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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部门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

时间:2015-01-09   来源:实习报告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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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部门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一):民工工资发放自查总结

104国道嵊州段改建工程路面LM-2合同段

2014年民工工资发放

浙江宝业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4日【发改部门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

104国道嵊州段改建工程路面LM-2合同段

2014年民工工资发放排查报告

一、项目概况

104国道嵊州段改建工程路面第LM-2合同段,主要工作为本工程第七合同段完成路基工程后的路面工程。本合同段自三塘村向西穿过彭山隧道,后经缸窑、李村、圳滕村上跨上三高速左转向东,与黄泥桥村附近104国道新昌段改建工程相接。本合同段起点桩号K51+750,终点桩号K57+680,全长5.93km。

【发改部门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

合同工期:4个月。进场日期:2013年9月15日。截止2014年10月,除K54+060—K54+360滑坡段不能施工外,其余均已完工。

二、民工工资管理办法

1、准则

为规范务工人员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或扣克务工人员工资问题,有效维护广大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关于切实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7号)和各级政府与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加强对民工工资支付的监控

项目部制定内部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根据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作业班组工资由各带班班组长将工资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

项目部每月编制民工工资发放单,如实记录民工姓名、用工天数、支付金额等情况,并在领取工资时签名确认。民工的工资每月的15日按时发放,不得拖欠、扣押民工的工资。

如有发生拖欠、扣押民工工资的现象,民工有权向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投诉。

项目部需高度重视拖欠民工工资投诉,对有拖欠民工工资的班组,必须采取措施,及时给予解决,避免民工到有关部门投诉。

建设单位(业主单位)未按合同约定与项目部结清工程款,致使项目部拖欠民工工资的,由公司先行垫付民工被拖欠的民工工资。

若有民工投诉拖欠工资问题,项目部接到相关部门通知后,应立即派项目部处理拖欠民工工资的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到指定地点处理。已结清工账的,当场确定清欠期限、清欠方式等;未结清工账的,当场确定结清工账的期限、清欠期限、清欠方式等。

3、管理机构

农民工工资发放领导小组:

组 长:陈立娟

副组长:徐鸿骏

组 员:王武军、徐军明、魏昕昕、高德胜。

三、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

本项目共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72万元,缴纳凭证详见附件(开工

动员预付款支付凭证)

四、民工工资日常管理情况

为了维护全公司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促进社会的稳定和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从而保障民工工资有序发放。我项目部于2014年11月3日-2014年11月4日根据(浙农工办发

【2014】17号)文件要求开展了全面的排查工作。

1、本年度用工情况

由于年初先5个月路基不能移交,路面结构层无法施工,用工较少,人员基本为本项目合同工,从本年度的6月份开始,工程局部开始,至7月底全面展开,用工达到高潮,用工来源主要为标段附近的常住人员。

2、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我部共有4个施工班组,用工数量59人,签订劳动合同人数22人,截止2014年10月底已支付民工工资元,拖欠民工工资 0 元。

为切实保障民工工资发放及时到位,推进工程的顺利进展,我部已全部解决民工工资问题,无拖欠现象,切实维护了民工的合法权益,请上级领导审查和监督。

104国道嵊州段改建工程路面第LM-2标项目部

2014年11月4日

发改部门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二):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

永新县滨江盛景小区【发改部门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

【发改部门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

告【发改部门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

江西省永新县建筑总公司

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根据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开展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的通知《吉市建建字[2014]32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我公司从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 我项目部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积极预防和处置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2. 我项目部根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了劳务合同,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存在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

3. 工资支付情况,采取按月发放的方式,每月25日左右发放现金或转账,做到了及时、足额发放,未发生拖欠工资现象,不存在加班加点的情况。

4. 为农民工工资建立台帐,让农民工对工资收入清楚,明细。

5. 本工程工程款分拨情况(1#楼9月份借记260万,1#楼10月份借记260万)。

江西省永新县建筑总公司 201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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