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gbppp.com--写作模板】
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 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
配偶、子女、父母;如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继承人为第
二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祖父母、外祖父
母和兄弟姐妹);
2、 死者的死亡证明(①火化证、②墓穴证)和注销户口证
明(派出所出具);
3、 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指被继承人的
配偶、父母、子女的情况,《亲属关系证明格式》参考
背面格式出具)及档案复印件(封面及记载亲属关系页
-盖相符章);
4、 财产证明(如①《房屋所有权证》;②银行存折;③股
票清单;④机动车登记证书及其他财产证明);
5、 其他相关证明(①独生子女证;②结婚证;③离婚证;
④离婚协议;⑤法院《民事调解书》;⑥法院《民事判
决书》和生效证明;⑦未婚证明;⑧未再婚证明及以前
婚姻状况终止的证明;⑨其他 )
承办公证员: 郭学峰
联系电话: 18719827552
接待序号:
亲属关系证明(单位格式)
根据档案记载,兹证明我单位职工×××(甲)于××××年××月××日因(病)死亡,其配偶叫×××(健在或于××××年××月××日因(病)死亡),其生前与×××共生有×个子女,分别为:×××、×××、×××、×××,再没有其他亲生子女、养子女、养父母及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父母。
死者×××(甲)的父亲、母亲均先于×××(甲)死亡(姓
名、死亡时间、地点不详)。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亲属关系证明(社区格式)
兹证明我社区居民×××(甲)于××××年××月××日因
(病)死亡,其配偶叫×××(健在或于××××年××月××日因(病)死亡),其生前与×××共生有×个子女,分别为:×××、×××、×××、×××,再没有其他亲生子女、养子女、养父母及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父母。
死者×××(甲)的父亲、母亲均先于×××(甲)死亡(姓
名、死亡时间、地点不详)。
社区(公章):
街道(公章):
年 月 日
亲属关系证明
兹证明我社区居民×××(甲)于××××年××月××日因(病)死亡,其配偶叫×××,其夫妇共有×个子女,分别为:×××、×××、×××、×××,再没有其他亲生子女、养子女、养父母及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父母。 死者×××(甲)的父亲、母亲均先于×××(甲)死亡了。
社区(公章):
街道(公章):
年 月 日 需要提交的资料:
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2、父亲的死亡证明(派
出所出具);3、社区证明(按以上格式出具);4、宅基地使用权证
公证员:郭学峰 18719827552
亲属关系证明
兹证明 ( , 年 月 日出生,于 年 月 日因 在石门县死亡,身份证号码: )生前系我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职工(居民/村了),其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以下 人:
父亲: ,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或于 年 月 日死亡)。
母亲: ,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或于 年 月 日死亡)。
配偶: ,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
长子: ,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
长女: ,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
次女: ,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
次女: ,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
以上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
XXX生前是我辖区居民,于19XX年10月9日出生,于20XX年XX月XX日因疾病在XXXX市死亡。XXX的配偶是XXX,于19XX年X月XX日出生,于XXXX年X月XX日因XX在XX市死亡。XXX与XX是XXXX关系。
XXX与XXX一生共有X个孩子:
长子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长女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次女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的父亲是XX,母亲是X氏,是原配夫妻,没有继父母,均先于XXX死亡。
xxxx年x月x日
证 明
兹证明我单位职工 , , 年 月 号出生,身份
证号 ,于 年 月 日在 去
世,生前住 ,其配
偶 , 年 月 日出生,于 年 月 日去世,
生前住 ,两人系结发夫
妻,死者死亡后,配偶没有再婚。二人共生育子女 人,分别为:长
子 ,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
女儿 ,身份证号: , 年 月 日
出生,现住;女儿,身份证
号: , 年 月 日出生,现
住 。
除上述子女之外,再无其他子女。无需要其赡养、抚养或照顾的
人。
死者的父亲叫,于已于年月系病故,生前住 ;母亲叫 于已于
年 月 日去世,死亡原因系病故,生前住 。
死者的父母死亡时间在前。
特此证明!
盖章
年 月 日
证 明
兹证明我社区居民 ,女, 年 月 号出生,身份
证号 ,于 年月 日在郑州去世,生前住 号,其配偶 , 年 月 号出生,身份证
号 ,于 年 月 日在 去
世,两人生前均住 ,两人系结发夫妻,
死者死亡后,配偶没有再婚。二人共生育子女 人,分别为:长
子 ,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
女儿 , 年 月 日出生,现
住;女儿,身份证
号: , 年 月 日出生,现
住 。
除上述子女之外,再无其他子女。无需要其赡养、抚养或照顾的
人。
特此证明!
盖章
年 月 日
兹证明我单位职工 , , 年 月 号出生,现住 ,身份证号 ,其父亲 , 年 月 号出生,身份证号 ,于 年 月 日在 去世,生前住 ,其姐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 ,现住 ;其妹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 ,现住 。
特此证明!
盖章
年 月 日
兹证明我单位职工 ,女, 年 月 号出生,现住 ,身份证号 ,其父亲 , 年 月 号出生,身份证号 ,于 年 月 日在 去世,生前住 ,其兄弟 ,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身份证号 ,其妹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 ,现住
特此证明!
盖章
年 月 日
兹证明我单位职工 ,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 ,现住 ,其父亲是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 ,于 年 月 日在 去世,生前住 ;其母亲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 于 年 月 日去世,生前住 ;其哥 , 年 月 号出生,现住 ,身份证号;其姐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 ,现住 ;
特此证明!
盖章
年 月 日
办理继承公证所需资料
1、死者的死亡证明(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派出所出具的销户证明原件)
2、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生前有单位的由单位出具证明,并从单位调人事档案履历表一份,无单位的在死者生前的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两级部门出具证明)
3、财产证明:房产证(若是房改房需到房地局调取内档资料)、存折、卡
4、所有继承人(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亲属关系证明(范本)
兹证明XXX,男,1930年8月14日出生,生前住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劳动西路383号3门202房,于1999年05月14日死亡在长沙市三医院因胃癌死亡。经调查核实死者的亲属关系和婚姻情况如下:【死亡、亲属关系证明】
1. 死者XXX父亲XXX、母亲XXX(以死亡的注明死亡时间,或姓名不详,均于死者之前死亡)。【死亡、亲属关系证明】
2. XXX生前只有一次婚史,配偶XXX(有多次婚史的注明每次婚史的结婚时间和离婚时间或丧偶时间)。
3. XXX与配偶XXX共同只生育子女四人,具体情况如下: 儿子:XXX,男,1955年08月04日出生
儿子:XXX,男,1959年10月28日出生
儿子:XXX,男,1963年02月05日出生
女儿:XXX,女,1957年10月13日出生
除上述关系以外,无其他供养关系人,无收养子女。
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经办人:
证明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亲属关系证明
兹证明吴济孟,男,1946年11月4日出生,生前住址:长沙市雨花区曙光中路494号房,于2010年11月10日在湖南省长沙市第一附属医院死亡。经调查核实死者的亲属关系和婚姻情况如下:
1、吴济孟的父亲吴凯福在吴济孟8岁时死亡、母亲李俊湘于1986年死亡。
2、吴济孟只有一次婚史,妻子刘爱华于1996年离异。
3、两人只共同生育子女一人,具体情况如下:
女儿:吴丹丹,女,1976年10月日出生
除上述关系人以外,无其他供养关系人,无收养子女。
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经办人:
证明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我社区原居民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生前住 ,于 年 月 日在
因 死亡。生前未婚,亦无子女。
1、父亲: ,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2、母亲:
,公民身份号码: , 年 月 日出生,现住,公民身份号码: 年 月 日
。 。
我社区原居民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生前住 ,于 年 月 日在
因 死亡。生前未婚,亦无子女。 1、父亲: , 年 月 日死亡。 2、母亲:
, 年 月 日死亡。 年 月 日
我社区原居民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生前住黄梅县 ,于 年 月 日在 因 死亡。
1、父亲: ,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公民身份号码: 。
2、母亲: , 3、配偶: , 4、子女只有以下:
,男/女, ,男/女,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公民身份号码: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公民身份号码: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公民身份号码: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公民身份号码: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公民身份号码:
年 月 日
。
。
。
。
。
我社区原居民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生前住黄梅县 ,于 年 月 日在 因 死亡。
1、父亲: , 年 月 日死亡。 2、母亲: , 年 月 日死亡。
3、配偶: , 4、子女只有以下:
,男/女, ,男/女,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公民身份号码: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公民身份号码: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公民身份号码: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公民身份号码:
年 月 日
。
。
。
。
我社区原居民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生前住黄梅县 ,于 年 月 日在 因 死亡。
1、父亲: , 年 月 日死亡。 2、母亲: , 年 月 日死亡。
3、配偶:已于 月 4、子女只有以下:
, 年 月 日死亡。【死亡、亲属关系证明】
,男/女, ,男/女, ,男/女, 年 月 日死亡, 日死亡, 的母亲 年 月 日出生,现住,公民身份号码: 年 月 日出生,现住,公民身份号码: 年 月 日出生,现住,公民身份号码:
年 月 的父亲 ,已于 。 。 。 日
, 年
亲属关系证明怎么开?需提交哪些材料?
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已注销户口的,提交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所在单位无人事部门的,由申请人档案所在地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由其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本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4、关系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通行证及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明;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当然,不同的公证处对材料及证明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先向当地的市一级公证处咨询。
每一个县市都有公证处 ,没有明确的地域限制。
二、亲属关系证明格式
亲属关系证明
XX公证处:
我单位职工(或我村村民、社区居民)XXX,男(或女),X年X月X日出生,生前住X,于X年X月X日在X因X死亡,其亲属关系如下:
1、XXX的父、母亲姓名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X。(或父、母亲姓名X,X年X月X日在X因X死亡)。
2、XXX的原配是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X。(如原配偶已死亡的请写明死亡时间,离婚的请写明离婚时间)。
XXX的原配去世后(或离异后)是否再婚。(如再婚,请写明再婚配偶的姓名、出生时间、现住址)。
3、XXX与原配所生养的全部子女(包括收养子女)的姓名、出生时间、现住址。
XXX再婚后,与再婚配偶所生养的全部子女(包括继子女)的姓名、出生时间、现住址。
XXX共有上述X个子女,无其他子女。(如有子女已死亡的,请写明何时何地因何死亡,已死亡子女的配偶和子女的情况)。
4、XXX的兄弟姐妹的姓名、出生时间、现住址。(如有已死亡的,请写明何时何地因何死亡)。
5、XXX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姓名、出生时间、现住址。(如已死亡的,请写明何时何地因何死亡)。
出证明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
出证明人的姓名:_______
职务: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X年X月X日
三、亲属关系的简介
亲属是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我国法律所调整的亲属关系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儿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以及其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如伯、叔、姑、舅、姨、侄子女、甥子女、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等。亲属不等于家庭成员,有亲属关系的人可能分属于多个不同的家庭;家庭成员并不绝对有亲属关系。
根据亲属关系发生的原因,可以将亲属分为配偶、血亲和姻亲三类。血亲包括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前者是指出于同一祖先具有血缘联系的亲属;后者是指彼此本无该种血亲应当具有的血
缘关系,但法律因其符合一定的条件,确认其与该种血亲具有同等权利和义务的亲属,如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就是拟制血亲。姻亲是指除配偶外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包括血亲的配偶、配偶的血亲、配偶的血亲的配偶,姻亲之间只有在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才具有权利义务关系。
血亲还可以分为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前者是指生育自己的和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后者是指彼此间具有间接的血缘联系,除直系血亲以外的亲属。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fw/500878/
推荐访问:亲属关系证明模板 公证处亲属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