非调整型两大类。
二、计数抽样方法
1.计数抽样方法概述
按抽样次数,分为一次、二次和多次计数抽样检查方法。
(1)计数一次抽样检查方法 这是一种最基本和最简单的抽样检查方法,它对总体n中抽取n个样品进行检验,根据n中的不合格品数d和预先规定的允许不合格品数c对比,从而判断该批产品是否合格。下图表示了其基本内容。
(2)计数二次抽样检查方法 这种抽检方法是在一次抽检方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是对交验批抽取两个样本n1,n2(gb2828中规定n1=n2)对应也有二个合格判定数c1和c2,不合格判定数为γ1,γ2,两次样本中的不合格数分别为d1和d2,其抽检和判断过程如下: ①先抽取第一个样本n1,检验后如不合格品数是d1≤c1,判为合格,如d1≥γ1,判为不合格,当c1≤d1≤γ1,则需由第二个样本来判定。
②n2中的不合格品数d2,由d2和d1加在一起与c2的γ2进行比较,如d1+d2≤c2,判为合格,当d1+d2≥γ2判为不合格。如下图所示:
(3)计数多次抽样检查
计数多次抽样检查的程序与计数二次抽检相似,但抽检次数多,合格判定数和不合格判定数亦多,因每次抽取样本大小相同,因此抽检次数多的样本小。我国 gb 2828 和gb 2829 规定是五次抽检方案,而mil-std-105d和iso2859标准原规定的却是七次。但到1987年9月通过了中国提案后,也改为五次。
2.计数抽样检查的程序 产品批不同,抽检方案不同,适用范围不同,其抽检程序也是不同的。根据我国标准gb 2828 、gb 2829和gb 13264的规定。
产品批不同,抽检方案不同,适用范围不同,其抽检程序也是不同的。根据我国标准gb 2828 、gb 2829和gb 13264的规定,它们的计数抽检程序分别如实施后,又经周期检查合格后,才能恢复正常批量生产和逐批检查。
三、计量抽样方法
计量抽样检查适用于有较高要求的质量特征值,而它可用连续尺度度量,并服从于正态分布,或经数据处理后服从正态分布。产品质量也有用不合格品率表述的,如电器元件的温升。绝缘层的漏电,发动机的节油性能,钢材中某一元素的含量等等。
1.计量抽样检查中的基本术语
(1)规格限
规定的用以判产单位产品某计量质量特征是否合格的界限值。
规定的合格计量质量特征最大值为上规格限(u);规定的合格计量质量特征最小值是下规格限(l)。
仅对上或下规格限规定了可接受质量水平的规格限称为单侧规格限;同时对上或下规格限规定了可接受质量水平的规格限是双侧规格限。
对上、下规格限分别规定了可接受质量水平的双例规格限是分立双侧规格限。对上、下规格限规定了一个总的可接收质量水平,又对其中一侧规格限单独规定了一个可接受质量水平的双侧规格限为复合双侧规格限。
(2)s法和σ法
利用样本平均值和样本标准差来判断批接收与否的方法叫s法。
利用样本平均值和过程标准差来判断批接收与否的方法称σ法。
(3)上、下质量统计量
上规格限、样本均值和样本标准差(或过程标准差)的函数是上质量统计量。符号为qu。 式中:x――样本均值;
s――样本标准差;
σ――过程标准差。
下规格限,样本均值和样本标准差(或过程标准差)的函数是下质量统计量。符号为ql
(4)可接收质量水平(aql)
为了进行抽样检查,而对一系列连续提交批规定的,认为可接收的过程平均不合格品率的上限值。符号为aql。
(5)接收常数(k)
由可接收质量水平和样本大小所确定的用于判断批接受与否的常数。它给出了可接收批的上质量统计量和(或)下质量统计量的最小值。符号分别为k、k△、和kc。
(6)最大样本标准差(mssd)和最大过程标准差(mpsbd)
在给定条件下,可接收批的样本标准差的最大值为最大样本标准差。符号为mssd。 在给定条件下,可接收批的过程标准差的最大值是最大过程标准差。符号为mpsd。
2.计量抽样检查的程序
我国已制订了一系列计量抽样检查方法标准,其中有常用的二个标准规定的抽样检查程序。
此外,统计抽样方法也还应用在产品质量认证工作以及市场商品质量监督检验、厂际质量保证体系的考核及可靠性试验中。
随着社会科学技术的进步,质量管理中统计抽样方法的应用必将越来越广泛,成为统计数学运用于社会实践的一个十分重要成果。
产品质量检验与验收
摘 要 对产品质量进行检验并予以验收,其目的在于按标准验证产品的质量特性是否符合要求,以剔除不符合要求的产品,确保交付给用户的产品质量达到标准规定的要求。因此,产品质量检验验收是质量管理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也是产品最终得到用户确认,以接收该批产品的重要环节。
关键词 质量检验;验收;产品
1 检验验收的概念
检验是产品质量把关的手段,也是一种评价产品质量的活动。产品的设计、制造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必须通过检验来验证。检验贯穿于产品整个生产过程,有生产工序就有检验工序,检验虽然具有“滞后性”的把关作用,但同时也具有“超前性”的预防作用。零部件的检验对上道工序固然是滞后的,但对下道工序来说则是超前的。而且,检验为后续产品生产过程的质量监督和质量改进提供了信息,具有积极预防作用。如果把产品从科研-生产-检验验收-交付看成是一环扣一环的链条,那么检验验收就是这根链条中的一环。所以检验验收工作对保证产品质量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常,检验验收可看成是对产品质量进行测量和对测量结果的判定的两个概念,前者指检验,后者指验收,所以,检验验收可分为检验和验收两种过程。
1.1检验的定义
国际标准对检验的定义是:对产品或服务的一种或多种特性进行测量、检查、试验、计量,并将这些特性与规定的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其符合性的活动。也就是说,检验是用一定的方法和手段测定产品的特性,并将测量的结果同该特性的规定要求相比较,纵而判定生产过程的质量状况,判断产品(或检验批)的好坏,防止不良品继续流转或出厂。
为此在GB/T19000-2000标准中对检验的定义是,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的结合测量、试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1.2验收的定义
验收是用户(军用装备指军事代表,零部件指下道工序)依据合同和经过批准的产品图样,规范(技术条件)等,对承制单位检验合格并向用户提供的产品进行的检测、试验,并据其结果进行判断,决定接收或拒收该批产品的过程。
验收包括对零件、部件、成品的检验验收的一个工程。
1.3检验和验收的联系与区别
检测 Testing
编辑/徐航
产品抽样检验的方法及应用
◎ 文/孙昭友
检验质量管理阶段是质量管理 该标准主要用于连续批产品的 生产连续正常 ,连续送检的产品 ,
放宽转移规则使样本数大幅下降 ;
的初级阶段 。在具体实施检验时多 抽样检查 。对生产条件相对稳定 , 同时 ,对于产品质量较为稳定和 数是采用抽样检查的方法来判定和
均匀的可采用二次或多次抽样的
控制产品的质量 。抽样检查的形式 提交检验的产品具备组批条件的 , 方案,可使平均样本量下降 40%~ 大致有三种 ,即统计抽样检查 、百 方可按照 GB/T 2828标准对其实施 70%。 分比抽样和固定样本抽样 。现就上 逐批抽样检查 。 述三种抽样方法的理解和应用谈谈 自己的学习体会 。
(2) 确定合适的样本量 ,即 确定抽样水平
(3) 确定产品合适的合格判 定准则
合格判定准则时产品的质量
一、统计抽样
统计抽样检查按合格判定的内 容分为计数抽样检查和计量抽样检 查,计数抽样检查按提交检查或验 收的产品是否组成 “批”和“批” 的性质来分 ,则可分为逐批抽样 、 周期抽样 、孤立批抽样 、跳批抽 样、连续抽样等等 。
1.逐批检验计数抽样
逐批检验计数的抽样标准 GB/ T 2828-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 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 (AQL)检 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这是一 种计数调整型抽样检查标准 ,长期 来被制造业和有些质量监督检验机 构确定抽样检查方案的依据 。但在 应用这一抽样标准时须注意以下几 点。
(1) 确定产品的质量批是否 是连续批
《认证技术》2011·01
抽样水平决定样本的大小 ,通 限和合格判定数(A Q L值和A c/ 常按照一般水平Ⅱ选取样本量 ;当 Re)。 产品质量稳定 、均匀一致 、波动较
所谓质量限 AQL是指抽样检查
小,单价低使用风险小可规定使用 中,认为可接受的连续提交检查批 一般检查水平Ⅰ;若使用有特殊要 的过程平均上限值 。注意,不是指 求、价格高、质量波动大不均匀 、 希望的质量水平 。GB/T 2828 规定 质量信息少的新品可规定使用一般
了AQL的取值数为 0.010~1000 共
水平Ⅲ。特殊检查水平仅适用于必 26个优先值 (其中以不合格品数计 须使用较小的样本 ,而且能够或必 AQL≤10的16个)。质量限是在标 须允许较大的误判风险的场合 (产 准中查找确定合格判定数 A c和不 品破坏性试验 、试验成本高或使用 要求低的产品 )。
为避免样本量过大给检验实施 带来困难 ,如大批量采购的产品的
合格判定数 R e的依据 。具体确定 产品的AQL值时,实践经验法是常 用方法之一 。
比如: a.按照使用要求规定
抽样检验 ,建议应充分应用标准的 AQL值,可参考表 1所列的经验数
表1 按照使用要求规定AQL值
AQL 适用范围
<.0.1 <0.65 <2.5 ≥4.0
卫星、导弹、 飞机、舰艇
宇宙飞船 重要工业产品 一般军用产品, 一般民用工农业
一般工农业产品 产品
编辑/徐航
Testing 检测
据。
表2 按照不合格类别确定AQL值
2829-2002 标准抽样外 ,还可以按 极限质量 (LQ)检索抽样方案 。
所谓极限质量 ,即按周期检验 标准时,当不合格质量水平 RQL 值
C 2.5
购入检验 A 0.25
B 1.0
原材料进厂检验 成品出厂检验
A B、C 不合格类别 A B、C
AQL 0.65 1.5 2.5 4.0 6.5 1.5 2.5 4.0 6.5
为在抽样检查中对应于较低接受概 率的被认为不容许更劣的批质量水 平 ,用LQ表式。GB/T 15239-1994 的抽样方案也由极限质量水平 LQ、 检查水平和样本大小 n组成。与GB/ T 2829-2002 标准一样 ,采用GB/T 15239-1994 对孤立批进行抽样检查 时,在极限质量水平 LQ一定的情况 下,增加样本 n大小的作用对生产 方有利,却不利于使用方 ,因此, 从保护使用方的利益着想 ,如对进 口商品的检验 ,就不宜使检查批的 批量太大,导致样本数过大 。
4.计数连续抽样和计数跳批抽 样
(1) 连续抽样【产品质量抽检,】
对连续提交的在制品可采用计 数连续抽样的方案 。这一方案具有 动态性和连续性的特点 。大致做法 是:当产品经过检验点时 ,检验员 对产品进行 100% 全检 ,若连续检 验的产品连续合格达到预先规定的 数量时,转入按事先规定的比例抽 检。抽检中若未发现不合格 ,则继 续抽检;若在抽检中发现一个不合 格,则立即转入全检 ;在全检中连 续合格品数未达到预先规定的数量 就发现一个不合格品时 ,也继续进 行全检。当全检期过长 ,产品质量
b. 按照不合格类别规定 AQL值,可参考表 2所列的经验数据 。 c.按照产品电气 、力学性能和外观质量确定 AQL 值,可参考表 3
表3 按照产品电气性能、力学性能和外观要求确定AQL值
AQL 0.4~0.65 0.65~2.5 2.5~6.5
所列的经验数据 。
需引起注意的是 ,关于AQL值
续批的条件 ,比如质量监管部门 对企业产品质量的定期或不定期抽
的选取必须是标准 GB/T 2828 中列 查、进口商品的检验 、市场直接采 出的26个AQL 系列优先值 ,如果所 购产品的验证等 ,严格地说 ,对上 规定的AQL 值不在系列中 ,则标准 述情况也就不能再依据 GB/T2828 中各表均不适用 。
标准的规定确定检查的方案 ,而应
(4) 要遵循转移规则及时调 按照GB/2829-2002周期检查的要求 整抽样水平的宽严度
按GB/T2828 确定的抽样方案是
制定抽样计划。【产品质量抽检,】
周期检查是用不合格质量水平 平(RQL )是在抽样检查中认为不
调整型的方案 ,必须视产品检验结 作为质量指标 。所谓不合格质量水 果显示的质量状况适时地进行加严 供足够的保护或减少生产方的检
或放宽的转移调整 ,以给使用方提 可接受的批质量下限值 ,它也是用
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品数或每百单
验工作量 ,减低检验成本 。 具体 位产品不合格数表示 。该标准用于 的转移规则详见 GB/T 2828-2003 第 周期检查不需考虑产品批量的大 9.3.3条,本文不再赘述 。
小,它是控制最差质量的产品批不
(5)避免检查水平与质量限 能蒙混过关 。 (AQL)的矛盾
按照 GB/T2829-2002 标准选定
使用特殊水平检查时 ,必须注 抽样方案 ,其主要工作是确定不合 意避免检查水平与质量限 (AQL ) 格质量水平 (RQL )、判别水平和 之间的矛盾 。如s-1 水平中 ,最大 判定数组 。 样本为 n=8,若规定 AQL=0.1 则正常 一次抽样方案的最小样本为 125 ,
3.孤立批的检查
GB/T 2829-2002 周期检验计数
问题多时 ,则停止接收 。
(2) 跳批抽样
跳批抽样指在逐批验收中 ,当 连续验收合格的批数达到规定的数
(下转第59页)
《认证技术》2011·01
所以对AQL=0.1 以下的不能使用 s-1 抽样检查 ,本质上是一种孤立批 检查水平 ,以此类推 。
2.周期检验计数抽样
如果检验的产品不存在组成连
的抽样方案 ,适用于如生产不连 续、产品的批量较少 、甚至就生 产一批产品的抽检 。除按照 GB/T
编辑/孔令欣
Standard
标准
座的的保护接地导线的漏电流不 应超过 0.5mA ,而原版对于这种情 况只提出了 “必须测量在正常状 态下保护接地的部件的外壳漏电 流”, 未提出具体限值要求 ,亦 未明确具体测量部位 。
6.第56章中56.3.201连接的要 求,新版和原版主要不同是 :原 版仅对患者电路导线的连接插头 提出要求 ,即必须设计得不能与 同一系统上的其他插座连接 ;新 版则是对包括患者电路导线的连 接插头在内的所有电气 、液压 、 气动和气体的连接端及连接器沿
用了 GB9706.1 中56.3a )该部分的 要求,对于患者电路导线的连接插 头的防误插要求仅限于系统中可能 位于患者环境内的其他插座 ,而不 是原版的同一系统 ,新版此章的标 准要求比原版的更为科学 、全面、 合理。
7.第58章中 58.201 系统保护 接地,新版除了原版中已有的要求 外,新增了附加保护接地导线要 求:任何附加保护接地导线应与系 统中非移动部件永久连接并只用工 具才能拆卸 。
8.第59章中 59.201 线路的防
护,新版删除了连接系统中不同设 备的导线对短路和过载影响的防护 要求,仅保留了原版中的对机械损 伤的防护要求 ,此项改变尤为科 学,对原版的关于短路和过载影响 的防护要求一直很困惑 ,不知如何 确认,现在的机械防护要求是比较 合理的要求 。
总之,GB9706.15 -2008 版较 之GB9706.15 -1999版既对许多条 款进行了概念明确和解析 ,又与时 俱进地增添了新的涵义内容 ,使得 该标准的各个条款更易于理解和执 行。
(上接第57页)
目,且合格批的检验结果符合规定 确较适当的合格判定数 (比如采用 数,建议参照计数抽样标准如 GB/ 的准则时 ,开始按一定频率随机跳 双百分比方法 ),百分比抽样法还 T 2828相对应的质量限 (AQL值) 批检查,未选中的批可不经检验予
是能在一定程度上达到抽样检验的
验证之 。比如上例样本数 (n)为
以接收。在跳批程序中需要逐批检 目的的。尤其是对一些暂时难以准 5,合格判定数 (A c)为1或2对应的 查和跳批检查交替进行 ,按一定规 确掌握运用统计抽样方法 (如GB/ 质量限(AQL)值为10和15,再对 则转换。
T 2828等规定的计数抽样法 )的企 照产品的实际质量过程平均就会很 业,还是有其存在的必要 。
容易发现过宽了 。
采用这种方法时 ,为合理规避 风险,建议发现不合格时也可采取 二次加倍抽样的方法最终判断之 。
尽管上述两种抽样方法缺乏数 理统计的科学性基础 ,但是笔者认 为抽样方法无所谓绝对的正确和错
二、百分比抽样
百分比抽样不是建立在数理统 计基础上的 ,存在某些固有的弊
三、 固定样本抽样
所谓的固定样本抽样是指不管
端,最主要的是对批量大的批严 , 批量多大 ,抽取的样本量都一样的 对批量小的批宽的 。换言之,在批 抽样方法 。 量产品接收可能性相同的情况下 ,
采用这一方法时 ,建议一方面
批量越大 ,要求批产品的不合格品 应适当粗略划分批量的档次 ,确定 误,仅有科学性先进性及合理性的 率就越小 ; 反之 ,批量越小 ,允 不同的固定抽样数 ;另外,应确定 程度差异 。 许批产品不合格率就越高 。这样就 适当的合格判定数 ,其是避免不适 存在着每次以小批量送检就容易通 过的弊端 。
但是,如果能控制适当的批量
当地过宽判断 。比如规定每批抽样
综上所述 ,确定抽样方案在名 义上似乎只是一个抽样方法问题 ,
5件,合格判定数为 1甚至 2,这对 但其本质上是确定产品的验收准则 于批量不是很大的批就失之过宽 的问题。因此,必须引起广大检验
人员的高度重视 。
《认证技术》2011·01
大小,选用适当的抽样百分比 ,明 了。如何比较合理确定合格判定
产品质量抽查考核规定
1、目的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d/47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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