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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师范生就业政策21问
1.国家关于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就业去向及工作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免费师范毕业生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校任教10年以上。国家鼓励和支持免费师范毕业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2.免费师范毕业生有哪些就业方式?
毕业前免费师范毕业生可以与用人单位之间进行双向选择并签订就业协议;毕业前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其档案、户口等迁转至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到师资紧缺地区的中小学校任教。
3.各地如何保障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岗位和编制?
各地应先用空缺编制、自然减员编制指标或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安排免费师范毕业生,必要时接收地省级人民政府可设立专项周转编制,确保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有编有岗。
4.“中小学教师”的范围是如何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其他教育机构,是指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等。
5.免费师范毕业生跨省任教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对确有以下特殊情况的免费师范毕业生,经培养院校、生源所在和接收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申请跨省任教。
① 志愿到中西部边远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中小学任教的;② 在学期间父母户口迁移至省(区、市)外的;
③ 已婚需要迁移到配偶所在地中小学任教。
6.跨省任教的程序
免费师范毕业生跨省任教审批按照如下程序执行:
① 符合跨省任教条件的免费师范毕业生提出申请,培养院校审核批准后,报生源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② 生源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对符合跨省任教条件的,生源所在省与接收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沟通,确认接收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生源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
门审批同意后,送接收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③ 免费师范毕业生跨省任教后,纳入接收省免费师范生管理。
7.“城镇学校”是如何界定的?
2010年10月教育部等四部委召开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城镇学校”是指县及县以上行政地区的学校,不包括乡镇。
8.国家对免费师范毕业生到农村任教有哪些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34号)规定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二年。2010年10月21日召开的教育部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上将“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二年”改为“到城镇学校工作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安排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二年”。
保证免费师范生在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间仍然享受派出学校原工资福利待遇,并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小学为免费师范毕业生到农村任教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和周转住房。
9.免费师范毕业生是否可以到民办学校任教?
根据《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约定,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义务保证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有编有岗,由于民办学校的教师没有编制,因此免费师范毕业生若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原则上不能到民办学校任教。
免费师范生到民办学校任教可能出现以下三方面问题:一是学校对免费师范毕业生不满意,提出违约,造成免费师范毕业生失业;二是学生违约,并将档案从人才中心提走,从而脱离中小学教师行业;三是学生后悔签约民办学校,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配工作。
10.免费师范生可以攻读哪种类型的硕士研究生?
符合条件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可免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和与教学相关的学术性硕士学位。免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
11.免费师范毕业生报考硕士研究生需满足哪些条件?
免费师范毕业生工作满一学期后,个人提出攻读硕士学位申请,经任教学校考核合格并批准,培养高校根据任教学校考核结果和本科学习成绩,通过综合考核后录取。符合条件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
12.免费师范毕业生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式如何?学习年限为多长? 免费师范毕业生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采取在职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实行学分制。课程学习主要通过远程教育和寒暑假集中面授方式进行。
13.免费师范生申请终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需满足什么条件?
免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或者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经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指定医院确认,因身体原因不能完成学业或不宜从事教师职业,可申请终止协议。
14.学校在哪种条件下可以提出解除《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
免费师范生在学校期间因触犯刑律或违反校纪被开除学籍以及自动放弃学籍的,学校有权解除协议。
15.哪个部门牵头负责免费师范毕业生履约管理?免费师范生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对于违约者,要求其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交纳违约金,同时公布其不诚信记录。
16.免费师范生享受的“两免一补”费用是多少?
免费师范生在四年修读年限内,免缴学费、住宿费,并领取生活费补助。
按照国家财政部核定的标准,免费师范生每年享受的学费和住宿费合计为8000元,2007年9月至2011年7月,免费师范生每学年享受的生活费为4000元,2011年9月起,每学年享受的生活费为6000元。
17.免费师范毕业生的违约情形及其相应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免费师范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权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 ① 毕业后未按本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向丙方退还所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超过时限须按每天1‰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② 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未满十年且未经丙方同意的,在离开教育岗位之日,按不足服务年限(包括离开当年)每年10%的比例一次性向丙方退还所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超过时限须按每天1‰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18. 各省什么时间开始受理免费师范毕业生违约?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的通知》(教师厅(2011)1号)规定,各省应在免费师范生毕业离校后受理违约事宜。【免费师范生就业政策】
19.免费师范生是否可以延长修读年限?延长修读年限费用由谁承担?
师范专业实行学年制管理,标准学制为四年,按四年制制定培养方案。在四年修读年限内免费师范生免缴学费、住宿费,并领取生活补助,同时享受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延长修读年限期间,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收取培养费用。
按照《西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西校〔2009〕45号)规定,学生最长修读年限为六年。六年期满,仍未达到培养方案规定要求者,作结业处理。且不能换发毕业证书。
20.免费师范生是否可以申请转为非师范专业?
《关于完善和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2号)建议部属师范大学对于录取后经考察不适合从教的少数免费师范生,入学1年内可按规定程序调整到非师范专业。
21.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的时间安排如何?
10月份,各部属师范大学向生源省报送毕业生生源信息;
11月份,各省区向各部属师范大学通报就业岗位信息;
高校组织日常校园双选活动;
寒假期间,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本省(区、市)免费师范毕业生专场招聘双选活动; 翌年3月份,各省区与各部属师大对接签约情况;
翌年5月,各省区与各部属师范大学第二次对接签约情况;
毕业前仍未签约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其档案、户口等迁至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到师资紧缺的地区任教。
各省免费师范生就业
政策汇总
1、湖南省实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
办法》细则
各市州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3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单位关于认真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有关工作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07〕49号)精神,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制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教师〔2010〕2号),我们制定了《湖南省实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
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二O一O年十月二十九日 湖南省实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 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细则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34号)、《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教师〔2010〕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单位关于认真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有关工作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07〕49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生源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以下简称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组成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小组,统筹协调全省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制定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指导各地落实任教岗位、编制、人事和工资福利等政策措施。工作小组办公室设省教育厅。
第二条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财政等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分工负责,通力合作,落实免费师范毕业生的任教岗位、人事接转、编制和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
第三条 保障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是落实师范生免费教育示范性举措的关键环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的重大战略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职责,并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做好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
第二章 信息管理
第四条 每年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应于当年12月底前将免费师范生录取信息(含电子文档)提交省教育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第五条 加强与培养学校的沟通与交流,及时掌握培养期间免费师范生留级、休学、退学、死亡等异动情况。
第六条 由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建立免费师范生信息库和信息管理系统,负责免费师范生信息和《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管理工作。每年10月底前,向市州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财政局发布下一年度免费师范毕业生信息。
第三章 就业岗位及编制
第七条 免费师范毕业生依法取得教师资格后,按照 国办发〔2007〕34号文件和《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规定就业,一般回生源所在市州辖区内中小学任教,履行国家义务,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10年以上。在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安排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两年。
第八条 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所需编制,由省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掌握全省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情
况,会同机构编制部门在核定的中小学编制总额内确定,提前安排接收免费师范毕业生编制计划。各地应首先用自然减员编制或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安排免费师范毕业生,确保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有编有岗。
第九条 每年11月底前,由市州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财政等部门,根据下一年度本地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人数、所学专业,结合本地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编制免费师范毕业生年度就业计划,落实就业岗位及编制,报经市州人民政府同意后,连同《湖南省20XX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任教岗位信息表》(见附件),报省教育厅(附电子文档),同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和省财政厅。
第十条 市州教育局应会同有关部门,于每年12月底前,主动与培养学校联系,做好下一年度免费师范毕业生的任教岗位落实、双向选择、供需见面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积极组织用人学校与免费师范毕业生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为毕业生落实任教学校和岗位提供便利。
第十一条 鼓励和支持免费师范毕业生到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任教。免费师范毕业生要求跨市州到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任教的,由本人书面申请,经生源所在市州和接收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签署意见,报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第十二条 《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由免费师范毕业生本人、培养学校和用人学校三方共同签订,并各持一份。各市州应于5月底前将落实在本地任教的应届免费师范毕业生名册分别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和省财政厅备案,并同时报送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含电子文档)。
第四章 就业手续办理
第十三条 应届免费师范毕业生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手续。
第十四条 落实任教岗位的免费师范毕业生档案、户口等,由培养学校直接迁转至任教学校或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毕业时暂未落实任教岗位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其档案、户口等由培养学校迁转至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由市州安排任教学校和岗位后,再迁转至任教学校或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
第十五条 免费师范毕业生任教学校所在地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和财政等部门,要及时为免费师范毕业生办理人事接转、党团关系、入编、工资卡和“三险一金”等关系和手续,落实国家规定免费师范毕业生应享受的各项政策待遇。
第五章 相关政策
第十六条 免费师范毕业生上岗任教后即享受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待遇。在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按规定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服务期间,仍然享受原派出学校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 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满一学期后,经考核符合要求的,可攻读教育硕士学位,在职学习专业课程,任教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的,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学位证书,具体办法按《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实施办法(暂行)》(教师〔2010〕3号)规定执行。任教学校应鼓励和支持免费师范毕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学位。免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
第十八条 免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可在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各地不得将协议规定服务期未满的免费师范毕业生调整到非教育教学机构。
第十九条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为到农村任教服务的免费师范毕业生提供周转住房等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二十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为免费师范毕业生提供在职培训、进修、学习的机会,为他们的终身学习和职业发展创造条件。
第六章 履约与跟踪管理【免费师范生就业政策】
第二十一条 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将违约记录记入人事档案,并在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上公布违约处理决定。
第二十二条 免费师范毕业生上岗任教后的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由任教学校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免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服务期内出现中途毁约、死亡等异动情况的,由任教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信息汇总报省教育厅。
第二十三条 对毕业后未按《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约定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由省教育厅依据协议书作出违约处理决定;对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未满10年且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擅自离开中小学教育岗位的免费师范毕业生,由任教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协议书作出违约处理决定。
第二十四条 违约免费师范毕业生退还的免费教育费用和应缴纳的违约金、滞纳金,由作出违约处理决定的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追缴和管理,作为其他非税收入纳入一般预算管理,用于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免费教育费用缴付额度按培养成本计算,违约金和滞纳金按《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的约定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建立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督查制度,省教育厅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对各地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督查,并以适当方式公布督查情况。
第二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由省教育厅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2、山东省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
为做好我省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34号)、《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教师[2010]2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教师[2010]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高度重视,加强对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免费师范生就业政策】
(一)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是国家培养造就大批优秀教师和教育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是构建我国新型教师教育体系、创新教师培养模式的重要改革。保障免费师范生到中小学任
解读免费师范生政策和就业政策
数学与统计学院2009级3班 学号:222009314011166 姓名:罗扬
摘要:
为了培养大批优秀教师,为了鼓励更多的优秀青年长期从教,为了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国务院决定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自2007年以来,这项示范性举措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当前,社会各方面对教师队伍建设都很关心,对师范生免费教育工作同样给予高度关注。目前,免费师范生最关心两个问题:一是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最新进展情况如何;二是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就业的相关政策怎么落实。2010年5月26日,教育部召开第5次新闻发布会,公布《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实施办法(暂行)》。
关键词:教育部 免费师范生 就业
正文
“师范生免费教育”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向全世界宣布的一项重要的教育政策,他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宣示,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由此在2007年两会上就教育议题中的一个重大问题激起了两会代表的热烈讨论,也引起了教育界,尤其是教师教育领域的普遍关注。这项政策结束了1997年我国大学实施招生并轨以来师范生收费教育的历史,恢复了改革开放以后一度实施过的师范生补助教育的政策。
一.对2007年免费师范政策的解读
免费师范生的内涵到底是什么?
目前财政部门正在按照国办转发的实施办法研究制定免费的具体标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免学费,一个是免住宿费,这是固定的,再就是生活费,生活费的标准还要听听大家的意见。估计最后每一个学生每年将近可以享受大约一万元的资助。
国家需要投多少钱呢?
六所学校计划招收免费师范生是1.2万多名,按每生一万块钱算,一年就是1.2亿,如果四年就是将近5亿。
07年有哪几所大学招收免费师范生?
从2007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部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收学费,免缴住宿费,并且发放一定生活补助,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安排。 免费师范生将建立淘汰机制
免费师范生将建立淘汰机制。全国中小学教师为1043.8万人,每年的自然减员率为3%,每年需要补充的教师数量为30万人。今年,包括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6所部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只有12000人,这只是个试点工作,也是为免费师范生政策的更大范围推行创造条件。也就是说,如果试点顺利的话,免费师范生计划将扩大到更多高校。 根据国家制定的免费师范生计划,免费师范生将免除学费、住宿费,并将补助生活费,毕业后只要从事中小学教学工作,就能保证“有编有岗”,但这并不意味着免费师范生就进入了“保险箱”。宋永刚强调,教育部要求高校建立免费师范生的激励、淘汰机制,如果免费师范生某方面表现不好,将被淘汰。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韩震说,学校与免费师范生签订的合同中有“中止条款”,如果学习成绩不达标,就将根据“中止条款”解除合同。韩震还透露,明年北师大在自主招生的选拔中,将会考虑增加免费师范生的计划。“我们将选拔有志于从事教师行业的拔尖人才,对他们在录取中实行降低20分等相关优惠。
免费师范生享有的优惠政策
免费师范生享有的优惠政策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一是由中央财政负责安排免费师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第二是在相关省级政府统筹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落实免费师范生的教师岗位,免费师范生四年毕业以后必须到中小学任教,到中小学任教的每一位免费师范生都有编有岗,特别是在当前的情况下,应该讲对高校毕业生是很有吸引力的;第三是免费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可以在学校之间进行流动,如果有到教育管理岗位工作的机会,比如当教育局局长是允许的,甚至是主管教育的领导也可以;四是为免费师范生继续深造提供好的条件保障,免费师范生经考核符合要求的,学校可以录取他们为教育硕士研究生,他们可以在职学习专业课程。
如何看待“在农村学校任教两年”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办法》对免费师范生的流向作了相应的约束,要求免费师范生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要回到生源所在省份的中小学任教10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两年。如果违约,应退还按规定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此外,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
自《办法》公布以来,对“从教10年”“在农村学校任教两年”等限制手段一直存在争议,有人担心服务期长会影响学生报考师范专业的积极性,一些考生、家长甚至想到了在
农村任教期间的“住房、结婚、生子”等问题。
实际上,这些限制条件的用意很明确,就是要选拔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学生。东北师大校长史宁中认为,对于真正想做老师的学生来说,这些限制不成问题。东北师大去年曾对往届毕业生进行统计,以1996年为例,当年共有1367名毕业生,其中到中小学任教的有1157人,占84.64%,10年之后,只有5%考了研究生或到别的地方任教,剩下的95%还在中小学教书,其中一部分从事了教育管理工作,即担任校长或者教育局长等。
此外,目前教育部正在推进师范生实习支教计划,要求高年级师范生必须到农村去实习半年,因此无论是否享受免费政策,今后“在农村学校任教”将成为所有师范生的必修课。 免费不意味着进了“保险箱”
一位师范院校学生处负责人认为,即将实行的免费师范生教育有点儿像过去师范专业“免学费+包分配”的定向培养模式,将很大程度上解决部分考生家长的后顾之忧。
但同时也有人提出:“衣食无忧,又没有就业压力,免费师范生会不会有进了‘保险箱’的感觉,会不会影响学生的兴趣和学习动力?”针对这一问题,宋永刚表示,个别学生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对此相关学校将建立针对免费师范生的激励与淘汰机制。此外,在免费师范生毕业时,各省教育部门也将组织双向选择,毕业生能否进入心仪的学校任教,将以其在校期间的学习表现作为依据。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上述政策还仅限于报考上述6所部属师范大学的考生。江苏某省属高校07届师范生小陆认为,目前对大多数师范生来说,就业市场冷热不均,比如在苏南地区,中小学教师收入高,入校要求也高,师范生之间竞争激烈,许多学校却更乐意高薪聘请具有多年教学经验的教师,应届师范生特别是本科生没有太多的竞争力。另一方面经济发展和教育水平相对落后的地区有时大规模招聘教师,却很少有同学自愿报名。
此外,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非师范专业学生也在通过“双学士”、“辅修教育学”、“考教师资格证”等途径应聘教师岗位,客观上对师范生的就业造成一定的冲击。
“上了大学之后才发现,其实报考任何专业都不能保证就业率100%。”小陆说,“毕业时能否找到理想的发展平台,最终还得靠自己。”
免费师范生毕业后工作是在农村地区还是在城市地区?农村地区究竟是指什么地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四条:“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二年。”同时在《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的第三条也有明确的表述:“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两年。” 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免费师范生在毕业后,在选择去什么样的中小学(无论是农村的还是城市的中学)去就业的问题上是自由的。但是,如果选择了城市的中小学,就首先需要先到农村地区的中小学任教两年。值得注意的是,在去农村任教的两年之前,你已经编入你当时选择的城市的中小学的岗,所以你在这两年中应该是你当初选择的城市地区中学的在岗教师。
对于第二个问题,许多同学也是模棱两可。虽然前面的几个政策法规里没有明细,但是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除了那些处在市区的中学,一般处在县城或县级市的中学是都算在农村地区的中学在内的。也就是说,如果选择了市区的一所中小学任教,按协议要去农村任教,那
么去所在省份的县城中的中学任教两年就算完成应该履行的义务。
协议的第十三条:“(免费师范生)毕业时由丙方安排,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或服从分配,到中小学任教。”主要是什么意思?
这里涉及到免费师范生毕业后选择就业的问题。首先,就是要回到生源所在地的省份去任教。但是,许多同学甚至是社会上的一些人对此有误解。协议只要求同学们回到家乡省份,至于说是在省里的哪个地区任教,是不受学生本人的户籍所影响的。举个例子,如果有一名来自安徽宿州的免费师范生,那么他毕业后只需回到安徽,至于是选择淮南还是淮北的学校去任教,是不受其宿州户籍限制的。其次,就是一个双向选择问题。所谓双向选择,通俗点讲就是你选择学校,学校也选择你。如果说你没有找到合适的学校,或者自愿服从分配,那么省教育厅将会为你找到任教学校。但是,这二者是以双向选择为优先的,根本不存在什么强制分配。
能否在学校里由非师范转成免费师范生转?
可以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第六条:“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可在教育部和学校核定的计划内转入师范专业,并由学校按标准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
同时,《北京师范大学2008年免费教育师范生招生简章》也有明确指出:“为鼓励有志青年读师范做教师,同时为非师范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在新生入学两年内,学校将面向非师范生选拔免费教育师范生。届时学校将面向非师范生公布拟选拔免费教育师范生的师范专业及人数,非师范生可根据自愿的原则申请,学校择优确定申请进入师范专业的免费教育师范生。”所以,有这方面的意向的同学,不用担心,是可以转的。 免费师范生能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双学位)吗?还有就是能不能转专业?
对于辅修(双学位),免费师范生没有什么特殊限制,可以申请修读,自己支付所需费用,同时也可以转专业,但有一点需要明确的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六条:“免费师范生可按照学校规定在师范专业范围内进行二次专业选择。”同时,根据《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的第十一条:“根据甲方的相关规定,入学后两年内可在甲方规定的师范类专业内进行专业二次选择。”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如果转专业,只能在师范类的专业内转,转了之后依然是师范生,只是专业不同。诸如经管、法学等不招收师范生的专业师范生同学是不能转的。同时,一些专业的转入门槛可能比较高,所以想要转专业的同学,要有心理准备,要把文化课学扎实。
二.对2010年免费师范生就业政策的解读
2010年5月26日,教育部召开第5次新闻发布会,公布《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实施办法(暂行)》。宋永刚在新闻发布会上对免费师范证词的两个问题和两大实施办法做了简单的介绍。
1. 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最新进展情况如何
关于师范生免费教育最新进展和有关背景情况。三年多来,教育部六所直属师范大学以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为契机,紧紧围绕培养造就优秀教师的目标,积极推进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六校免费师范生招生人数逐年增加,三年共招收3.4万人,考生报考踊跃,生源质量良好,录取的免费师范生平均成绩高出省重点线均在40分以上;创新教师培养模式,调整学科专业结构,深化教学课程改革,在周边省份及中西部地区建立了80多个教师教育创新改革试验区,探索高校、地方政府和中小学合作培养师范生的新机制;进一步强化教育实践环节,在全国建立了700多个教育实习基地,落实师范生实习一学期的制度;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特别是聘请了近400名中小学一线优秀教师担任兼职导师,实行大学和中小学的双导师制;进一步改革教学科研组织方式,整合教师教育的资源,有的学校专门成立了教育学部和教师教育学院;六校联合实施教师教育创新平台计划,建设包括“免费师范生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共享”、“免费师范毕业生攻读教育硕士远程教育”、“中小学教师培训优质资源共享”等三个应用系统在内的全国教师网络联盟公共服务平台,共建共享优质资源。
这几年,教育部对教师队伍建设和师范生免费教育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首届免费师范生将于明年暑期毕业。为了提前做好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的准备工作,去年以来,教育部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共同研究起草了《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同时,为了支持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学习和专业发展,教育部专门研究起草了《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实施办法(暂行)》。最近,这两份文件已经正式印发。今天大家在教育部网站上就可以见到。
2. 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就业的相关政策怎么落实
介绍一下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就业等相关政策。国办发[2007]34号文件规定,免费师范毕业生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有关省级政府要统筹规划,做好接收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各项工作,确保每一位到中小学任教的免费师范毕业生有编有岗。《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对上述规定进行了细化,政策要点可以用“落实责任、落实编制、落实岗位、服务农村、履约管理、加强监督”6句话、24个字来概括:
一是落实责任。免费师范生就业工作由有关省级政府统筹,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财政等部门组成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并实施就业方案,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就业办法》明确了省级相关部门的具体责任。
二是落实编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一掌握本地区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情况,会同机构编制部门在核定的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额内,提前安排接收免费师范毕业生编制计划。各地应首先用自然减员编制指标或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安排免费师范毕业生,必要时接收地省级政府可以设立专项周转编制,确保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有编有岗。
三是落实岗位。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岗位采取双向选择和安排就业两种方式落实。首先是双向选择。按照现行的大学毕业生就业方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用人单位与免费师范毕业生进行双向选择,及时公布本省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信息,并组织多种形式的供需见面活动,为每一位毕业生落实好任教学校。毕业前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其档案、户口等迁转至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到师资紧缺地区的中小学校任教。
四是服务农村。根据国办文件规定,《就业办法》提出,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由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安排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两年。免费师范毕业生在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间仍然享受派出学校原工资福利待遇。地方政府和农村学校要为免费师范毕业生到农村任教服务提供周转住房等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免费师范生政策最新解读(华中师大)
背景介绍
2010年5月26日,星期三,教育部召开第5次新闻发布会,公布《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实施办法(暂行)》。
2010年5月27日,星期四,我校召开免费师范生政策解读会,针对刚出台的两份文件,校党委书记丁烈云,校长马敏,副校长李向农,校党委副书记何祥林、谢守成向各院系的领导和辅导员们做了相
2010年5月28日,星期五,我校召开免费师范生政策解读座谈会,校党委书记丁烈云、校长马敏、副校长李向农,以及我校就业指导中心、研究生院、教师教育学院等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两份文件做了相关解读,并就免费师范生们关心的问题予以说明
首先要明确的是,政策规定的原籍是指生源所在省份,不会限制到地区、市县一级。因此同学们选择在本省的大中小城市就业都可以由自己决定,不会要求农村来的学生就必须回到农村。
一般回原籍,
主要是根据学校历年来的就业情况说的,以我校为例,历届毕业生中绝大部分回到了本省,只有少数人到外省就业。华师免费师范生就业,想要到生源以外省份就业的,如果能够找到签约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岗位采取双向选择和安排就业两种方式落实。
政策原文:毕业前通过双向选择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其档案、户口等由培养学校直接迁转至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所在地户籍部门;毕业前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其档案、户口等迁转至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到师资紧缺地区的中小学校任教。
双向选择
就是说按照现行的大学毕业生就业方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用人单位与免费师范毕业生进行双向选择,及时公布本省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信息,并组织多种形式的供需见面活动,为每一位毕业生落实好任教学校。和现行大学生毕业就业方式一样,就
另外,同学们就业想要去私立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也可以,也包含在教育系统的范围内,但是选择这类学校的,就等于自动放弃编制。
统一安排
则是说,毕业前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其档案、户口等迁转至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到师资紧缺地区的中小学校任教。师资紧缺,不代表就是农村,会优先考虑城镇。
免费师范生找到工作之后还是可以在学校之间流动的,具体操
实岗位:岗位主要还是到中小学任教,不排除教育管理部门,依照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人曾浩表示,毕业后想要报考教育系统公务员的,严格按照政策来说是可以的
支教
关于支教有以下说明:
1、支教时间:两年。可以选择毕业就去支教,也可以2、支教地点:可以是实验区,也可以是签约学校安排的,可以自己提出申请,但可能因各地实际操作情况而有所不同。
原则上,支教是自由选择的,可以跨省,我校不会限制,但这选择先签约,作为签约 2、
在县或县以下农村一级学校工作的不用到农村支教,就是说,即使你所在的中学是省重点,只要它是县级的,就不必到农村去支教。
读研
学习年限一般2-3年,实行学分制。两年修满两年可以毕业,修不满则修三年。实行双导师制(本科学校导师+培养基地的中小学优秀教师),课程学习主要通过远程教育和寒暑假集中面授的方式进行。学位论文的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一名相关学科的中小学特级教师
当免费师范毕业生为就业政策所限而苦恼的时候,陕西个别地方却为如何安置他们犯愁。为何在其他省份看来是香饽饽,在陕西却成了烫手的山芋?2月26日,陕西省首届免费师范生双选会在陕师大举行,来自全省10个市的110家用人单位,共提供就业岗位1124个,略多于毕业的陕西籍生源数。但与其他生源省份相比,差距比较明显。
据陕师大党委副书记王涛介绍,在已举办过免费师范生招聘会的其他十多个省区,陕师大生源的签约率都在90以上,其中海南100,山西、广东、河南等省在97左右。各省区提供的就业岗位,普遍是生源数量的两倍,有的省区甚至是十倍以上。同时,用人单位质量普遍较高。比如山西生源全部安排在太原,海南生源全签到海口和三亚,云南生源则全到地级市以上中学。
王涛说,对于首届免费师范生,学校花的精力最大,下的工夫最大,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也最多,免费生的职业素养得到了显著提高。“这批学生将是我省基础教育战线的一支重要力量,是一笔宝贵的人才资源”。但正是这届陕西籍生源就业遇到不小的阻碍。25日召开的全省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上,王涛说,直到24日,陕西各地提供的就业岗位仍少于毕业生数,岗位层次也是已举办过双选会的各省中最低的,“离教育部解读的基本政策底线还有差距”。
以前没有实行免费师范生时候,陕师大大部分陕西籍毕业生都签到广州、珠海、重庆、成都等地,供不应求。采访中毕业生们认为,之所以在陕西就业相对困难,首先是毕业生人数多,今年我省有1307名陕西籍免费师范生毕业,其中陕西师范大学1014名,在全国居于前列;其次是用人单位要求较高,更希望招比免费师范生学历更高的研究生(论坛) ;第三是编制难以解决。
而与就业岗位紧缺同时存在的,是陕西省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偏低。副省长朱静芝说,全省基础教育中小学36万教师,研究生学历的仅1000人,本科学历的只有7万人,2/3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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