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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催甲方款

时间:2018-08-15   来源:经典语录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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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催甲方款 第一篇_借据

借 据

出借方(以下简称甲方)借款方(以下简称乙方)月写)(小写)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在签字的同时甲方即将乙方需要的借款金额如数交于乙方,乙方收到借款后签字,乙方不得将该借款用于非法目的。

二、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可从借款之日起随时要求乙方归还借款,具体归还日期由甲方决定,乙方也可以视自身情况主动归还。

三、如甲方向乙方催讨借款乙方应无条件立即归还甲方本金和利息(注:乙方愿意支付甲方借款总额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息的四倍计算,从借款之日起到还清借款本息为止,利息还款时一次性付清。)

四、如经甲方催讨后乙方没有及时归还借款的,乙方同意将可以扣押处理乙方名下任何财产(如房屋、车辆、生活生产物资等),乙方同意扣押的财产无须鉴定机构、拍卖公司等机构、机关或公司作评估。乙方承诺无条件协助甲方办好一切手续(包括抵押登记、过户转让等手续),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如经甲方催讨后乙方没有及时归还甲方借款,经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起诉由富阳市人民法院管辖,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律师费、诉讼费、公告费、财产保全费等)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六、本协议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借款人地址:借款人身份证号码:借款人联系电话:出借方(甲方):借款方(乙方):担保方(担保人或公司单位签字):月

乙方催甲方款 第二篇_催收协议书

债务催收委托代理协议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方因业务代偿资金较多,未及时回收,甲方聘请乙方作为甲方专项债务管理顾问,以

合法方式提供相关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权

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代理内容

1.催收范围: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名单,以合法方式向甲方已代偿的贷款人、反担保人

进行欠款催收(具体名单附后)。

2.催收数额:乙方须按照甲方代偿数额(含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

他相关费用)进行催收,不得随意降低数额,亦不得超额催收(具体数额附后)。

3.催收方式:乙方必须采取合法方式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催收,不得使用暴力、不得

违反法律法规,不得造成他人死亡、伤害等严重后果。

4.乙方收到欠款方支付欠款后,须在处。

第二条 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代理费用按乙方收回的实际金额(含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他相

关费用),按一定的比例计算。每笔代理费用为该笔债务实际回收金额的 %,大写百分之

结付乙方。甲方不 支付前期基本费用。

2.甲方按照乙方上报清偿笔数、上交财务的数额,计算乙方本月代理费用,并于下月 日

将代理费用打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开户行: 开户名: 账号: )

第三条 协议有效期

1.乙方在签定本代理合同后即开始进行实际催收工作,代理期限为 个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协议期满时,若双方继续合作,在协议到期前的委托协议。

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确保催收对象、催收数额正确无误,确保催收依据合法。

2.甲方应客观、全面、详尽地向乙方陈述案件事实,如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3.甲方应依约及时支付代理费用。

4.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监督乙方代理业务的办理进度、办理质量。

5.甲方明确告知乙方在催收债务的过程中只得采用合法的方式,因乙方催收处理方式导

致乙方与欠款人之间的法律纠纷及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与解决。

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依法履行代理职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

减免欠款人的部分或全部欠款(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2.乙方应建立业务联系机制,定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业务进展。具体为:每月5日

前,以书面形式将本月拟催收对象、拟催收金额向甲方报告;每月月底将本月催收完成情况

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经甲方签字确认后,作为计算代理费依据。

3.乙方不得与欠款人串通(包括但不限于私自接受欠款人宴请送礼等),损害甲方利益。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若因甲方提供资料错误,导致乙方错误催收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若乙方未在收到催收款项之日起务,乙方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 四 倍计算利息,作

为违约金向甲方支付。

3.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减免欠款人欠款,乙方须补足差额。乙方损害甲方利

益严重时,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协议。

4.若甲方逾期支付代理费用,向乙方支付逾期期间利息。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逾期支

付代理费,甲方不承担责任。

5.若因乙方违法催收,造成他人死亡、伤残等严重情形,甲方不承担责任,不支付任何

费用,并有权决定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 合同解除条件

1.甲方隐瞒重要事实、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有关材料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

合同,但由于非甲方原因致使客户产生或将要产生实质性的严重后果如信息不完整、不真实、

不准确的,甲方对此 不承担有关责任。

2.乙方处理受托事务违法,并对甲方产生或将要产生实质性的严重不利影响的,甲方有

权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3.协议一方决定提前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时,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通过书面协议

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在代理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和客户资料,以及书面材料和其他任何事实,

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有违反,应赔偿给对

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上述应保密的材料或信息非因对方的原因被公

开的情形除外。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如本协议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解决。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

签名及盖章后生效,代理期限届满时自动失效。 委托方(甲方): 受

托方(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催收名单及数额

一、汽车消费贷款:

1、张卫东 代偿金额258058元

2、李伟 代偿金额23240元

3、王成宝 代偿金额18381元

4、舒文文

5、张福军

6、傅涛

7、封占辉

8、吕换妗

9、赵锦辉

10、张忠志

11、郭江涛

12、肖因伦

13、曹胜华

14、杨晓健

15、何明

16、夏永安

17、路遥

18、高强

二、房屋按揭贷款:

代偿金额24195元 代偿金额70325元 代偿金额14020元 代偿金额12420元 代

偿金额5000元 代偿金额60115元 代偿金额32600元 代偿金额17910元 代偿金额

15410元 代偿金额2100元 代偿金额6000元 代偿金额37150元 代偿金额6150元

代偿金额7400元 代偿金额4500元 共计:614974元篇二:债务催收委托代理合同1 债务催收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甲方聘请乙方作为甲方的专项债权管理顾问,以合法的方式提供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代理内容

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向欠款人进行欠款催收,并可根据案情需要,在经甲方书面同

意的前提下转委托第三方催收。

2、 乙方对该债务在主张欠款依据人民币(大写) 元整债权的基础上,

允许乙方再让步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范围

内与债务人协商处理。

第二条、 催收范围

具体欠款人及欠款金额以甲方提供的书面资料为准。

第三条、 代理费用

1、 代理佣金费用按乙方收回的实际金额,并根据债务逾期时间按一定的比例计算支付

乙方(含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相关费用)。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本次代

理佣金费用为实际回收欠款金额的 %,大写百分之 结付乙方。

2、 乙方要求欠款人、担保人将全部债务款项直接汇入甲乙双方所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

汇兑费用由欠款人或甲方承担,转委托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但如该种转委托为依照甲方指示所进行时,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3、 在每个案件结案后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催缴的欠款金额结算代理费用,在回款进入

甲方帐户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费用。若催收欠款是在乙方账户内则乙方应

在扣除代理佣金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余款存入甲方账户。(节假日延顺)。

4、 甲方支付人民币¥ (大写 元整),作为本案前期费用。

用于本案的调查取证及差旅等相关费用。该笔费用在成功回款后可在结算时在代理费用中抵

扣,该笔费用追款失利也不退还甲方。

5、 本案如需通过诉讼解决,诉讼费、律师费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代理期间

乙方在签定本代理合同后即开始进行实际催收工作,代理期限为 个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应客观、全面、详尽地向乙方陈述案件事实,如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2、甲方应依合法约定时间支付代理费用及前期费用。

3、甲方应对乙方催收事务给予必要协助。

4、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监督乙方代理业务的办理进度、办理质量。

5、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有关本案的调查材料代理意见,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案件有关的

材料。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依法履行代理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未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

擅自减免欠款人部分或全部欠款(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2、除甲方有一定明确方向的建议需求外,乙方还应就受委托事务执行相关的业务问题向

甲方进行尽可能全面与详尽的告知。乙方应就提醒通知的各个适当步骤予以建议,就可预见

及可避免的不利情况予以防止。

3、乙方不得与欠款人串通(包括但不限于私自接受欠款人宴请送礼),损害甲方的利益。

4、乙方应建立业务联系制度,定期向甲方报告催收情况。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1、甲方隐瞒重要事实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有关材料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

同,但由于非甲方原因致使客户产生或将要产生实质性的严重后果如信息不完整、不真实、不

准确的,甲方对此不承担有关责任。

2、协议一方决定提前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时,均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通过书面协议

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保密责任

甲、乙双方在代理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信息、资料,以及协议一方要求保密的其他任何

事实和材料,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提醒的通知的报告、记录及意见等材料,双方都负有保密义

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有违反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上述应保密的材料或信息非因对方的原因被公开的情形除外。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如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

第十条、免责条件

乙方在催收过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车祸等)导 致欠款无法追回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及

盖章后生效,代理期限届满时自动失效,若代理期限届满,代理事项尚未处理完毕,如甲乙

双方认为必要,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篇三:债务催收委托代理合同

2

债务催收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方(甲方):

地址:

电话: 受托方(乙方): 地址: 电话: 甲方聘请乙方作为专项债权管理顾问,以合法的方式向甲方之债务人催收逾期欠款,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代理内容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向欠款人(身份证号:) 进行欠款催收。

2、应乙方要求甲方同意乙方可根据案情需要,在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转委托第三方

催收,但接受转委托第三方的行为及因此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条、 催收范围

1、甲方向乙方提供书面资料包括: 。

2、根据本条第一项的书面资料,甲乙双方确定向债务人主张的欠款数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在此债权的基础之上,甲方允许乙方在免除债务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整)

债务的范围内与债务人协商处理。

第三条、 代理费用

1、 代理佣金费用按乙方收回的实际金额,并根据债务逾期时间按一定的比例计算支付

乙方(含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他相关费用)。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本

次代理佣金费用为实际回收欠款金额的%,大写百分之结付乙方。

2、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欠款人、担保人将全部债务款项以下列第种方式向甲方支付。 ①、

欠款人、担保人将全部债务款项直接汇入甲方所指定的银行账户,汇兑费用由欠款人或甲方

承担;

②、欠款人、担保人将全部债务款项以现金方式交付乙方,再由乙方转交甲方。

3、 该笔业务一周内未经乙方催收而主动还款或其他非乙方的原因而偿还欠款,则该金

额从所确定的债务总额中扣除。如欠款人非乙方原因偿还欠款应出具书面说明,否则其还款

仍应认定为乙方催收的结果,并计算支付代理费用。

4、 在每个案件结案后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催缴的欠款金额结算代理费用,在回款进入

甲方帐户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费用。

5、 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元整),作为本案前期费用。用于本案的调查取证及差旅等

相关费用。该笔费用在成功回款后可在结算时在代理费用中抵扣,该笔费用追款失利也不退

还甲方。

第四条、 代理期间 乙方在签定本代理合同后即开始进行实际催收工作,代理期限为个月,即年月日至年月

日。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应客观、全面、详尽地向乙方陈述案件事实,如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2、甲方应依合法约定时间支付代理费用及前期费用。

3、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监督乙方代理业务的办理进度、办理质量。

4、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有关本案的调查材料代理意见,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案件有关的

材料。

5、甲方明确告知乙方在催收债务的过程中只得采用合法的方式,因乙方催收处理方式导

致乙方与欠款人之间的法律纠纷及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与解决。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依法履行代理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甲方社会和市场信誉。未经过

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减免欠款人部分或全部欠款(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2、除甲方有一定明确方向的建议需求外,乙方还应就受委托事务执行相关的业务问题向

甲方进行尽可能全面与详尽的告知。乙方应就提醒通知的各个适当步骤予以建议,就可预见

及可避免的不利情况予以防止。

3、乙方不得与欠款人串通(包括但不限于私自接受欠款人宴请送礼),损害甲方的利益。

4、乙方应建立业务联系制度、结案报告制度,定期向甲方报告催收情况。

5、本合同结案或合同期满时,不论实际回收金额的多少,乙方都应向甲方书面提供结论

性报告。

乙方催甲方款 第三篇_促进业务员应收款催收工作

关于促进业务员应收款催收工作

并和业务提成挂钩的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新疆中北金玉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催甲方款,】

住址:电话:

现就甲方(公司)销售管理中,各业务人员所负责的业务单位应收款催收工作的职责要求和业务提成情况,作明确约定:

一、乙方所负责的业务单位应收帐款总金额为元,具体明细见附件。

二、乙方首先应要求所有业务单位对其欠款金额等情况予以书面确认(可采用对帐函、还款计划等形式),甲方予以极力协助和配合;该部分工作在本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有效完成,未完成的,只计提该笔业务费的90%(全额回款的除外)。

三、乙方应积极主动进行应收款催收,期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催收回款情况直接和其业务提成相挂钩,在本协议签订后,如在一个月内全额回款的,该笔业务费可全额计提;如在三个月内回款的,按回款比例计提该部分提成的80%;在六个月内回款的,按回款比例计提该部分提成的60%;在九个月内回款的,按回款比例计提该部分提成的45%;在十二个月内回款的,按回款比例计提该部分提成的25%;超过十二个月的,不计提业务费用,具体计算见附件。

四、乙方负责催收的应收款按上述计提办法计提业务提成,逾期未回款利息按标准计息在业务提成中优先扣除。

五、甲方应协助配合乙方进行应收款催收工作,乙方要求甲方介入催收或甲方认为有必要直接介入进行应收款催收的或进行诉讼执行的,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在该笔业务提成中优先扣除。

六、乙方在应收款催收中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或出现怠于催收的现象,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所有业务提成。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有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有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乙方催甲方款 第四篇_催收委托书

催款授权委托书 被代理人: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代理人: 性

别: 身份证号:

住址: 现委托 为 的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实行被代理人的债权,

依法向债务人 (身份证号: )催讨其于 年 月 日向债

权人 所借的借款(包括借款 元及利息 元),要求其向债权人履行债务。

委托期限为自委托书签订之日至所有债权索回之日。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诚信的原则,就以下委托内容达成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

1·代理人处理被代理人债务的调查和催款的相关事宜。债务人还款直接汇入被代理人制定银

行账户 ,代理人不得接受债务人还款及相关事项。 2·被代理人授权

代理人在此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循合法途径督促债务人归还借款及利息。 3·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实施的民事行为,由代理人承担后果和法律责任。如果为了被代

理人的利益而实施的超越代理权限的行为,事后经被代理人的追认,视为在代理权限内。 4·代

理人不履行职责或进行其他违法行为对被代理人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被代理人的实际损失。 5·代理人必须按照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和内容,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

益。

6·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持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益。 被代理人: 代理人 年 月 日篇二:债务催收委托代理协议 债务催收委托代理协议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方因业务代偿资金较多,未及时回收,甲方聘请乙方作为甲方专项债务管理顾问,以

合法方式提供相关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权

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代理内容

1.催收范围: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名单,以合法方式向甲方已代偿的贷款人、反担保人

进行欠款催收(具体名单附后)。

2.催收数额:乙方须按照甲方代偿数额(含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

他相关费用)进行催收,不得随意降低数额,亦不得超额催收(具体数额附后)。

3.催收方式:乙方必须采取合法方式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催收,不得使用暴力、不得

违反法律法规,不得造成他人死亡、伤害等严重后果。

4.乙方收到欠款方支付欠款后,须在处。

第二条 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代理费用按乙方收回的实际金额(含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他相

关费用),按一定的比例计算。每笔代理费用为该笔债务实际回收金额的 %,大写百分之

结付乙方。甲方不 支付前期基本费用。

2.甲方按照乙方上报清偿笔数、上交财务的数额,计算乙方本月代理费用,并于下月 日

将代理费用打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开户行: 开户名: 账号: )

第三条 协议有效期

1.乙方在签定本代理合同后即开始进行实际催收工作,代理期限为 个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协议期满时,若双方继续合作,在协议到期前的委托协议。

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确保催收对象、催收数额正确无误,确保催收依据合法。

2.甲方应客观、全面、详尽地向乙方陈述案件事实,如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3.甲方应依约及时支付代理费用。

4.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监督乙方代理业务的办理进度、办理质量。

5.甲方明确告知乙方在催收债务的过程中只得采用合法的方式,因乙方催收处理方式导

致乙方与欠款人之间的法律纠纷及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与解决。

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依法履行代理职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

减免欠款人的部分或全部欠款(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2.乙方应建立业务联系机制,定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业务进展。具体为:每月5日

前,以书面形式将本月拟催收对象、拟催收金额向甲方报告;每月月底将本月催收完成情况

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经甲方签字确认后,作为计算代理费依据。

3.乙方不得与欠款人串通(包括但不限于私自接受欠款人宴请送礼等),损害甲方利益。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若因甲方提供资料错误,导致乙方错误催收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若乙方未在收到催收款项之日起务,乙方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 四 倍计算利息,作

为违约金向甲方支付。

3.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减免欠款人欠款,乙方须补足差额。乙方损害甲方利

益严重时,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协议。

4.若甲方逾期支付代理费用,向乙方支付逾期期间利息。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逾期支

付代理费,甲方不承担责任。

5.若因乙方违法催收,造成他人死亡、伤残等严重情形,甲方不承担责任,不支付任何

费用,并有权决定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 合同解除条件

1.甲方隐瞒重要事实、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有关材料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

合同,但由于非甲方原因致使客户产生或将要产生实质性的严重后果如信息不完整、不真实、

不准确的,甲方对此 不承担有关责任。

2.乙方处理受托事务违法,并对甲方产生或将要产生实质性的严重不利影响的,甲方有

权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3.协议一方决定提前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时,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通过书面协议

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在代理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和客户资料,以及书面材料和其他任何事实,

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有违反,应赔偿给对

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上述应保密的材料或信息非因对方的原因被公

开的情形除外。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如本协议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解决。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

签名及盖章后生效,代理期限届满时自动失效。 委托方(甲方): 受

托方(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催收名单及数额

一、汽车消费贷款:

1、张卫东 代偿金额258058元

2、李伟 代偿金额23240元

3、王成宝 代偿金额18381元

4、舒文文

5、张福军

6、傅涛

7、封占辉

8、吕换妗

9、赵锦辉

10、张忠志

11、郭江涛

12、肖因伦

13、曹胜华

14、杨晓健

15、何明

16、夏永安

17、路遥

18、高强

二、房屋按揭贷款:

代偿金额24195元 代偿金额70325元 代偿金额14020元 代偿金额12420元 代

偿金额5000元 代偿金额60115元 代偿金额32600元 代偿金额17910元 代偿金额

15410元 代偿金额2100元 代偿金额6000元 代偿金额37150元 代偿金额6150元

代偿金额7400元 代偿金额4500元 共计:614974元篇三:催款授权委托书 催款授权委托书 现委托 为 的代理人,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实现委托人债权,依法向

债务人 (身份证号码: )催讨其于 年 月 日向委托人所借

的借款(包括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 元),要求其向债权人履行债务。 委托期限为自

委托书签订之日至债权索回之日。 委托人: 年 月 日篇四:债务

催收委托代理合同1 债务催收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甲方聘请乙方作为甲方的专项债权管理顾问,以合法的方式提供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

【乙方催甲方款,】

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代理内容

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向欠款人进行欠款催收,并可根据案情需要,在经甲方书面同【乙方催甲方款,】

意的前提下转委托第三方催收。

2、 乙方对该债务在主张欠款依据人民币(大写) 元整债权的基础上,

允许乙方再让步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范围

内与债务人协商处理。

第二条、 催收范围

具体欠款人及欠款金额以甲方提供的书面资料为准。

第三条、 代理费用

1、 代理佣金费用按乙方收回的实际金额,并根据债务逾期时间按一定的比例计算支付

乙方(含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相关费用)。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本次代

理佣金费用为实际回收欠款金额的 %,大写百分之 结付乙方。

2、 乙方要求欠款人、担保人将全部债务款项直接汇入甲乙双方所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

汇兑费用由欠款人或甲方承担,转委托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但如该种转委托为依照甲方指示所进行时,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3、 在每个案件结案后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催缴的欠款金额结算代理费用,在回款进入

甲方帐户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费用。若催收欠款是在乙方账户内则乙方应

在扣除代理佣金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余款存入甲方账户。(节假日延顺)。

4、 甲方支付人民币¥ (大写 元整),作为本案前期费用。

用于本案的调查取证及差旅等相关费用。该笔费用在成功回款后可在结算时在代理费用中抵

扣,该笔费用追款失利也不退还甲方。

5、 本案如需通过诉讼解决,诉讼费、律师费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代理期间

乙方在签定本代理合同后即开始进行实际催收工作,代理期限为 个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应客观、全面、详尽地向乙方陈述案件事实,如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2、甲方应依合法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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