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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维稳工作五年规划

时间:2016-03-26   来源:工作总结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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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维稳工作五年规划(一):2015年信访工作计划

建国路街道丽景社区2015年信访工作计划

为了加大《信访条例》工作力度,实施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和社会稳定,推行信访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艺园社区将信访工作做如下计划:

一、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组织机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实行信访工作一把手亲自抓,保障信访工作事项办理及时,无敷衍、推诿现象,并能及时、准确,了解、上报信访信息,预防集体、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二、加强信访维稳接待,通畅群众信访渠道

1、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一岗双责”要求,把信访接待作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真正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努力做到“四个清楚”(把群众诉求听清楚、把上访缘由问清楚、把政策法规讲清楚、把受理案件办清楚)。

2、继续推广领导接待日、领导包案制、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让上访群众“访到想访的人、说出想说的话、办成该办的事”,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处理群众的诉求,解决矛盾。

三、建立预防、排查、督办机制,提高信访维稳工作效率

1、抓好源头防范,努力将初信初访一次性处理到位。

2、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推广“一月一排查、一月一交办、一月一落实、一月一督办、一月一通报”的制度,做到逐案登记建档、逐案化解和跟踪管理,防止反弹。

3、加强信访督办,落实限时办结。认真处理上级交办的信访事

项,推进各项稳控措施,加大接待劝返工作力度,保证在第一时间接回上访人员。

在全辖区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继续采取“条块结合”的办法。“条”就是要求社区工作人员从分片包户角度,把辖区涉军人员、原民办教师、涉法涉诉、其它信访隐患,每月进行一次集中排查;“块”就是要求社区工作人员每周对辖区内的所有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逐一建立滚动台帐,并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报街道备案,便于实行信访信息动态管理;结合社区党建组织召开部门联席会议,交办信访案件,明确工作责任、明确化解时限、明确稳定措施,并实行领导包案制。加强对基层尤其是那些矛盾纠纷多、群众上访量大、工作比较薄弱小区及早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把工作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来。

四、完善工作机制,发挥全员信访维稳优势

1、继续推广接待日,建好接待室,保证每个工作日都能接待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杜绝越级上访、进京上访和群体上访事件,做到预先疏导、快速反应,高效接访。

五、加强政策和理论研究,规范信访接待秩序

1、加大《信访条例》和党的信访工作政策的宣传教育,关心群众工作生活,转变工作作风,化解矛盾,破解信访难题。

2、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和社会安定大局,惩处无理信访行为。 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合理要求,坚决打击无理纠缠、恣意吵闹和恶言威胁等违法行为和事件。

3、继续抓好重点时期的信访工作。重点做好全国“两会”、党的“十八大”期间等重要时期的信访稳定工作,加大工作力度,清理突出问题和历史积案,实现“六个不发生、一个确保”的

全年信访工作目标。

六、健全检查考核,保证信访工作常态化

1、坚持信访问题的处置原则,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原则,明确信访主体责任的落实。

2、强化信访工作问责制度,追究不作为、乱作为、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等引发到市、赴省、进京群体上访、反复上访等非正常上访事件的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按照《条例》“谁制造问题、谁承担责任、谁受到追究”规定,明确责任倒查,决不姑息迁就。加强信访源头治理,开展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事,落实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各项要求,妥善解决好发展与稳定的关系。

建国路街道艺园社区

二0一五年二月十四日

信访维稳工作五年规划(二):街道信访工作十二五总结暨十三五规划

xx街道信访办关于“十二五”发展现状和“十

三五”发展规划总结

“十二五”期间,xx街道信访办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全国、省、市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第一要务抓发展,第一责任保稳定”,紧紧围绕服务全区经济工作大局这个中心,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着力推动“事要解决”,积极探索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新途径,新方法,有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为街道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十二五”期间,我街道信访、矛调中心与社区矛调工作站共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82件次,答复率100%;化解矛盾350起,稳控重点信访57件,受理、答复网上信访投诉8件,答复率100%;领导批转信访件84次,越级上访和进京非访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通过街道上下的共同努力,在去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期间,我街道取得了进京“零上访”的可喜成绩,为维护辖区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办“十二五”期间发展情况

(一)发展现状

1、领导高度重视,夯实齐抓共管信访工作基础。“十二五”期间,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各部门领导对做好信访工

作思想高度重视,始终把信访工作放在全局去认识,始终把它作为一个部门和主要领导的主要工作去抓,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种矛盾,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几年来,街道主要领导多次亲自主持召开信访工作协调会,部署信访工作。严格落实领导接待日、信访首问负责制等制度,认真处理每件信访事项,做到了问题不上交、矛盾不推诿;并在此基础上调整充实重点信访问题小组工作力量,对信访工作的经费和其他方面都予以保障。

2、积极实践探索,不断创新信访工作机制。几年来,街道以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有效措施,利用不同形式开展工作,使信访工作在精细化、科学化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为顺应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要求,我们着力创新机制,下移工作重心,在全区率先构建了“一格三员”社会管理新模式和xx地区社情民意月监测分析通报制度,始终坚持每日通报情况和每周进行一次信访问题研判会议制度,积极探索实施社会管理精细化的新模式与新途径,有效掌控了辖区内的社情民意,使社会舆情信息的掌握更加灵通,协调处置时间更加超前,调处解决机制更加完善,及时阻止可防性事故的发生,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从而实现了由“事后处置”为“事前预防”的突破性转变。

二是落实稳控机制。按照“一个案件、一个领导、一套

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一案一组(工作组)”的工作方法。对重点信访人员照片、基本情况、案件来龙去脉等资料归类存放,使案件专人负责、责任到人,有效地促使了信访工作走上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增强了工作的可操作性,逐步提高了接访办案工作的整体水平。

【信访维稳工作五年规划】

三是整合力量。为构建全员参与联动的工作格局,我们注重加强街道各机关科室、社区和驻地单位的协调配合,灵通信息。街道先后研究制定了《xx地区社会稳定信息反馈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工作职责》、《社会稳定信息员工作职责》等相关制度与职责,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处理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督促其对基层信访工作的关注和重视,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力求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有效增强了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整体合力。 四是积极稳妥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来信,我们着重把好三个关:一是呈报阅批关。所有来访信件全部呈报主要领导阅批,尽快落实,由分管领导直接包案。二是案件处结关。初信抓“快办”,做到一次性处结,避免重复信访;重复信抓“细办”,找准症结,分理信访人员提出的要求是否有合理成分,做到有理有据,明确答复。三是答复口径关。有些来信反映的问题比较复杂敏感,我们在答复时注意把握

分寸,前后连贯,口径统一,实行专人负责、专人专办、跟踪管理,一经形成明确意见,必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对群众来访,我们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热心接待。对上访人员做到一把椅子让座、一杯清茶暖心、一腔热情接待,仔细听取其反映的问题,做好详细记录。二是耐心解答。对上访人员反映的问题和要求,接待人员根据有关政策,耐心解答所提出的问题,区别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做说服教育工作,疏导来访人员心态。三是细心办理。对来访人员提出的问题,能办理的及时协调处理,一时不能办理的,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信访维稳工作五年规划】

3、重点上访人员案件化解情况

几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事要解决”的目标,经过与市、区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我们下大力气,用真功夫,知难而上,攻坚克难,着力分析研判和解决信访积案问题,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经过各级不懈努力,2011年解决了xx业主诉求的问题;2013年解决了xx工作安置的老大难问题。其他重点人反映的问题也正在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总体来看,这部分群众思想稳定,能够积极配合街道开展工作,争取年底前把xx、xx的问题化解完成。另外,我们也对重点人的情况逐一进行分析研判,哪些是合理诉求、哪些是无理诉求,对多次进京非访和经常参与组织涉军活动人员进行分类,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到区联席办、区维稳办和两个辖区

派出所。同时,我们也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证据的搜集取证,必要时进行严厉打击处理。

(二)发展中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面临挑战

“十二五”时期,是xx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围绕“宜居、宜业、宜学、宜商、宜游”城区建设目标,积极发展特色经济,努力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将xx打造成为xx国际化大都市的核心城区的关键时期。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城市化步伐加快对xx的经济社会建设和和谐稳定产生深刻影响。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带来新的情况和问题,新旧矛盾碰头叠加、汇集交织、复杂多样;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公民民主意识日益增强,不同社会群体的价值取向和利益诉求更趋多元;互联网及新兴媒体的监督影响不断扩大,群众诉求表达方式和渠道更加多样。信访工作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因素增多,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和谐面临新的挑战和考验。信访工作要把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和反馈渠道,主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摆在突出位置,通过加强和改进街道信访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适应发展需要的信访工作新方法、新手段、新理念,及时有效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更好地促进和

信访维稳工作五年规划(三):2015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方案

方案一: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方案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上访事件,做好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上级关于综治信访维稳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根据事件的性质、起因、规模、危害程度和事态发展,决定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把其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的原则。处置各级各类学校的各类上访事件,必须坚持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具体分工和要求,协调一致,密切配合,坚决执行党委、政府的处置方针和措施。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属于哪个乡镇、哪个学校、哪个科室、哪个单位的问题,就由哪个乡镇、哪个学校、哪个科室、哪个单位负责解决。要明确责任人(单位),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决不能互相推诿、扯皮,切实解决好群众赴京赴省到市来县上访反映的问题,把上访群众稳定在当地。

(三)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的原则。处理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越级赴京赴省到市来县上访事件,不能采取敷衍和压服的办法,必须把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作为大事,高度重视,带着深厚的感情认真负责地把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好。

(四)坚持快速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上访事件的性质、参与人数、事发地点等情况,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迅速启动快速反应机制予以处置。同时,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五)教育多数、处理少数的原则。处置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上访事件,必须坚持团结教育大多数群众的原则,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对利用人民内部矛盾煽动闹事、蓄意制造事端及打砸抢分子要依法按照《信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严肃处理。

三、工作机构和职责

(一)县教体局成立处置全县教育系统群众各类上访事件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订教育系统群众各类上访事件处置工作的政策、措施,研究决定工作机构设置和工作人员安排。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XXX

办公室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以下工作机构:

1、信息和保障组。由办公室负责。主要职责是:负责上访事件信息的上报工作;处置上访事件后勤保障工作,调度交通工具和其它物资设备。

2、处置组。由各责任科室牵头,相关科室和学校、单位配合。主要职责是:处置各种上访事件;向处置全县教育系统群众上访事件人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提供事件真相报告、处理结果报告、事件分析报告和工作建议报告。

3、责任追究组。由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人事科等有关科室组成,负责对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处理。

(二)工作职责。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科室和各学校、各单位任务明确如下:

1、机关支部及办公室工作业务范围内发生的各级各类学校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办公室为主进行处理,相关科室配合,办公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因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工资、职称评聘、奖惩、教师资格认证、教师人事制度改革、核编定岗、招教就业、原民师及退养计划内民师、离退休人员、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培训、师风师德等人事师训股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人事师训股为主进行处理,人事师训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3、因各级各类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布局调整、学校建设、中小学危房改造、“两免一补”等计审科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计审股为主进行处理,计审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4、因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高中、幼儿园、特殊教育阶段学校管理、学生就学特别是智障儿童就学及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基础教育股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基础教育股为主进行处理,基础教育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5、因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教师、学生、教学管理等职成教科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职成教股为主进行处理,职成教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6、因各级各类学校体育活动、饮食卫生、艺术赛事及中招体育考试等体卫艺股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体卫艺股为主进行处理,体卫艺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7、因教育普法、教育执法、教育督导等督导室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督导室为主进行处理,督导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8、各级各类学校由于安全问题等安全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安全办为主进行处理,安全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9、因各级各类学校乱收费、干部作风及违法违纪、干部职工对党政纪处理处分不服等监察室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监察室为主进行处理,监察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0、因社会力量办学方面等民管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民管办为主进行处理,民管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1、因普通高招、中招、成人高招、自学考试、研究生考试等招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招办为主进行处理,招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2、基础教研室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基础教研室为主进行处理,基础教研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3、职成教研室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职成教研室为主进行处理,职成教研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4、因教育装备、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等装备站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装备站为主进行处理,装备站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5、因勤工俭学、校方责任险等勤俭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勤俭办站为主进行处理,勤俭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6、电教馆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电教馆为主进行处理,电教馆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7、教科所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教科所为主进行处理,教科所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8、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语委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语委办为主进行处理,语委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9、因网管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网管办为主进行处理,网管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0、因助学贷款、贫困生资助等学生资助中心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学生资助中心为主进行处理,学生资助中心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1、因老干部管理中心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老干部管理中心为主进行处理,老干部管理中心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2、因计生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计生办为主进行处理,计生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3、因工会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工会为主进行处理,工会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4、县委督察中心、县政府督查室的督查件、重大不稳定信访案件及重点稳控人员案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群工站为主进行处理,群工站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5、因招商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招商办为主进行处理,招商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6、因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为主进行处理,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以上分工如有冲突或对其它未涉及事件的处理,原则上按照职责范围,谁主管、谁负责。

四、处置程序

(一)接到群众上访事件,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

(二)通知有关科室,迅速赶到现场。

(三)需要协调外局委办的,应上报主管局长,由局长出面协调。

(四)将上访人员迅速带离现场,安置到不影响办公的地方,同时通知当地有关部门或学校,及时做劝返工作。

五、处置预案

(一)发现群众上访特别是集体赴京赴省到市来县上访的苗头,乡镇学校要立即会同当地党委、政府全力劝阻,尽量把上访群众稳定在当地,真正做到控制住、疏导好、处理好。

(二)对已经赴京赴省到市来县上访的特别是重点上访人员,事发学校要尽快派人接回妥善处理,要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研究,一个人一个人地解决,不能激化矛盾。

(三)对重复上访,特别是重复集体上访和重点上访人员反映的问题,要下大力气进行调查研究,摸清情况。要依照有关政策,向上访群众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

(四)对坚持过高和无理要求的,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劝其息诉罢访;对于无理取闹、寻衅滋事的,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五)对个别以上访为名进行串联并鼓动闹事的挑头人、尤其是个别混在上访群众中的不法分子,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六)对上访群众有煽动性的言论、集会事件,要立即强行制止。要将有关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查明身份和背景,并及时疏散集会人群。

(七)对来县教体局上访事件,上访人数在5人以下的非集体上访由办公室通知相关股室负责人到现场做工作。集体上访的,由办公室报局领导签署意见,局领导出面做工作。在做上述安排处理的同时通知当地学校和及有关单位,当地学校和及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必须及时来现场做劝返工作(下同)。

(八)对围堵县委、县政府大门10人以下的上访事件,办公室上报局领导,局领导安排以有关业务股室为主、办公室配合,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配合县委、县政府积极稳妥地做好上访群众的工作,无条件地将上访人带离;对10人以上的集体上访,由局领导到现场接待协调处理。同时,县委、政府有特殊要求的按县委、政府的有关要求办理。

(九)对围堵市委、市政府以上机关大门的上访事件,办公室上报局领导,由局领导带领有关业务股室负责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原则上到京接访最长不超过12小时、到省接访最长不超过6小时、到市接访最长不超过3小时)按上级要求赶到指定地点,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区积极稳妥地做好上访群众的工作,无条件地将上访人带离。

六、责任追究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每起上访事件发生后,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由责任追究组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信访问责暂行规定〉的通知》(豫办[2015]20号)和市纪委等六局委《关于印发〈南阳市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宛信发[2015]11号)的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提出责任追究的意见,报县教体局处置全县教育系统群众各类上访事件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方案二:综治信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fw/22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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