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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武汉市接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条件
1、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内在我市落实就业单位;远城区生源毕业生,毕业2年内在中心城区落实就业单位,按《武汉市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
2、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非武汉生源武汉地区中专学校毕业的毕业生,属我市接收专业目录(见每年的“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范围内并在毕业当年内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远城区生源的中专毕业生,毕业2年内在中心城区落实就业单位,经市毕办同意,按《武汉市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
3、武汉地区自学考试、成人教育获得学士学位的高校毕业生,非武汉生源的毕业生,毕业当年内在我市落实就业单位;远城区生源的毕业生,毕业一年内在中心城区落实就业单位,经市毕办同意,按《武汉市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
二、省级报到证开往我市的未就业武汉生源高校毕业生请注意:
1、落实就业单位前不需要到市毕办报到,开往我市的省级报到证在武汉市不过期(远城区生源在中心城区就业,毕业2年内有效),但要保管好;
2、需要把户口上回家的毕业生,请持毕业证、原注销户口本或家庭所在地派出所证明到区公安分局和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3、毕业生的档案转往市(或区)人才服务中心(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档案查询电话:027-82845012、67885552 ),档案免费保管2年,可上武汉人才网(),按“毕业生、用人单位如何注册”的要求注册,并按“武汉市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 办理就业手续。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请到以下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办理:
1、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地点:江岸区车站路1号),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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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82835095 82770370 82785752;
2、武汉中国光谷人才服务中心(地点:武汉市武昌区珞瑜路546号武汉科技会展中心三楼),联系电话:027- 67880505;
3、中国武汉人才市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市场(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2号),联系电话:027-84517156 84517113。
四、用人单位如何上报年度需求信息
凡本市需招聘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均应在网上及时上报接收毕业生的年度需求信息,以利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和上级部门掌握我市的人才需求情况。
(一)上报年度需求的时间从上一年的10月开始,用人单位开始上报签约前,必须要有上报本年度需求的记录。
(二)已注册单位上报年度需求的具体步骤:
1、进入"单位"专区,点击"上报需求",先查看"注意事项",按要求选择填写各项。
2、注意选择"需求年度": "需求年度"应选择到市毕办办理接收毕业生就业手续的年份。
3、单击"专业代码"处,弹出约屏幕三分之一大小的"专业代码查询"界面(请用IE6.0的浏览器),请在"关键字"内输入所查内容的任意几个相邻的中文字,点击"查找",单击所选内容的代码即可。
4、若查不到所需学历的专业,请速与我们联系(电话:85772822)或网上留言,我们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增补上去。
5、若上报需求的毕业生已招收,可在"需求查询及修改"中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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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填上"已招人数","提交"后,即可显示"已招人数"。
武汉市人民政府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
知识源于积累,考试在于准备,
事业单位考试交流QQ群:331507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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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就业、落户政策 ................................................. 1
(一)武汉市接受高校、中专毕业生就(创)业条件 ................................... 1
(二)毕业2年以上高校毕业生的落户条件 ................................................... 2
二、人才储备政策 ................................................... 2
三、就业援助及服务 ................................................. 3
(一)武汉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 3
(二)省级报到证开往我市的未就业武汉生源高校毕业生 ............................ 3
四、政府资助类政策 ................................................. 4
(一)博士资助.................................................................................................. 4
(二)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 .............................................................................. 4
五、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 4
(一)免担保 ..................................................................................................... 4
(二)不免担保.................................................................................................. 5
(三)个人(含合伙经营)创业担保 ............................................................... 5
(一)见习补贴.................................................................................................. 5
(二)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补贴 .......................................................................... 5
(三)一次性创业补贴 ...................................................................................... 6
(四)创业培训补贴 .......................................................................................... 6
(五)一次性求职补贴 ...................................................................................... 6
(六)社会保险.................................................................................................. 6
(七)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 7
(八)岗前培训补贴 .......................................................................................... 7
(九)技能培训补贴 .......................................................................................... 7
武汉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南
一、就业、落户政策
(一)武汉市接受高校、中专毕业生就(创)业条件
1、毕业两年内在我市就(创)业(含新城区生源在中心城区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普通中专学校,属新城区生源在中心城区落实就业单位毕业2年内的毕业生;属武汉市地区普通中专学校毕业当年内,并列入我市急需专业目录范围,在我市落实就业单位的非武汉生源毕业生。
3、武汉地区高校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取得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半年内,年龄在30岁以内在我市落实就业单位的非武汉生源毕业生;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一年以内,年龄在30岁以内在中心城区落实就业单位的新城区生源毕业生。
4、普通高校、普通中专学校武汉生源的未就业毕业生,在生源地落实就业单位,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时不收毕业时间限制。
符合以上条件的,按照“武汉市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见武汉毕业生就业网”)办理毕业生就业落户相关手续。
*师范毕业生在教育系统就业,应在武汉市教育局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办理咨询部门: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
毕业2年以上的武汉生源自学考试、成人教育毕业生就业,不再按毕业生就业办理手续。被招聘招录为公务员和事业工作人员的,按照《关于武汉生源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服务及人事档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武人社规【2012】
1号)精神执行。
办理咨询部门: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处(以下简称:市场处)、市人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
(二)毕业2年以上高校毕业生的落户条件
毕业超过两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经教育部认证学历(或者学位)留学回国人员,在我市就业创业,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在我市落户:
1、专科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内;本科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内;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内。
2、在汉有合法固定住所。
3、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就业(专科学历仅限在企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连续缴纳1年的社会保险或自主创业且本人为法定代表人,合伙人或者个体工商户主。
具体申请程序见“武汉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武汉毕业生就业网”中的“关于进一步放宽在汉就业创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条件的实施细则”。
办理部门:各区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
社保办理部门:中心城区各社会保险管理处、新城区各社保局
二、人才储备政策
对未就业的全国重点院校有意愿来我市就业创业的应届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硕士以上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与市、区人才服务中心协商签订先落户后就业的“人才储备协议”
办理咨询部门:市、区人才中心
三、就业援助及服务
(一)武汉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到家庭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实名制登记管理,就业部门实行跟踪服务,为未就业毕业生特别会困难家庭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就业失业登记、就业培训见习、就业援助、人事代理、档案管理、专场招聘会等公益性服务,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
办理咨询部门:市劳动就业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就业局),各区就业局。
(二)省级报到证开往我市的未就业武汉生源高校毕业生须知:
1、“未就业”是指升级包到这个备注栏内未注明就业单位,武汉生源是指入学前本人户籍在汉。
2、落实就业单位前不需要到市毕办报到,请将省级报到证保管好(新城区生源在中心城区就业两年内有效);落实就业单位后,再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
3、在我市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按“武汉市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后,经市毕办盖章后的“报到证”应放入本人档案,作为初次就业的依据;需要改派到武汉市属以外单位就业的毕业生,由武汉市毕办在其报到证上盖章后,到学校所在地的省毕办(或回学校)办理调整改派手续。
4、在外地工作,档案在我市的毕业生,需办理调动手续的,应到政府所属的市(或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办理调动和档案传递手续;需在我市先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后再调动的,政府所属的市(或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武人社规
【2012】1号”文件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5、毕业生的档案由学校转往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27-82845012、82813307、82835095,可上武汉人才网()查询档案情况)。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6】75号)规定,“档案转递时,转出机构要在档案内附上档案材料目录清单,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进行转递,不得个人自带档案”。
6、党组织关系应转往户口所在地的社区。
7、需要把户口上回家的毕业生,应持本人毕业证。原注销户口本或家庭所在地派出所证明,到区政务中心户籍窗口办理。
办理咨询部门:市场处、市人才中心
四、政府资助类政策
(一)博士资助
对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足额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承担创新项目的博士,经专家评审通过,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给与为期3年的资助补贴。
具体申报程序见“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武汉毕业生就业网”中的“武汉市博士资助管理办法”。【武汉市毕业生就业网】
办理咨询部门:市场处
(二)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
毕业5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武汉地区在校大学生在我市自主创业,市政府给与3万到20万的无偿资助。具体条件和申报程序见“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武汉毕业生就业网”中的“武汉大学生创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办理咨询部门:市场处、市人才中心
五、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一)免担保: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从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
学弟学妹毕业 千万别把户口档案托管到 《湖北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十足大骗子,本人血泪史啊,直接托管到武汉市或者湖北省的人才交流中心就好了,等到以后调档调户时才知道后悔就晚了,,, 看本文绿色部分,
打个电话过去咨询一些事情简直是黄太爷啊,
上当方知后悔啊,
问:什么是户档托管?
答:按照国办发『2002』19号文件精神,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户籍两年内可继续保留在原就读的高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如学校托管有困难,其户档可集中委托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代为保管。
问:户档托管的范围及对象是哪些?
答:申请户口、档案托管的对象为武汉地区应届普通高校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暂不就业拟升学的毕业生;正处于试聘用阶段尚未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的毕业生;以短期、临时、灵活方式就业的毕业生。
问:户档托管享受哪些服务?
答:免费保管户口、档案两年;免费提供用人单位信息;免费办理重签就业报到手续(落实就业单位后不需要回学校申请改派,可直接办理就业手续);免费网上查询个人户档信息,咨询托管事宜;提供推荐就业相关服务;为预备党员办理党员转正手续;为毕业生办理考研、出境、出国、婚育等手续出具相关证明。
问:如何申请办理户档托管?
答:申请人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或登陆:湖北高校就业网络联盟(),在“户档托管”栏目下载该表。填好后交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签章。签章后的《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要与《报到证》
(原件)、《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和托管费用一并交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方为有效。可由学校集中办理、亦可由学生本人交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本人留一份申请表作为今后到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的凭据。
问:户档托管什么时候办理?
答:毕业生原则上在就读学校申请办理托管手续,如因故错过委托办理和现场办理时间,可继续向学校申请,填好《户档托管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同意后,于当年5月1日-31日、8月1日-31日两个时间段内到省就业中心直接办理相关手续。
问:已申请过户档托管,如何办理报到手续?
答:毕业生在毕业当年10月31日前,将《报到证》(原件)、《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托管费用全部交至我中心方为有效。
问:户档托管在湖北省就业指导中心的毕业生属于什么身份?
答:户档托管毕业生的身份属于学生身份,托管期间均按毕业生身份免费办理重签就业报到手续(落实就业单位后不需要回学校申请改派,可直接办理就业手续)。
问:托管在湖北省就业指导中心的户口性质是什么?
答:托管在我中心的户口为武汉市常住集体户口。
问:就业中心能否办理各类保险、转正定级及职称评定手续?
答:因户档托管毕业生的身份属于学生身份,故本中心的户档托管服务不含转正定级及职称评定手续的办理,但毕业生可自行办理商业保险。
所有刚毕业的学弟学妹们这一条很重要,如果以后涉及到户口档案的调动,转正定级就业中心是办不了的,还要你转出来,在转
到武汉或者湖北人才交流中心(要交很多钱的)再办理,所以本人建议直接一次托管到武汉或者湖北人才交流中心 ,别托管到
问:怎样办理身份证、户籍证明、护照、港澳通行证?
答:凭《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到我中心借出户口,然后到相应公安部门办理。
问:怎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答:凭《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在我中心即可办理。
问:党员如何把党组织关系转入?
答:托管报到手续办理完毕的毕业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凭《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党总支)交到我中心,交纳党费,并领取《流动党员证》。
问:预备党员如何转正?
答:预备党员需要提交三份材料:1、个人转正申请书;2、思想汇报材料;3、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党组织或生源地街道、村党组织出具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表现的证明,特别要证明是否参加过法轮功,是否有违纪行为。材料齐全后提前一月交就业中心党总支审核(材料不得邮寄,可委托他人递交),需按总支安排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开会转正,届时本人必须亲自到场,不按规定时间到会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问:党员组织关系如何转出?
答:凭接收单位党组织出具的接收证明及《流动党员证》即可办理。
问:如何办理《未婚证明》?
答:未婚证明分为两种:(1)武昌区民政局出具的单身证明:凭《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从我中心借出户口到武昌区民政局办理;(2)我中心出具的未婚证明:凭《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在我中心办理。
问:如何办理初婚未育证明?
答:需提供托管方工作单位或者实际所居住街道出具的初婚未育证明以及《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在我中心办理。
问:如何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答:需携带《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审批表》一式四份(我中心提供)、流动人员与单位或居委会签订《计生合同》一式三份(我中心提供)、一寸照片三张、孕检证明书或透环单原件,在我中心盖章后到相应户籍所在居委会及街道办事处办理。【武汉市毕业生就业网】
问:如何办理结婚证?
答:托管方凭《户档托管申请表》至我中心借出户口后,携带双方户口原件、身份证原件以及双方近期2寸双人合影登记照三张至武昌区民政局办理。
问:如何办理《生育服务证》?
答:(1)《生育服务证》登记表一式两份(可在我中心领取或在武汉市武昌区政府门户网站:凭以上材料至我中心签字盖章后到武昌区人口计生服务中心参加优生优育及避孕节育培训班,领取《武昌区人口计生服务培训证》和有关宣传资料,最后至户籍所属居委会及街道计生科审核并办理《生育服务证》。
问:如何申请二孩?
答:需携带以下材料在我中心申请后至相应户籍所在居委会及街道办事处办理:(1)男女双方户口(托管方凭《户档托管申请表》至我中心借出户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双方申请书(黑钢笔书写);(4)双方证明(托管方工作单位或者所居住街道出具:结婚情况、生育情况及再婚情况);(5)离婚证明书原件、复印件或离婚判决书;(6)夫妻及子女合影照四张。
问:本人在外地无法回武汉,需要办理相关手续时该怎么办?【武汉市毕业生就业网】
答:可由人代办,需要出具毕业生本人的《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和代办人的身份证明。但是办理身份证时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必须要毕业生本人方可办理。
问:户档已经托管超期了,但是一直没有时间回来办理,会不会被自动打回原籍?
答:不会被自动打回原籍。在我中心托管满两年后,凡未办理转出手续的,我中心即视为其继续托管。根据鄂价费『2004』205号文件规定,收取滞留户口档案托管费15元/人·月,起算时间为毕业后的第25个月。
问:《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遗失了该怎么办?
答:毕业生需出具毕业证原件或者学校开具的托管证明材料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问:户口从就业中心借出后遗失该怎么办?
答:毕业生携带《毕业证》以及本人写出的遗失证明,先在我中心盖章,然后至相应派出所补办。
问:如果到就业中心报到前《报到证》就已经遗失该怎么办?
答:自学生毕业起两年内可以补办《报到证》。由毕业生本人写出书面检查,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补办申请,并在遗失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遗失声明上应注明姓名、性别、毕业时间、毕业学校及专业、就业报到证开往单位及报到证号);毕业生原就读学校就业部门核实后,向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补办报告;毕业生携带学校报告和报纸即可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就业中心)办理。
问:如果想将户口挂靠在武汉城区的亲友家如何办理移出手续呢?
答:需要亲友家户口所在派出所出具接收证明,与武汉市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原件办理。
问:买房后,如何将户口迁往房产名下?
答:凭《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以及房产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接收证明(房产在武汉市以外,需出具《准予迁入证明》)即可办理。
问:结婚后,如何将户口迁往对方家?
答:凭《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以及对方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接收证明(对方在武汉市以外,需出具《准予迁入证明》)即可办理。
2012年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告
昨日,武汉市政府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公布2012就业白皮书,通过大量的调查数据分析了武汉地区2011届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情况,这是武汉市第二年以白皮书的形式,对外介绍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情况。
去年,该市首次用“非失业率”描述大学生就业状况,涵盖“就业率+升学考研率+出国留学率”。据称,武汉地区2011届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历史新高,为267703人,其中本科生114961人、专科生123781人、硕士生25661人、博士3300人,非失业率达89.61%。这支武汉规模最大的高校毕业大军,近九成有“事”可做。
与上届毕业生就业情况相比,2011届毕业生考研率仍然维持在高水平,本专科毕业生留在武汉的就业比例下降,研究生留汉比例处于高位。武汉市毕办主任王星分析,武汉市人才正面临“洗牌”局面,近七成企业对高校毕业生的最低学历要求为本科。总体来看,对硕博毕业生、七大新兴战略产业等高层次人才需求较大,而一般制造业、加工业需求则向周边中小城市扩散。
硕士月薪3872元 本科月薪2983元
根据昨日发布的就业报告,武汉地区2011 届本科毕业生平均月收入2983元,专科毕业生2123元,硕士研究生3872元。相比2010届,前两项分别增加了56元、119元。业内人士认为,物价上涨是导致薪资升高的原因之一。武汉市毕办主任王星介绍,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武汉高校毕业生薪资水平属中上等。
本科各专业中,毕业半年后月收入最高的是经济学,月收入为3421元;其次是工学,月收入3353元;最低的是教育学,月收入仅2742元。
行业间的贫富差距明显。金融服务行业应届高校毕业生收入继续领跑,平均月收入3321元,紧随其后的是IT行业,平均月收入达3253元。而房地产行业由去年第3名跌落至第5名,月平均收入2837元。制造业收入维持在较低水平,月均2347元。
即使入职相同行业,不同部门间的收入差距也较大。从总体看,高校毕业生薪资起点呈现“研发岗”>“销售岗”>“职能岗”>“行政岗”的总体态势。
在不同性质的企业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工资最高的是外资企业,达2500元以上的占到62.3%,达5000元以上的占到8.2%。接近半数的应届毕业生,工资水平集中在1500元-2500元之间。
留汉本科生减少 人才面临重新洗牌
“孔雀东南飞”已成过去,武汉正成为人才特别是高端人才的大磁场。报告显示,2011届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中,47.04%的本科生和专科生选择留在武汉就业,39.93%的硕士和博士生愿意在武汉发展,远高于赴广东、浙江、江苏、北京、上海等地的就业比例。 不过,相比2010届本科和专科生50.7%留汉工作的情况,王星认为,本科生留汉人数、比例有所减少,原因在于近年来武汉周边城市发展迅猛,吸引了大批市州的生源回归家乡就业;另一方面,光谷、沌口等高新区需求旺盛,留汉的硕士和博士生增加,“两个变化调整了武汉的人才结构,有向高端化发展、重新洗牌的趋势。”
在武汉地区2011届硕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单位中,就业排名前三位分别是:事业单位37.34%,民营企业24.52%,国有企业20.98%。其中,对于博士生而言,事业单位就业率高居81.10%。
创业积极性不高 人数比例不足1%
创业是高知人群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据昨日发布的就业报告显示,武汉地区2011届本专科高校毕业生创业热情虽高,但“实战”的人数并不多,在汉自主创业人数781人,占毕业生在汉就业总人数比例的0.88%。
不过,本科生的创业热情明显高出硕博毕业生。报告称,本科毕业生在汉自主创业691人,占本科毕业生在汉就业总人数比例的
1.62%;专科毕业生自主创业90人,占专科毕业生在汉就业总人数比例的0. 2%;而硕博毕业生创业比例仅为0.16%。
王星分析,大学生自主创业难有以下几个原因:首先是毕业生创业知识和技能不足;其次缺乏良好的创业环境和氛围;第三,团队组建困难大;第四,缺乏创业指导,选项困难,生存型创业项目多,发展型创业项目少;第五,政策支持不足,创业基地数量少,在资金、场地等方面存在实际困难。
光谷成引才磁场 新兴产业求才若渴
区域产业结构升级,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能力和知识结构提出更高要求。战略新兴产业扎堆的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也成为新的引才磁场,去年吸引毕业生的增幅历年最高。
报告称,2011年到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就业毕业生25250人。其中,博士研究生802人(占2011届毕业博士研究生24.3%),较2010届增长22.97%;硕士研究生3712人,较2010届增长19.76%;本科生9437人,较2010届增长8.74%;专科生11299人,较2010届增长16.80%。
另外,一些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对高校毕业生需求旺盛,人才需求层次也较高。如高效节能行业急需电力电子相关专业毕业生,高性能集成电路行业急需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相关专业。本、硕、博层次毕业生,生物医药行业急需生物专业研究生。
国有企事业单位 武汉伢就业最爱
武汉生源就业情况一直是市政府关心的重点。据统计,武汉地区2011届武汉生源专科和本科高校毕业生总数38751人,占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总数的16.23%(其中本科毕业生为48.15%、专科毕业生为51.85%)。专科和本科毕业生总就业人数为29706人,具体情况为:总体非失业率达88.46%;就业率达76.66%,都略低于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总体水平。
在武汉生源毕业生的就业去向中,去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比例分别为:26.32%、20.41%、39.91%,明显高于本专科毕业生总体水平的比例——69.99、12.09%、7.00%,这说明武汉伢更偏爱到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
在专业分布上,水产、护理学、公安技术类稳居武汉生源本科就业率榜首,交通运输、文化教育、教育学类则是专科类最好就业的专业。王星介绍,武汉生源在灵活就业、自由职业和待就业上都高于总
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对201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就业服务方案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功能,切实做好在我市就业创业的2012届普通高校
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的人事代理服务工作,为毕业生提供统一、规范、便捷、高效
的就业服务工作,特制定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方案。
一、对在我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提供人事代理配套服务
(一)服务对象
与我市各类非公有制单位和实行人事代理制的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签订《毕业生
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或在我市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灵活就业创业的毕业生。
(二)办理程序
1、签订个人人事代理协议:符合以上服务对象要求的毕业生持高校、用人单位、毕业生
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灵活就业的毕业生需出具用人单位同意接收的工
作证明,自主创业毕业生需出示武汉市工商营业执照)到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服务窗
口(以下简称毕业生服务窗口,地址和联系方式见附件))办理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主管部门
签章手续,领取《毕业生报到须知》。
2、签订单位人事代理协议:对接收毕业生数量较多的用人单位,由单位与武汉市人才服
务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毕业生或用人单位持高校、用人单位、毕业生签订的《毕业生就
业协议书》(一式四份),到毕业生服务窗口办理主管部门签章手续,领取《毕业生报到须知》。
3、办理毕业生报到、入户手续 毕业生持省毕办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证明、毕业证、
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毕业生服务窗口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在汉入
户的市外生源毕业生依次到拟入户区政务中心和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4、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与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的单位或个人,毕业生档案由毕业生所在高校
档案管理部门按照《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档案转递地址统一转递到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地
址:汉口车站路一号)。
5、党组织关系接转
对与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的毕业生党员,若接收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
武汉市生源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户口所在地街道社区的党组织管理;非武汉生
源毕业生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直接转入中共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非公有制经济委员会托管。
毕业生党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到毕业生服务窗口办理党组织关系托管手续。
(三)协议期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与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个人或单位人事代理协议的毕业生,在协议期间,由武汉市
人才服务中心提供以下人事代理服务: 1、办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人事主管部门签章手续; 2、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 3、管理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并出具与档案相关的各项人事证 明;
4、办理初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接受委托代办因公出国(境)手续。
(四)收费标准
1、毕业生个人签订人事代理协议,按照180元/人收取档案管理费。协议期满,仍要求
续签人事代理协议的,按照15元/人.月收取档案管理费。
2、单位签订人事代理协议,按照双方签订的《单位人事代理协议》提供服务,服务费由
双方协商。
二、为武汉生源未就业和困难家庭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援助服务
(一)服务对象
武汉生源毕业2年内未就业及我市困难家庭未就业毕业生。
(二)办理程序
1、武汉生源未就业毕业生持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到我市毕业生服务窗口
以及各区政府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未就业毕业生登记手续;
2、武汉生源困难家庭未就业毕业生除携带以上材料还需持市人力资源、民政等部门认定
的困难家庭证明材料,办理困难家庭未就业毕业生登记手续。
(三)提供以下各项人事人才服务 办理武汉生源未就业登记和困难家庭未就业登记手续的毕业生, 在未就业两年择业期内,由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提供以下各项人事人才服务。
1、提供就业培训和补贴 每年8月至10月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中组织未就业毕业生开展就业培训,培训时间和
安排由武汉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地址和联系方式见附件)具体实施。 参加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由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提供免费培训资料和餐饮,并按照政府
相关规定给予适当生活补贴。
2、提供求职推介服务
3、提供免费保管人事档案服务 对办理未就业登记手续或未就业困难家庭登记手续的毕业生,在未就业期间提供2年择
业期免费保管人事档案的服务。 附: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服务窗口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 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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